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
独生子女证明写法如下:某某男,年龄某某,身份证号某某。某某女,年龄某某,身份证号为某某。二人为合法的夫妻关系,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民政局登记结婚,其子/女姓名某某,年龄某某。其二人至今只有一个子女,未生育、领养、抱养其他子女。之后由所在地居委会开具证明,交由当地计生办盖章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Ⅱ 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样板
独生子女证明一般包括: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双方所生子女的身份信息以及子女与夫妻之间系独生子女关系的表述。比如:某男与某女于某年某月日登记结婚,于某年某月日生育一子或一女,姓名为某某,此后二人未再生育,也未抱养子女,某
Ⅲ 补办独生子女证个人申请如何写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事流程:
1、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办申请专
2、区县或街办属、乡镇人口计生局审核有关资料
3、给予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受理机构:县人口计生局
办理地点:乡镇(街办)计生办
申办条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证件因故遗失的,现要求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再婚家庭中,夫妻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并分别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新组合的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没有子女的;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独居,未再生育的;
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夫妻没有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提交材料:
1、书面补办申请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原单位出示的证明,因故离开原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出示证明;
4、再婚家庭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Ⅳ 独生子女证明怎样写
一、事业单位独生子女证明
我单位教职工______同志,性别 ,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_______,结婚时间 年 月 日,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一孩___,子女姓名 ,系其独生子女。
特此证明。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均正确无误、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_____。
年 月 日
本人单位
计划生育委员会
计生委员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含婚姻状况的独生子女证明模板
我单位(乡镇、街道)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 婚 ) ,于 年 月 日与 同志(身 份证号 )结婚,于 年 月 日 生育(收养)一孩(男、女) ,子女姓名 ,系独生子女。 该子女为该同志生育(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 子女。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三、独生子女证明简易模板参考
兹有我单位职工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结婚,共生育一个子女,子女姓名 ,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申请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号为______,属独生子女。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XX单位
本人签名:_____。
年 月 日
Ⅳ 独生子女申请证明怎样写
独生子女证申请书
我叫XXX,今年XX岁,女,身份证号XXXXXXXXXX,现住XXXXXXXX。
XX年XX月XX日,我于XX地的XX结婚,婚后于XX年XX月XX日生下一X孩。取名XXX,为响应国家号召,经我和丈夫XX商量,我们终身就只要这一个孩子,现特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望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Ⅵ 独生子女的证明怎么写
没有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要办理独生子女证,足以证明是独生子女了
Ⅶ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证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三)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四)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注:2019年1月1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并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7)独生子女个人申请证明扩展阅读:
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国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给予办理。
(二)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为户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领取条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但独生子女保健费只发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双方无法提供《收养证》的,1992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前以事实认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收养证明后,予以办理。
(四)夫妻双方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夫妻,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原证件继续有效。
(六)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在子女16周岁以内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现可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
(九)独生子女年龄在1981年4月30日《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颁布时,已超过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事实认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Ⅷ 如何开独生子女证明
申办独生子女证的要求及步骤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3、与子女的二寸合照若干张
4、申情人婚姻状况证明(比如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丧偶证明)
5、独生子女的户口以及出生证明
6、独生子女必须在十六周岁以内
二、办理步骤
1、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也有可能直接到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领取)。
2、请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亲子关系证明以及初审申请。
3、再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填写表格。
4、大约一个半月之后(各地办事效率有差别,时间不一定能够),就可以到计生办领取独生子女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