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独生子女证件不给办理上哪投诉
独生子女证一般不会卡的,除非你有如下的情况,超过年纪(我们的系统49以上自动不让办)
你有过迁移历史而你又没有连续的证明,再或者…………你把对方不给办的理由说下吧,才好告诉你如何解决
⑵ 本村不给办独生子女证,该怎么办
现在好像没有这一说法了,现在要求生二胎了。独生子女没这说话了,他不给你办是私仇还是什么,如果不是也没办法。毕竟国家没这规定了。
⑶ 独生子女证为什么现在不给办了
独生子女证是10年前提倡优生优育,生男生女都一样的口号,各个地方都贴标语,10年后提倡二胎,都开放2胎,独生子女还有什么意义,现在大多数人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政策取消了
⑷ 如果当地不给办理独生子女证我需要去哪投诉投诉电话是多少
⑸ 计生办不给办理独生子女证该怎么办
一,独生子女证在小孩户籍地办理,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计生部门,如果符合条件不给办理,可以向上一级计生部门反映,也可以请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还可以寻求当地媒体等部门的关注。
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2,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可以领证: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⑹ 朋友补办独生子女证 打电话对方说规定不给办
按规定补办独生子女证应该带有关证件手续去户籍地辖区社区居委会办理,所以是居委会。
现在各地基本上都已停办独生子女证,所以居委会告诉你不能办应该是你当地也停办了。所以就是不能办了。
⑺ 符合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却不给办理怎么办
自从我国开放二胎政策以来,就取消了独生子女证,也不再补办独生子女证了,所以不管符不符合独生子女,现在都不办理独生子女证了.
⑻ 计生办不给办独生子女证哪里投诉他
【法律分析】
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证和社区出具的第一胎证明到当地计生委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⑼ 计生办不给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村里书记”说的没错。但前提是——如果你是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了第一个子女且不再继续生育子女的,的确不能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原国家卫计委早就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