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农村房子可以赠与非农业户口的儿子吗
城镇户口的人可以继承或受赠予农村父母亲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无权继承或受赠宅基地使用权。
办理赠与过户给子女,需要父母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子女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就是县政府审批、批准,人民群众处置宅基地是违法行为,结果无效。
(1)农村父母房屋赠予子女扩展阅读:
城市户口的居民无权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因此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
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B. 农村父母的房子能过户给儿子吗
可以吧,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再去办理公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最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就可以了
C. 父母赠予子女农村基本住房怎样办理
农村自己建的房子即没有物业管理,又没有《房产证》,唯有《宅基地使用证版》而已。只要是合法继承人不论是权口头协议还是其它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我想你可能不是唯一继承人,所以才会有后顾之忧。为了让你的继承权更具有法律效力,让你的父母立一份遗嘱说的更清楚一点会更好。可以通过法律咨询 http://tieba..com/p/4331339755 找律师具体问问。
D. 你好,请问父母农村的房屋赠与给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
这种情况我认为的话,你只能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证,因为子女是城镇户口的,他不属于这个村里面的人,他就不能拥有这个村里面的宅基地,但是呢,这个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你父母个人的,你父母出钱,自己建起来的,可以作为一个财产转移到子女的名下,但是这个地就是仍然是村里面的,你只有一个房产证,应该是没有土地证,就是说没有不动产证。
E. 父母房屋赠与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赠与给子女的流程:签订赠与或继承合同,父母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F. 农村父母赠与子女的祖屋(1950年前的房)已赠与25年,儿子现是城镇户口,这样的房儿子怎么处理
城镇居民可以继承农村父母房屋的使用权,不过不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就是可以住不可以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