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村宅基地原来是父母及子女的,后来子女户口不在本地,父亲一个人有权转让吗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明文规定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这里的户指传宗接代方面的,不要和户籍方面的户混淆,而户的成员随着时间的流逝肯定发生变化,例如结婚会导致人口增加或者减少
『贰』 农村宅基地是父母的名字可以变更为子女的吗
这个问题如果是父母都不在了可以找村委会领导人变更一下宅基地归属的名字改为子女的名字。
『叁』 子女在农村有自己的宅基地,父母去世后,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怎么处理
父母的房屋按继承处理。父母的房屋是个人合法财产,父母去世后,应该依法继承。继承人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肆』 农村子女如何分配父母的宅基地
呵呵 一家人,啥都可以商量的!
结婚总要盖新房子的, 商量商量就好了!!
况且,咱做为年轻人,不管父母对错,最后不管父母啥意见,给了咱啥也没有,咱都别怨 ,那些都是父母辛苦一辈子挣的,应该尊重他们的意见 !!
况且咱还年轻呢,日子长着呢,咱也能奋斗 ! 日子总会好起来的!!
而且夫妻俩,只有一起艰苦过,才会更珍惜以后听好日子呢!!
祝生活幸福!!
『伍』 农村父母只能与子女拥有一套宅基地吗
你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只要自家土地有了土地证,就好比是吃了定心丸一样放心。宅基地确权颁证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矛盾。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但由于各种原因,实际上存在着不少“一户多宅”的现象。那么“一户多宅”的宅基地在进行确权登记时是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规定,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注意!一户人家不能同时对两处或者多处宅基地进行确权。
其中,“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与此同时,村民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的,除了因为继承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以外,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
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