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独生子女 因为自然灾害而死亡 父母能申请再生吗
可以。国家有政策,你到当地的计生委,问一下具体办事流程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如果孩子患有先天或后天无法治愈的疾病,有允许再生一个孩子,这种孩子自然死亡,同样允许。
⑵ 独生子女去世后父母怎么办
国家规定有特别扶助金。另外,各地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主要跟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一、国家自2008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残扶助制度。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并于2012年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助关怀的政策措施。2013年起,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通知》,从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 二、特别扶助金。各地标准也不尽相同,以广东省为例,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1、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自2014年起,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并根据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情况,按规定实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所需经费按《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资金来源由省和市、县财政承担。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2、完善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扶助制度: (一)优先安置进公益性养老机构。年龄在60周岁以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城镇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要按照就地就近和自愿的原则,优先安置在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养老,或通过购买服务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年满60周岁的农村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可申请五保供养,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安排入住农村敬老院。 (二)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交费补贴。 (三)以政府购买方式由社区中心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扶助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选择居家养老的,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和安全援助等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四)申请低收入居民社会援助时,享受的各项扶助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五)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 (七)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可提供必要的丧葬服务补贴。 (八)通过“生育关怀基金”等形式,给予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精神慰藉费和生活补助。
⑶ 一胎时,独生子女成年后意外死亡,父母是不是不能继续再生
可以生啊,只要父母身体健康允许。
⑷ 如果头个子女死亡再生的一个叫独生子女吗如果是,有什么条例可以证明
你好,
这个问题属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范畴,而《计划生育条例》应当是由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每个地区根据当地的经济、人口等情况制定。所以每个地区的条例规定是不太一样的。
你可以在网上查询一下你所在地区的《计划生育条例》。
例如《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七条 非农业户籍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区、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育),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为不孕(育)症,年满三十五周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我市定居不满六年的;
(五)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六)从外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怀孕的;
(七)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参考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⑸ 农村原来独生子女死了没有再生现在国家有给补贴费吗
农村原来独生子女死了没有再生现在国家会给其评为五保户,领取五保户的相关补贴。
⑹ 如果第一个孩子意外死亡,那再生的一个孩子算是独生子女吗
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可能会遭遇一些意外,这些意外对于大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小孩子来说是非常严重的。比如有可能小孩子的生命就被一场疾病给带走了,这也是非常让父母伤心的。有一位网友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果第1个孩子意外死亡,那再生的一个孩子算独生子女吗?
总结
所以如果第1个孩子意外死亡了,那么第2个孩子就是独生子女,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去相关的部门办理一个独生子女证,然后就可以享受相关的权利了。如果你不办理独生子女证,就不能够享受这些权利,也是很可惜的。所以如果你的家庭中是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去咨询一下相关部门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要求,然后办理一下这个证书。
⑺ 独生子女死亡后又养子女能享受失独补贴吗
不能。
“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二、扶助对象
(一)1933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女方年满49周岁;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四)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 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 男方或女方需年满 49 周岁。
三、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 500 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参考资料:广东省江门市址山政府信息网
⑻ 一个独生子女家庭的小孩意外死亡了,父母还能再生一个吗
当然可以,你到计生部门说明情况,会给指标的。
⑼ 独生子死了还要再生吗
生。有了孩子有盼头,有希望!祝福你!!
⑽ 独生子女意外伤亡后,在2016又生一个,这个算不算独生子女
看起来是生育了两孩,但实际上却是因为第一孩死后才生的第二孩,现存活一个孩子应为独生子女,最好去申办独生子女证,在计生部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