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武汉市独生子女死亡补助金发放标准
武汉独生子女
伤残死亡家庭扶助
每年元月申报
符合条件者
可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报名
本报讯(通讯员 任艳军 记者 田巧萍)本报12月1日刊发《武汉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可获扶助 标准:夫妻每人每月80元、100元》一文后,一些失去独生子女又未收养孩子的市民打来电话询问这个扶助金怎样领?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市计生委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申请的市民在每年元月31日前由本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申报表》。独生子女伤残的,须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独生子女死亡的,须提交子女死亡证明。
村(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初审,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并张榜公示10日。公示结束后,于每年3月1日前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上门入户进行核实,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区人口计生委于4月30日前将最终确认的扶助对象名册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和报同级财政部门,并办理《武汉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证》。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一年发放一次。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武汉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的5个条件
(一)本人为武汉市户籍公民。
(二)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女方年满49周岁。
(四)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只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五)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伤残。
② 问武汉市独生子女3500奖励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01年1月1日以后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加发5%退休金或补充养老保险计生奖励)。
申请奖励的人员要填写《武汉市国有、集体企业落实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申请审批表》,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向企业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③ 武汉市退休人员独生子女3500奖励
如果政策属于并已经实行,去社区办理。以我们这为列,提供指定银行开户折子内(因为你买断,如容果是有退休工资,社保卡就行),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身份户口本,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书(离婚的才要)照片若干,社区有套表,时间需要的不短
④ 2019年的独生子女补助费几月份发放
2019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补贴额度将提高至2400元每年,具体政策如下。
根据印发回的《医疗卫生领域答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补贴金额为2400元/年。
2019年1月1日起,新的计划生育补贴就已经正式实施了,所以,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有独生子女证的赶紧去领这笔补贴!
2019年独生子女补贴新变化
1、完善奖励范围:
将之前已享受加发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纳入按月发放奖励范围,并对奖励对象范围作了明细规定。
2、提高奖励标准:
将奖励标准从原来的15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
3、明确奖励对象
(1)根据《奖励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起可以申领奖励金:
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独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⑤ 武汉市2019年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3500元费一次性补发什么时候发到位
这为‘’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这个钱企业在职人员退休后,由单位发放。社会退休人员由当地政府发放。
但全国所有地区没有你说如此低的,大都是退休当年全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
⑥ 武汉市独生子女奖励,怎样申请办理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关于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后,对其父母的经济帮助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⑦ 2019年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独生子女证是以前法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办理的证件,可以享受到规定的独生子女政策的补贴。但是,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实施,国家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因此是不能进行补办的。
⑧ 武汉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补助费问题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独生子内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容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关于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后,对其父母的经济帮助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