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地农村户口的父母可否迁投靠到户口在京的子女
如果你母亲年满六十周岁,并且老人的生活主要有你照顾和赡养,那么,你就可以带着有关证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会得到批准的。
Ⅱ 父母随迁投奔在京子女必须是父母双方都迁吗
你说父母随迁投奔在京子女必须是父母双方都签吧,这个我还没问过,这个必须得到当地派出所去问一问,才能知道怎么回事。
Ⅲ 外地父母投靠北京子女要求多大岁数能变北京户口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
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满足以上条件 就可以申请了
Ⅳ 外地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北京,需要哪些证件,准备哪
外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北京,需要这些条件: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纪已退休;老人投内靠北京子女,必须满足被容投人是独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户口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几个地方。你的条件,你的父母不能够投靠,你不能够在北京落户。
Ⅳ 我想问一下外地父母投靠北京子女都享受什么待遇
没什么待遇,看病挂号费太贵不优惠,老人身体不好了,频繁去医院,这挂号费太坑人。
Ⅵ 如何办理父母投靠在京独生子女入户
需要满足父母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才可以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对符合本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且被投靠子女系独生子女的,由分县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Ⅶ 关于外地父母来京投靠子女的医保问题,谢谢!
医保是不能改到北京的。
实际操作是这样的:
已经退休的,享受退休医疗待遇,身边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医保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北京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如果看病,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再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Ⅷ 请问外地老人可以投靠子女办北京户口吗
子女是北京户口的可以
请参考: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Ⅸ 外地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北京,需要哪些证件,准备哪
你好,投靠子女的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备注:北京市现行户口政策要求,老人投靠北京子女必须满足被投靠人是独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户口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几个地方。另外父母两个人必须一起提出投靠申请,如果一方已经过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如果有帮助,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