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当养子女有机会与其生父母相认时,养父母究竟该不该阻止
无论是站在养子女还是养父母的立场,我觉得都不应该阻止。对于养子女来说,既然他们有机会能够与亲生父母相认,无论是出于好奇还是何种心理,他们肯定都希望与亲父母见一面,如果养父母担心失去孩子而阻止相认,那么很有可能弄巧成拙。
舅舅舅妈没有阻止他们的相认,因为表姐从小被他们精心呵护长大,感情非常好,他们根本不会考虑孩子会被抢走的。后来经过友好的交流,表姐原谅了当初抛弃她的亲生父母,现在等于说是这个孩子有两家大人疼爱,亲生父母对表姐的态度就是非常愧疚。
生恩不及养恩,养父母应该对孩子有信心。而且就算相认了,孩子肯定也不愿放弃生活了十几二十年的家去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所以根本不需要阻止。
② 父母养子女是十八年,子女赡养父母是多少年
不动用法律就直接说养活老人,没有时间限制。这是家庭生产生活中一项重要的家庭事务,属于事实,法律效力比赡养还高,当然这个词可能是方言,有的地方不这么说
③ 多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无论子女有多少,所有的成年子女均有义务赡养父母。经父母同意, 子女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父母的意愿。
2、《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④ 子女最后养父母的钱完全比父母养子女花的钱多几倍,那是不是这个子女不公平
这不能考虑公平,这是义务和责任。
而且时代发展,那时候工资比较版低,房价比较低,给孩子花的权钱也是他们收入的很大一部分。
比如二十年前买套房子7万,现在同样的房子如果出售价格是70万,这70万只相当于之前的7万。
而且父母养育儿女也有感情投入。这些是没办法用钱来计算的。
⑤ 父母没有养子女子女一定要养父母吗
首先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我们当儿女都没必要尽赡养义务,那些假慈悲的圣母,你没有专经历过瞎说属什么?你有尝试过几个月被父母抛弃被别人养大,16岁就出生社会自力更生,生病没人给你钱,亲生父母乘人之危看孩子长大了想要回去并且要求我不许认养父母的条件才给我治病,这样恶心的丧尽天良的父母,我凭什么有义务养他们?求求你们给我理由?我劝你们善良!!!
⑥ 父母不养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吗
养子女对养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⑦ 父母养子女小,子女如何养父母老
话是这么说,实际上父母尽力养孩子,孩子很少尽力养父母,只是规律,动物也是这样,人也是这样。估计做了父母的都知道,自己对孩子肯定比对父母要好。
⑧ 独生子女成长的时候是父母两人养一人,成年后是否应该一人赡养父母两人
独生子女成长的时候是父母两人养一人,成年后更应该好好赡养父母,孝敬父母。孝是人间最美好的品德,中国人最熟悉的教诲,就是要做一个孝顺的人。我们都知道这样的话:“百善孝为先”,也就是说,一个人能孝敬长上,他才更可能去做一个好的人。这个世界上爱有许多种方式,最伟大的爱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不计回报,无悔付出。
父母养我们大,当他们老了,我们也应该赡养他们,让他们的老年生活可以感受得到我们的爱。“树欲静而风不止, 子欲养而亲不待”。及时尽孝,不要等到来不及的时候才来后悔。时光荏苒,你能陪父母时间并不长,所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伴父母。
⑨ 为什么说父母养子女如路那么长,子女养父母只有桥那么长
路是永远走不完的,,,自己从哪开垦就从哪开始走,只要一直开垦路就一直有,桥是有起点和终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