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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可以收回

发布时间:2021-12-16 20:21:13

Ⅰ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还有权收回吗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是有权收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行为,是有权收回赠与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可以收回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Ⅱ 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想收回要怎么做

父母把房子赠送给子女以后,可以跟他们商量看是否能把房屋回收回去

Ⅲ 父母赠予给子女的房屋能否收回

房屋赠予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法律咨询:我结婚的时候,作为男方,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开始落得是父亲的名字,后来因为我户口的问题,把房子过户到了我的名下。现在我离婚了,女方没要房子,房子归我,但是现在父母要把房子收回去,理由是当初房子是他们出钱买的。但是我觉得如果要收的话应该是我把房子卖了,把父母当初出的钱还给他们,但是整个房子都给他们是不合法的。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朋友,父母的这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 华律网律师解答:当初你父母在你结婚时,给你买的,属于赠予,后又过户到你的名下,你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现在你父母你不能收回该房屋。 相关法律知识:房屋赠予的法律特征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Ⅳ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还能收回吗

看什么条件下赠予的,是单纯的赠予还是有约定的赠予,是否已经完成过户,具体说明情况才好判断能不能要回来,该怎么要回来。

Ⅳ 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想收回要怎么做

如果所赠房子没有过户,直接声明并收回就可以了,如果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那想收回就必须得到受赠子女的同意,否则是不能收回已经赠出的房子了。

Ⅵ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撤销。(二)赠与一方将其个人所有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办理房产的加名登记,如果赠与协议经过了公证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是可以撤销的。三、已经将一方个人财产变更为另一方个人名下房屋的性质,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受赠方侵害了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才可以考虑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Ⅶ 父母赠与孩子的房产能收回吗

一般情况下,在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时,父母可任意撤销赠与孩子的房产。当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后,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为被赠与对象,很难撤销赠与。但在以下三种情况发生时,就满足了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其要点有两个:

1、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

2、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

3、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其要点在于:

1、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3、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要点在于:

1、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

2、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

4、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具体可参照下图:

在发生撤销赠与的情况时,赠与人可在一年之内依法进行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有权撤销赠与,但时效为六个月。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Ⅷ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还能收回吗

你好,父母赠与房屋的行为 因为经过房屋登记而生效。 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权撤销赠与,但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补充: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父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 追问: 原先拆迁前,是私房,那时没有产证,后分得的房屋产证上父母自愿写子女名字,但事后父母否认,声称自己不知道产证上没有自己名字的事情,那之前也能算做赠与吗? 回答: 那属于侵权 不属于赠与 补充: 父母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两年内 起诉子女 要求返还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 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 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Ⅸ 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想收回要怎么做

首先呢,如果是父母呢,是赠送房子给子女呢?嗯,想要收回呢是比内较的难了,因为他赠送的容房子呢,肯定写的就是子女的名字,而且呢嗯,也没有任何的凭据说这个房子呢,是由父母来赠送的,赠送就是给给对方,但是呢,想叫收回来呢,几乎上是不太可能的,如果父母赠送房子的时候呢?但是房子的名字写的是父母的名字,那父母呢?就可以嗯,直接要回自己的房子,如果子女不给的情况下呢?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走法律的手段,这样的话,那也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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