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现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多少
回答: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子女无论由母亲还是由父亲抚养,另一方都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
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
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
工资、较固定的奖金、岗位补贴等。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
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
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
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② 离婚时子女的赡养费一般标准是多少
离婚是不涉及到赡养费的,而是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抚养费应当按月给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③ 离婚后子女生活费包括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的确定标准参考以下两个因素: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的参考标准。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常见的给付方式有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等。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
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
(3)父母离婚子女生活费标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全文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结婚、 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共51条。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④ 离婚后小孩生活费一个月多少
你好,具体多少可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具体判定。
1.计算时要考量你们双方实际的收入、负担能力及你们居住地的生活水平。如果有固定收入,那么一般情况下男(女)方需要将其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支付给你,最多不超过50%。
2.如果男(女)方没有固定收入,那么就要参照男(女)方当年的收入或男(女)方所在行业的平均收入作为基数,再参照前面说的比例确定即可。
3.如果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残疾的,你也可以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
4.特别提示,如果你所要求的是超出子女实际需要的费用,比如上不必要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电脑、手机、旅游服务等非生活必要的高消费,那么对方是可以不支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⑤ 父母离婚 孩子生活费问题
你好,按你所描述的情况看,虽然你父亲答应留下房产,可房产是你和你妈妈以及你父亲的共同财产,应该均分为三份,你父亲只是留下属于他自己的那部分,你和你父亲的父子关系不受婚姻是否存在的影响,你也没到18岁,所有你父亲任然应该付给你生活费,具体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
⑥ 关于离婚子女的生活费问题
法律规定,离婚之后,亲生父母还是孩子合法监护人,对孩子承担相应的抚养权和法定的权利义务。
任何一方,在决定孩子医疗,生活,学习,等决策时,需要双方协议解决,一方不同意,可以找法院申请司法裁决,或是请街道居委会调解。
在女方执意要求你说的把孩子送往高消费学校就读,你可以不承担那一部分费用,而只需要承担法律规定你需要承担的费用,就可以。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⑦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生活费怎么算
1. 小孩的生活费是付到18周岁为止,但如果小孩18周岁还在读书的话,男方要支付生活费或者教育费吗?
孩子18岁之后,从法律的角度,父母有权不再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但从中国的国情看,父母还是应该提供一些必要的费用,这个费用不是强制性的,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 法律规定任何一方收入和下落不明者,用财产折抵子女抚养费。但如果没有名下财产的情况下,又没任何证据提供男方的收入情况下,法院是按照什么来判定生活费?男方银行下的财产,法院是否强制执行?(女方没有证据提供男方有钱)
如果没有证据明男方的收入情况下,可以按照无固定收入还判定,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离婚后,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收人减少或者没有增加,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难以维持正常生活,而无抚养权的一方的收人大大增加,子女与收人增加一方的生活明显悬殊的,在这种情况下,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与无抚养权一方协商或者通过起诉的方式追加抚养费。离婚后,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收人没有显著增加或者小幅度增加,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依然可以维持正常生活,子女的正常生活并没有受到影响,而无抚养权的一方的收人大大增加,这时,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向无抚养权一方追加抚养费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假如一方暂时没有收入而无法支付抚养费,可以与对方协商暂缓支付。一方下落不明且无任何财产的情况下,法院也是无可奈何的,但只要有财产可以支付,由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就可以受理并强制执行。
3. 如果生活费达不成协议,男方不给的话,男方有什么后果?女方该怎么办?
如果双方均拒绝抚养孩子,在诉讼期间,法院可以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孩子。非诉讼期间,孩子遭到遗弃,后果严重则由刑法制裁;如果并没有严重后果,法律并没有规定强制性措施。离婚后,根据婚姻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应该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如果一方拒绝承担义务,另一方以及他的女儿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4. 男方下落不明,女方该怎么办?(男方和女方不是一个地方的)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下落不明满四年之后,利害关系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相同法律后果。
5. 请问当地生活(南京市郊区)标准一般是多少?是男女双方一人一半,还是支付生活费方要多一点?
2009年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不低于360元,但抚养费不是这样计算的,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综合确定。抚养费承担的额度如第2条所述(补充固定收入的承担: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不超过50%的比例给付)。
6. 如果真的上了法院,法院会帮着调查男方的收入情况和银行财产吗?双方一定要提供自己的单位吗?(男方在外企,不稳定。随时换工作)
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同时,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提供自己单位不是必须的,但需要提供身份证明。
7. 如果男方只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并没看望孩子。(距离太远)女方有多要钱的权利吗?
离婚后,未抚养一方有探视权,至于你是否履行,这是你的权利,抚养费经判决后,是否有多要钱的权利参见第2条所述。
8. 修改协议话,有一方不愿意修改。法院会不会干预?强制修改呢?
如果是协议的话,需经双方同意且为真实意思表示,无违法内容方才具备效力,法院不会干预协议的。
补充回答:
如果未抚养一方确无财产,法院就无法强制执行,但其单位的工资是可以执行的,法院也可以要求其所在单位配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