⑴ 兴化市怎样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者,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机关是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领取程序是:
一、申请。申请人到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站领取或者在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表中“申请理由”中必须详细说明婚姻及所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基本情况。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签署意见后,送交乡(镇),并附下列材料:1、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申请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上述原件由经办人当场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加盖“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由经办人和申请人签字后留存。
二、审查。乡(镇)应自收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之后5个工作目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也可当日完成审核。
三、送达。符合颁发条件的,由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计生窗口当场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颁发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告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对予以发放和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况由通过政务网络进行公示告知。
四、备案。乡(镇)根据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况,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花名册》并备案。市人口计生委可作抽查审核。
五、归档。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计生窗口根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情况卷宗目录》,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情况卷宗的归卷和存档工作。
⑵ 江苏省兴化地区怎样办理独生子女证
2016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不能申办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内证》(简称“独生子女证”)是颁发容给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的,办独生子女证,应该在孩子申报户口之后,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申请办理。
1、所需材料: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2、办理流程:当场填写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志愿表,随证明材料一起上交。经过审核后,一般5个工作日之后即可拿到独生子女证。
⑶ 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需要哪些条件
最佳答案
项目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依据 《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户籍在本省或者婚嫁并常住本省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前款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妇双方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十四周岁前死亡的;
二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三再婚夫妇,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申报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
3、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办事流程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当事人申请材料后,经核实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在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限为十日。群众无异议的,自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基层单位应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送达当事人。
2、对于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发证的理由。
3、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就节育措施落实、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奖励与优惠、管理与服务等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后,享受独生子女出生时法律、法规、规章和当地制定的相关奖励、优待与优惠政策。
数量限制 符合条件均可,无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三十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