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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干事子女

发布时间:2021-12-03 04:25:03

㈠ 请教宗教人士,什么样的缘分才能成为父母子女

阿弥陀佛!师兄,俗语说,孩子是债,有讨债,有还债,无债不来。
以佛法的解释来说,一个孩子生为一对夫妻的孩子,这取决于三方面。此三方面必须具足,才能成其女子。一是父缘,一是母缘,还有则是自己的业缘。此三缘一时成熟具足,比方说,此孩子刚刚了结前一段因缘,正为中阴身之时,有缘之父母相合,则感应受胎。一方面,父母必与子女有此因缘,另一方面这种因缘当下三缘成熟,方能感得此缘。
但是感得此缘,并不一定全是善缘,实质上善缘恶缘,皆会感应受胎。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孩子生下之后,就令父母操碎了心,有的不但操心,还要伤心。而有的孩子,从小乖巧,体贴父母,恭敬孝顺。这些皆是不同的因缘而来。
我们既已知道,因果不虚,当发善心善愿,深入了解因果规律,随缘行一切善行,善缘善了,恶缘亦善了。哪怕有时恶缘未了,亦知因果因缘未尽,一面以慈悲之心应缘,一面静待因缘成熟。
表相看来是不喜欢女的,实际是他们之间的因缘。而且因缘也是一段一段的,眼前是这样的因缘,不代表这个因缘是永远的。它会随着其消耗而逐渐改变。就像是一杯水,两个之间的恶缘就一杯,喝完了就完了,开始慢慢好了。若是一缸,总要慢慢把这一缸喝完。所以,不要伤心失意,没有任何价格。越是高兴地喝,坚定地喝,越是喝得快。
师兄这种情况,可能是一种烦恼。若是转一个念头,即是享清福!
阿弥陀佛!多多念观世音菩萨圣号和大悲.咒,慢慢会走出来的。
阿弥陀佛!业力是一张大网,众生身不由己,就如同在大海的凶浪之中,只能随波飘流,却无定力来对抗这种业力!所以,众生是可怜的,包括我们,包括你的孩子,你的父母!

㈡ 父母、 夫妻 、 子女 三者,何种关系最亲密(转)

一个女生走上台,教授说,请在黑板上写下你难以割舍的20个人的名字。女孩照做,有自己亲人、朋友、邻居,
教授说 请你划掉里面你认为最不重要的一个人 女孩划掉一个邻居 教授再说 请你再划掉一个 女生划掉一个同事 ,
最后黑板上只剩下四个人 : 父母 、丈夫、 孩子。
教室里非常安静,同学们静静地看着教授,感觉这视乎不再一个游戏
教授平静地说, 请在划掉一个 ,女生迟疑了 , 艰难地做着选择,她举起粉笔,划掉了自己的父母的名字。请在划掉一个 教授的声音再度传来 ,女生惊呆了, 她颤巍巍的举起粉笔 , 缓慢地划掉了孩子的名字 , 之后她哭了 ,样子非常痛苦,
同学静静的看着那位女同学,等待她的回答。女生缓慢而又坚定地说: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会先我而去,而孩子长大又要独立,而陪伴我一生的只有我的丈夫。
这个测试 ,我们清楚的知道 , 父母 ,夫妻 ,子女三者之间 ,夫妻关系最为亲密 , 也许有人会对此不以为然, 他们认为夫妻可以离 , 离了可以再娶、再嫁,而父母只有一个,所以父母是最亲密的人。
是的, 你可以再娶、再嫁, 如果你在再娶、再嫁之后,如果还是坚持认为“还有另一种关系是超越你们夫妻之间的关系”,那么你们这种关系将是不稳定,不牢固的。因为你的这种移情别恋、你的这种将自己最深、最真的情感投入他处的同床异梦的做法必将会因对方的伤心,而导致你们情感和关系的最终破灭,这样你又要将面临再次的再娶、再嫁,这样你就始终不能“从一而终”。
幸福、快乐是一种心理感受,不把自己最深、最真的情感与信任投入其中,却幻想能从中获得最高的幸福和快乐,幻想这种离心离德、同床异梦的关系能够持久和稳固,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的天方夜谭。
认识不到夫妻关系高于父母关系、子女关系的一种最亲密的关系,从而不能将自己最深、最真的情感与信任投入其中,是使自己家庭破灭、是使自己无法由此获得幸福和快乐的根源。
没有疑问,夫妻关系,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唯一途径(父母对于子女,子女对于父母只有养育和瞻仰的责任和义务),把夫妻关系置于父母关系、子女关系之下,是违背天理和自然法则的,是婚姻破裂的源泉。

㈢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内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㈣ 规定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了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父母干事子女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㈤ 男孩子跟着父母干事有出息吗

跟父母做生意就怎么会没有出息呢!别人是没有起点,才去找起点的。
父母总是为子女好,你还年轻,有想法多好啊!
而有想法要等时机成熟才能发挥,匆忙决定事情容易形成不理想的效果,能避免就避免,没必要造成损失去换取经验;要培养稳重的性格,要学会深思熟虑,谋定而后动,想周全,方可提高成功概率,有想法先多观察,判断务实可行;当胸有成竹,自然就有了信心,不做则已,一做就要迅速有十分的把握,哈哈!!你应该认真向他们多多学习,踏踏实实地做好他们交待的事情,当他们觉得你做事稳重,不等吩咐就把事情做好了,像他们一样还可以吩咐他人了,他们对你就放心了,这需要时间,得慢慢来。

㈥ 父母,事业,家庭,朋友,爱人,兄弟姐妹,子女他们在你的人生中,你是如何排列的

1.父母2.爱人3.朋友4.事业5.兄弟姐妹6.子女7.家庭
没有父母就没有自己,这个第一的位置是不可取代内的。
爱人是一容个值得依靠,值得信赖的,可以陪伴你走完余生的人,排在第二。
正所谓朋友多了路好走,如果想事业成功,朋友是必不可少的。二者的关系很明显了。
兄弟姐妹,未来都会去寻求自己的路,所以,只要长联系就好了。
如果之前的你都没有,那就不可能有儿女和家庭了,还有,只有爱人,子女都全的时候,你才能感觉到家庭的温暖。

㈦ 老人在世干事得力死后是不是对子孙后代很旺

是的。命理上讲父母积德会旺及子孙,其实是有科学根据的。因为父母的所作所为,都是有意无意中影响着孩子,言传身教。好的父母,事业心、责任感和爱心,都是子女学习的榜样,久而久之,子女也会成为社会上的优秀分子,这就是“旺”。

㈧ 父母靠子女养老是不是很不道德

请不在拿道德当说词:中国的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不错;那么我想问一句,究版竟多大年纪才称为老权?理论上应该是七十岁以上才能称为老人吧?可是现在的国人,有很多四十几岁,五十都不到,就不想干事,不去奋斗,等着儿女来养了,他们根本不知道儿女的压力有多大,负担有多重,请问这正常吗?你自己五十岁不到,就想儿女养你,你道德吗?(备注:我是60后,己经当爷爷了,懒惰者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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