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现在事实婚姻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
现在没有事实婚姻!只是非法同居,请不要用什么“离婚”、“婚后”的说法!
应当返还彩礼,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时,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都应承担偿还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⑵ 没有领证的事实婚姻影响独生子女认定
没有合法结婚证,婚姻是不具有法律效力保障的,会影响到独生子女认定。
⑶ 我是位60后,从事实婚姻(没办过结婚证,独生子女证7到事实离婚需办手续吗
你要找人 找在计划生育里的人,得交罚款,把罚款交齐,个人在剩点,他们就给你改好了,你就是合格的了,独生子女证就办下来了,肯定行,哪有猫不吃腥的,我们村好几个都是这麽弄的,有独生子女证,孩子考试有加分,中考,高考,都有,大人到60岁国家还给钱哪,你试试去吧,,,,,
⑷ 没有婚姻证明但事实婚姻怎样办理退休后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
这个咨询下民政部门
根据相关的政策来就好了不
肯定有办法对应这样的情况的
⑸ 90年以前事实婚姻现在是否可补办独生子女证
你好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事流程:
1、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专办申请
2、区县或街办、属乡镇人口计生局审核有关资料
3、给予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受理机构:县人口计生局
办理地点:乡镇(街办)计生办
申办条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证件因故遗失的,现要求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再婚家庭中,夫妻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并分别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新组合的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没有子女的;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独居,未再生育的;
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夫妻没有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提交材料:
1、书面补办申请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原单位出示的证明,因故离开原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出示证明;
4、再婚家庭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可能要相关证件的
满意请采纳
⑹ 事实婚姻生独生子女享受国家待遇吗
新婚姻法已不在承任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现在称为“非法同居”不受法版律保护。按规定权必须依法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且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才可以享受国家对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第一事实婚姻国家不认可,第二你无法提供证明手续办理独生子女证。所以不能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⑺ 事实婚姻解除后可以领独生子女证吗
对不起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你所解除的是非法同居关系,办不了独生子女证。
⑻ 独生子女补贴有这条吗说是事实婚姻不给办补贴
独生子女补贴跟他们离不离婚还有住在哪里是没有关系的,如果你们之前有这个政策的话,是可以去领取的,不过现在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补贴,但是之前的应该还可以领吧,这个得问你们相关的当地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