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地户口能在上海领独生子女证吗
外地户口不能在上海领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而且只有2016年之前出生的独生子女父母才可以办理,要办就尽快去办,不然要是截止办理了就没办法了。
㈡ 随迁子女迁入上海市户口,一定要独生子女证才能迁户口吗不然就不给迁户口是吗
夫妻终身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或者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领取《光荣证》的,原则上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女方户籍为铁西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办理。
一、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的夫妻可以到村(社区)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领取或者由“沈阳人口网”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填写申请理由。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由夫妻单位予以初审确认,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初审确认。
第三步:由社区或本人将审批表送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第四步:报区、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要件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证书或者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㈢ 外地媳妇转上海户口,派出所说,要我回老家办独生子女证,老家计生(计划生育)部门说,我从2001年结
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维权
㈣ 外地退休老人投靠已经拥有上海户口的独生子女,他们在外地的医保如何转到上海来非常感谢!
你的这种情况属于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医保手续。
首先要向当地的医疗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可以在异地就医。就医费用先自行垫付,然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相关手续可以委托你退休前的单位办理,也不是非常复杂,只是报销审核手续有点麻烦。
大致的流程如下,因各地方略有差别,所以仅供参考。
一、办理范围
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职工及达到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办理手续
1、首先到医保中心医药监督部窗口领取或到当地社保网下载《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居住地选择两所医保定点医院(级别不限)盖章后,携带:(1)医保卡;(2)《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3)异地居住证明(异地户口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社区证明),到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后生效。注:办理异地门诊特殊疾病申请,仅限选定一所医保定点医院,医院级别不限。
2、审批期限最长为3年,(各地不一样)到期后自动解除,为防止到期未及时续办登记自动解除,请在登记有效期满前持医保卡及《异地就医申请表》到中心续办。
3、因特殊情况需要取消异地登记或变更异地就诊医院时,应先结清原选定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后,个人提出申请取消或重新填表选定医院。办理异地登记半年内不允许取消,并且取消后一年内也不允许重新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因病情特殊需转往居住地其他非选定医院就医的,需由所选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单,报销时其医疗待遇不变。
三、待遇支付
1、退休人员在异地登记有效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携带:
(1)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及费用明细单(复印件及明细加盖医院章);
(2)有效票据;
(3)医保卡;
(4)异地就医申请表,到医保中心医药监督部报销窗口核报。
2、经审核符合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冲减医保卡内个人账户,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住院医疗费用按本地同类人员待遇支付标准核报。
3、医疗费用报销不跨年度,超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其医疗待遇。未办理异地就医申请、超过有效期未及时续办或发生在非选定医院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希望以上对你有所帮助
㈤ 以前办浙江独生子女证,现在是上海户口,独生子女证可以迁到上海吗
双方都成为上海户口后,就是到街道申请换证,带好户口本(三人),结婚证(两本),小孩的出生证明,大人的身份证,外地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大人的一寸或两寸照片即可。
㈥ 外地退休老人如何转上海户籍投靠子女
应该是没有什么办法,过了投靠子女没问题,想户口转过了那机会渺茫,上海户口管控严,上海迁入户口七种情况,你不属于任何一种,不在可以迁入条件之内。
㈦ 有上海户口的外地独生子女,其父母退休后户口能迁至上海吗
独生子女是党的号召。国家的政策。为何当我们退休了。还不能和子女同住和照顾呢。独生子女好,国家来养老。是时代变了吗。我有点上船。。下船难
㈧ 外地媳妇迁户口到上海需要独生子女证吗
(一)形式标准
提供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骑缝章,并由申请人(监护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因单位存档等原因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其复印件上必须由单位确认是否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该单位的行政公章。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外省市人员投靠本市配偶户口
(1)申请人的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申请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出具与监护人关系的凭证(如:法院判决、监护公证等)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申请人(监护人)及入户接受人[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因本人患有严重疾病或年迈体弱等原因而无法前来办理相应手续的,应以法定委托的形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前来办理。委托书应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特殊情况需出具所有继承人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有效权证(特殊情况需提供办理申请、变更房地产权证的全部申请审批材料包括合同等);
(6)经民政部门审核过的材料须附该部门的审核手续;
(7)少数民族人员,还须提供少数民族身份的有效凭证;
(8)申请人的父母若原为本市知青、支内、支边外迁的,须提供其父母知青、支内、支边的依据及父母子女关系的原始凭证(如:父母结婚证、老户籍资料、职工登记表、兄弟姐妹来沪审批资料等);
(9)申请人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如: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等,应注明:姓名、户口地址、公民身份号码、单位、户口性质是农业或非农业等项目,下同)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10)申请人在当地有无工作单位的相关有效原始凭证(如:离(退)休证、离(退)休审批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服务卡等无业凭证、与单位脱离关系的原始凭证及当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出具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及参加社会保险起止日期的证明”和历年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清单对帐单等原始凭证、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11)申请人及配偶生育子女情况的有关原始凭证(如:《独生子女证》、申领《独生子女证》的审批依据、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子女情况的证明,必要时需区县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1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原始凭证(如:结婚证、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目前婚姻状况的证明等);
(13)申请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凭证(如:原暂住证,现居住证等);
(14)申请人配偶的全户户籍资料,若配偶、子女原由外省来沪的需附上来沪落户的审批材料;
(15)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及儿童预防接种的原始凭证(必要时还需出具其母亲在医院的产前检查、分娩记录的凭证和与其父母有无血缘关系的司法鉴定),其子女的就学情况原始凭证(如:毕业证书、学籍卡、目前就读证明等);
(16)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㈨ 父母在外地的户口可以随独生子女迁入上海吗
父母在外地的户口符合以下条件户口可以随独生子女迁入上海。
根据《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规定:
第三条 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9)外地独生子女证转上海扩展阅读:
老人投靠本市子女户口所需手续:
1、申请人的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申请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应出具与监护人关系的凭证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申请人(监护人)及入户接受人[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因本人患有严重疾病或年迈体弱等原因而无法前来办理相应手续的,应以法定委托的形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前来办理。
委托书应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有效权证;
6、申请人原由本市迁出时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
7、申请人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8、申请人所有子女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
9、申请人原是否有无工作单位的相关有效原始凭证;
10、申请人原由本市知青、支边、支内的原始依据;
(11)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人事档案;
(12)申请人配偶在职情况;
(1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原始凭证;
(14)申请人在沪子女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的户籍证明及原始人事档案或相关凭证;
(15)申请人的子女情况的有关原始凭证;
(16)申请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凭证;
(17)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病情诊断证明;
(18)申请人子女均在沪的资料及回沪的审批材料、目前的户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职工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
(19)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㈩ 外地独生子女证可以在在上海工作单位领取吗
独生子女证,都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的计生部门申请领取。
如果是独生子女费,应该由工作单位发放,一般是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