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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子子女配偶有份吗

发布时间:2021-12-10 15:56:17

Ⅰ 父母遗留的房产 丈夫有份吗

没有,就像你丈夫父母留下的房产你也没有继承权一样。

Ⅱ 父母留下的房子其他子女怎么分

父母房屋遗产子女分配比例是多少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都是从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这一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在中国,一般,在继承开始地点(即死亡人最后的住所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通知不在继承地点的其他继承人和遗赠受赠人和遗嘱执行人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保存遗产的人应当负责保管好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隐匿和侵吞。如果在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虽有继承人知道但该继承人无行为能力又无法定代理人进行通知和管理的 ,则应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或公证机关负责通知和保管遗产。

Ⅲ 父母留下的房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父母留下的房产,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不在了,就是孙子孙女。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过可以赠予,是可以的。

Ⅳ 请问父母过世留下一处房产,兄弟姐们可以继承,他们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1、《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依照上述法律,他们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2、从您提问我猜测兄弟姐妹中已经有人去世,所以您才会问配偶有没有继承权,可以肯定配偶没有,但是兄弟姐妹去世后他们的晚辈直系亲属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为: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另外,一些条款可能对您有用: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Ⅳ 请问父母过世后遗留的房产如何分配嫂嫂有份吗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Ⅵ 父母去世留下的房产,我是唯一继承人,如果离婚配偶有份吗

网友小小赖1120的回答是正解!

Ⅶ 父母去世,遗留下来的房子通过公正归纳给儿子。现在儿子因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请问老婆和孩子有份吗假如

没有婚前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 没有遗嘱,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孩子是没有份的;

  2. 有遗嘱没有明确指定给你一个人的,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孩子是没有份的;

  3. 有遗嘱且明确给你一个人,离婚时老婆和孩子都没有份。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Ⅷ 父母留下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父母没有明确指定是给自己子女的财产,子女继承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由子女个人继承,就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Ⅸ 子女共同居住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其中一个去世他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一、父母先于子女逝世的,继承权已经实现,只是没有履行程序的,其配偶代为丧偶享有继承权。
二、只要逝者的配没有改嫁,且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的,也有继承权。
《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Ⅹ 父母的房产,如果父母过世,属于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所得的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夫妻一方的父母去世,留下的遗产自然是由其亲生子女继承。这时候其子女与配偶要离婚,继承的财产配偶有份吗?是不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是只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
2、父母已经留下遗嘱指明只由亲生孩子继承,遗产是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即去世的父母在遗嘱中已经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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