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首付 子女贷款的房产归属问题
看签贷款合同的时候写的是几个人的名字 如果只写了孩子的名字的话 房子是属于孩子的 如果写了几个人的名字的话 就是均分 父母无权要回房子 要的话只能要首付 但是要出示证明首付是父母出的 比如说POS机刷卡的记录 或者银行转账的凭条或给开发商转账的转款记录 可以强行要回
㈡ 父母付的首付,贷款是儿子名义贷款和还款。但是房产证儿子,父母3个人名字都有
首先界定是老人出资还款还是儿子自己出资还款!如果是老人出资、儿子能分得1/3、如果儿子出资就一人一半!具体情况要看出资金额、还款金额、以及房屋涨价后的金额、还要考虑家庭其他因素才能分割!
㈢ 父母给首付买房子,户名是子女的,贷款也是子女名义贷的,如果父母要回房子法律上允许么
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从法律角度说产权人是子女,考虑父母付的首付应该属于是另一则法律关系、就算打官司法律也会支持产权归儿子!
其实父子之间协商最好、真的不要去打什么官司,即使打官司赢了父母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建议当子女不要有这种违背良心的事!
因为要看各方都能提供什么证据,父母付的首付,有没有证据证明,保留了原始的交款凭证了吗?
房产证是儿女的,贷款也是儿女的名字,那么按月还贷的钱是哪一方出的呢?
如果父母支付首付,每月还贷也是父母来还,如果父母能够提供完整的证据,那么即使房屋写的是儿女的名字,这个房屋的所有权也是父母的,法院是会支持这样的结论的。
如果所有的还贷都是由儿女来偿还的,那么父母的首付可以视为借给儿女的款项,这个房屋的产权是属于儿女的,父母可以向儿女索要垫付的首付款!
如果属于赠与,有法定也有理由的,可以撤销,按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撤销权为: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㈣ 父母交首付款,儿子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写父母名字吗
可以写父母的名字。
银行贷款买房条件:
(1)借款人所需条件
1. 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2)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3)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㈤ 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以夫妻名义按揭,贷款也是一方父母还,房产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解读: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有两层意思,其中第一层意思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第二层意思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如何分割的问题。律师认为要想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关于房产的出资款上不能掺杂夫妻共同财产或对方父母的出资,否则就是共同出资了。在购房出资的问题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过一分钱,也应认定为共同出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仅仅是双方出资多少的问题。当然,“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事实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如果证据不充分无法认定,那么夫妻一方主张婚后由其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的事实就不能成立,房产就会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二,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起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后来又把对方的名字也追加进去了,总之,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或干脆只有对方一人的名字而没有出资人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㈥ 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可以由子女办理还贷吗
借款人是谁,就应以谁的名义还款,但实际由谁出资,无法律规定。
免费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20
㈦ 父母出钱付的首付,子女自己还贷买房,房屋的产权归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版登记在出资权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㈧ 父母首付以子女名义贷款父母还款这种情况房产权属于谁的子女已婚
父母首付房款,贷款是以子女名义贷款,还款也是父母还的款。从法律角度上讲虽然钱是父母出的,但是在房管部门和银行留下的信息是子女的,那么房产归属权应该在子女名下。
㈨ 父母首付贷款子女按揭、行吗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抄:
第七条 婚后袭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㈩ 如果父母付首付,儿子儿媳还贷款
如果父母付首付,儿子儿媳还贷款,离婚后儿媳能拿回付的贷款吗?应该能首付的单据作为证明,应该能够把还贷的钱返还给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