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如何规避纠纷
这位知友,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请看案例来了解如何规避纠纷。
案例一
吴女士从吉林老家的工作岗位退休后,想来大连养老。女儿在大连已经成家并定居多年,吴女士也想在大连市内购买一套产权房,但因为没有在大连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无法购买产权房。所以她想以女儿的名义购房,但女儿已婚,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吴女士担心以后万一女儿婚姻出现变故,会带来房产纠纷。吴女士问能不能同女儿女婿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只是以他们的名义购房,房屋所有权归吴女士所有?
律师解答
吴女士所说的这个协议是不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只要双方自愿签字就有效。另外还有一种方式可供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吴女士如果以女儿的名义购房并且房屋只登记在女儿名下,该房屋可认为是女儿个人财产。但此处需要注意,吴女士出资购房的款项要明确,最好通过转账方式直接转入女儿购房账户,以免产生纠纷。
案例二(延伸)
李先生与女朋友婚前买房,买房首付男方付60%,女方付40%,两人组合贷款,用男方公积金还一部分房贷,剩下一部分两人共同还商贷,离婚后房子应该如何分配?
律师解答
如果该房屋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则需要看房产证对房屋共有方式的约定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果是共同共有则应该平均分配;如果是按份共有,则应该按照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该房屋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倾向认为应该属于双方按份共有,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㈡ 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给他们自己,子女以后自己买房怎么办
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给他们自己,子女以后自己买房就属于二套房。版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权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㈢ 以父母名义买房,父母财产可继承的子女不止一人,怎么办
因房改来时有些单位只允许原承租自人购买,或者用长辈的工龄优惠较多,所以借名买公房的情况并不罕见。通常借名买房都是亲戚间,没有书面约定,在认定是否存在借名买房法律关系时,借父母名义购买比借其他亲戚名义购买更困难。
子女为父母出资买房通常被认为是赠予或者借款,不能因为子女给父母出资买房了,就简单的认定为借名买房。
因此,在认定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否形成借名买房法律关系时,通常要有书面协议,即使没有书面协议,也要写说明,证明双方确有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否则只是子女长期占有、使用父母的房子,想认定借名买房比较困难。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遗赠是指将房产赠予除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㈣ 婚后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么
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实际上是赠与)分为两种情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父母在赠与合同中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㈤ 以父母名义买房子,儿女还贷可以吗
你父母具备在武复汉买房的资格吗制?具备就可以买房,但是只能以他们的名字贷款或全款。如果以你的名字贷款,那房产证就是你的名字,不会写成你父母的名字,那就是二套了。还有种可能,就是房本上写你和你父母仨人的名字,等贷款还清后,再把你的名字去掉,这样房子就变成你父母的名字了。这也是二套。
㈥ 子女已经购房,父母没有房子,子女以父母的名义购房,算不算二套房
不算,一般子女的户口婚后和父母分开了,父母买的房也就和子女没有任何关系了,因此用父母的名义买房,父母仍属于首套,还能享受相关政策。
㈦ 父母以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房产证写子女的名字,贷款可以以父母的名义吗
若准备通过招行申抄请个人住房贷款,需满足当地购房政策,申请者的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同时,需提供用途证明、申请者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具体情况请联系个贷经理咨询。
若准备在招行申请个人贷款,一般需申请人本人到柜台当面签约贷款合同,不可代办。
㈧ 购房子以父母名义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以子女名义购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以子女的名义买房,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如果房产已经实际购买下来,并且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房产证上是登记的子女的名字,那么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㈨ 父母以子女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儿子追认同意,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儿子不同意,对其没有法律约束,但父母要承担法律后果,对方可以要求父母履行合同,甚至可能构成合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