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遗产如何分配 配偶子女父母分别分到多少
遗产分配,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对于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适当多分:
1、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
2、对被继承人尽义务多的;
3、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
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㈡ 子女继承父母财产怎么分配
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因此无论已婚还是未婚的女方,都属于一级继承人,应当与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当然女儿结婚后不主张继承权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并不意味着没有继承权。没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划分遗产。尊重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血缘关系。非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继承权。亲生父母的离婚和婚姻变更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的继承权。即使父母离婚,离婚的父母仍有与自己孩子继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㈢ 父母如何分配子女的遗产
一、法定继承适用法定继承时,《继承法》第10条、《继承法》第13条,依照下列内规则分配遗容产:1?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遗产分配,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遗嘱继承。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㈣ 遗产份额如何继承母亲和子女什么比例分配
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方式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在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另外,如果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
㈤ 讨论: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有没有分配权
父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子女对父母的财产不具有分配权。
子女对父母财产具有分配权的情形:
(1)父母一方去世或者父母双方去世,子女作为继承人可以参与遗产的分配。
(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成年子女作为监护人可以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利益出发处分父母的财产。
(3)父母双方在世,委托成年子女代为分配双方财产,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㈥ 子女和父母怎样分割自己的遗产
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版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权的遗产份额。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等额分配遗产,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分割份额。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照顾未成年子女,以及没有生活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可以参考《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㈦ 父母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父母的财产怎么分配的话,那首先问一下父母呗,父母的财产的话,他们自然会提前分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