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8省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多地规定假期不少于15天
近年来,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陆续进入老年,他们的养老问题颇为引人关注。近期,多省份密集修改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修改后的条例中,多地增设了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例如,修改后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陪护假。
修改后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
湖南省此前对外公布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提到:独生子女父母步入老年后,面临着在生病住院期间无人照料、动手术无人签字等困难,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让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间有时间照料父母,解除年老独生子女父母的现实困难,有利于保障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11月6日,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沧州青县康泰养老护理中心护理人员与老年人一起折纸。新华社。
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该文件还提到:据了解,现行地方性法规中,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北、广西、黑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16个省份已明确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本轮地方性法规修改中,12个省份拟增加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也就是说,截至目前,已经有28个省份设立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陪护假)。
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中国现有独生子女大约1.8亿人。独生子女政策的普遍实行,正是伴随改革开放进行的。也就是说,从此以后,作为独生子女父母的老人在老人中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高。随着年岁越来越大,很多人的子女也不在身边,他们越发孤独,生活自理能力也越来越弱,逐渐变成亚健康、不健康、疾病缠身的老人,特别需要亲情关怀、生活照料、心灵抚慰。因此,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特别符合60岁以上老人们的实际需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另一方面,无论是延长的产假、增设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职工在休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董玉整分析,这些确实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不过,用人单位要充分调动本单位的各种资源,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各类假期,包括必要时实行弹性工作制,优化配置人力资源,让员工在充分合法享受各类假期的同时,更加激发员工对单位工作的热爱与执着,更加自觉地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单位和事业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⑵ 2021年独生子女护理假
⑶ 在云南昆明,晚婚晚育、剖宫产、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新规定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规定》共16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还是原来的30天 《特别规定》首先将女职工产假从过去的90天增加到现在的98天 (以上是国家规定的目前产假新的执行标准,我想试用于任何中国省份!)
⑷ 老年人住院独生子女可享带薪护理是真的吗
云南拟规定:老年人住院 独生子女可带薪护理15天
老年人住院 独生子女可带薪护理15天
草案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支持商业保险企业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等业务。对失独老人或者长期不能自理且经济困难的其他老年人,应当依据老年人失能程度给予护理补贴或者购买服务。老年人的长期照护费用应当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草案拟规定,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侵害老年人财产权利、居住权利的;其他损害老年人权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或被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此外,由其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⑸ 云南省男职工陪护产假文件规定是怎样的
依据《云南省复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第二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
外增加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十五天。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
⑹ 父母护理假国家规定
我国二十个省已经推行了独生子女护理假,通过10月23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我们可知,对于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予每年累计20天的陪护假期。各地陆续出台的关于独生子女陪护假政策,各地规定的假期市场都不同,但是通常都是在10天到20天以内。
对于独生子女陪护假是,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定的。根据媒体的统计,我国福建、广西、海南、湖北等16地,均有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但各地对此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可以申请不超过20日的带薪假期。
以深圳市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其独生子女可以申请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并且这20日的假期,是带薪假期,不会影响到个人的出勤和福利待遇。
截至7月7日,全国至少已有19个省份和城市制定实施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多地护理假达20天;同时,北京、辽宁以及深圳等至少3地正在探索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19地中,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云南、西安等6地明确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护理假待遇。有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国家应从全国层面统一规范护理假制度,建议未来不区分子女独生与非独生,让所有职工群体受益。
⑺ 云南省晚婚晚育产假是多少天,陪产假是多少天,谢谢!
晚婚晚育产假是120天(90+90),最多13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陪护假回7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答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
⑻ 哪些省份明确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据报道,日前黑龙江明确了本省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天数,至此,全国至少已经有回6省份正式出台答了此类政策,多数省份规定,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的“护理假”天数在10到20天不等。
相关人士表示,“独生子女护理假”有法律依据,符合规定的人群有权依法申请,在制定该政策时,民政部门也征求了人社部门的意见,一旦独生子女在父母因病住院申请该假遭到用人单位拒绝时,可以依法申请人社及劳动部门介入协调。
希望独生子女假可以得到贯彻落实!
⑼ 云南省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包括晚育假一共可以请几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是累算吗还是顺延
常规90天,晚育加30天,剖宫产在加15 天,产假期间办独生子女父母关荣证的再加15天,放环7天,这个是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面看到的,不知你们单位咋个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