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亲没有抚养儿子,儿子以后对父亲可以不赡养吗
完全可以不用,如果把孩子生下来就不用管,老了等他来养自己,那请问孩子谁来带大?妈妈来带大?那如果他俩离婚了呢?孩子判给妈妈了,还用赡养吗?所以别一句他是你爸爸来概括所有!
② 父母没抚养孩子,孩子需要赡养父母吗
子女分为未成年子女及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处无需多赘言。此处谈论抚养子女义务是针对未成年人。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法定义务。一般来说父母不可以放弃抚养子女的义务。否则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将不能得到保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父母的孩子,自己亲生的孩子都是自己的骨肉,父母离婚也不能断绝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毕竟血浓于水,都是自己身上的骨肉,除了法律规定的父母应当尽抚养义务,抚养未成年人也是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③ 父亲从小没有抚养过儿女,他老了儿女必须赡养他嘛
不养是冤冤相报,赡养是子女自己积累福德。
佛门里常说,“福人居福地,福地福人居”,一个有福报的人,他无论身处哪里,哪里都是好风水;一个没有福报的人,他就是住在再好的风水宝地,也是一场徒劳。因为,福报不是求来的,更不是抢来的,福报是自己修来的,只有积攒了足够的善良与福德,好运才会常来光顾。
在佛家看来,有一种方式增福消业最快。这种方式就是孝顺父母。孝顺父母乃世间最大的福田,与其远行烧功利之香,不如在家好好侍奉父母。佛说,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善,不会大过于孝;最大的恶,不会大过于不孝。一个不孝顺父母的人,他的心是不善的,和佛心是背道而驰的,故而拜再多的佛、烧再高的香,也难以得到加持。
在佛门里常说,人生是一个了缘的过程,所谓无缘不聚、无债不来,这也可以理解为我们常说的因果。我们不管是为人父母,还是为人子女,父母和孩子的缘分要么是来还债的,要么是来要债的,相互拖欠,故而此生相遇,成为父母子女。佛说:若没有佛,好好侍奉父母,侍奉父母就是侍奉佛,父母是三界内的最大胜福田。
所以,无论父母是否给过我们富余的生活,是否让我们吃穿不愁,我们都应该此生感恩父母,感恩父母辛苦把我们生下来,感恩父母含辛茹苦养育教导之恩。就如《三世因果》歌里写的那样,“今生聋哑为何因?前世恶口骂双亲”,“若是因果无感应,目连救母为何因”。
那有人就说了,我的父母从小没有给过我好的生活条件,让我吃了许多苦,也没有给过我幸福的童年,甚至常常对我暴力相向,我现在的成就也都是我自己的努力得来的,与父母没什么关系。因此觉得父母未曾对自己有多大的恩,自己也就没有必要回报他们。这是大错特错的。
老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纵然父母言行有失,我们也不应该去责难他们,父母把我们生下来已是对我们最大的恩。至于后己是享福还是受苦,难道不是自己的因缘果报吗?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是。不论父母是对是错,我们都不应该心生厌弃,而是应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孝心温暖他们。
④ 父母不抚养子女,子女有义务抚养父母吗
首先应由负责调解来的部门教育自离婚的当事人,离婚并不消除父母子女关系,婚姻法等法律中关于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和第12条第1款分别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末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