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和孩子的户口本上民族不一样,能改吗
可以修改,有可能是派出所给弄错了,你可以拿着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去修改。
⑵ 急急急!!!子女的民族与父母的不同怎么办
上民政局开份证明,把民族该过来,但很费劲,你是水族的一样加分,祝愿你在高考中取得一个理想的成绩
⑶ 父亲和孩子的民族可不一样吗
一般都会随父姓,然后入父亲的户口。(至于小数民族的政策如何,最好还是让你老婆的家人咨询一下当地的负责人)入户口的重点不是看什么优惠政策哪里好就入哪里,重要的是看哪以后两夫妻准备在哪里落地生根,将来小孩入学接受教育,哪里的师资会相对好。现在教育制度越来越严,很多学校都按地区性来招生,所以这方面也要考虑下
⑷ 父母的户口不在一起,孩子落户口跟爸爸,但民族可以随妈妈吗
可以的。
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其民族成份在满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因此,夫妻双方不同民族,子女的民族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4)子女和父母民族不一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民族成份,是指在户口登记中填写的经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名称。
第四条 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管公民民族成份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
本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第六条 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应根据新增人口父母的民族成份,确认其民族成份。
如新增人口的父母民族成份不同,应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并登记。
⑸ 父母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其子女的民族更改条件是什么
条件1.父母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不受年龄限制,随时可以办理族别更正、更改手续。
2.父母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子女不满20周岁的,可以随父或者随母更改民族族别。
二:手续
更正、更改民族族别的,除了带上现有的家庭户口本之外,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和更正、更改人的户口复印件一份。
2.更正、更改人年龄在1——18岁的,由父母双方提供书面联名申请一份(原件);年龄在18——20岁的,由本人提供书面申请一份(原件)。(申请内容:父母亲的姓名、民族身份、家庭住址、子女姓名、民族身份、年龄、根据民族政策把××的×族改为×族,双方父母签字)
3.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出具单位证明一份(原件);或者更正人本人户口底件证明。4.填报“湖南省更正、更改民族成分申请表”一份。由少数民族一方单位加盖公章生效。
收费标准:免费办理机构: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⑹ 夫妻双方不同民族,子女的民族随父吗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其民族成份在满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所以夫妻双方不同民族,子女的民族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如果生两个孩子,每个孩子也可以是不同的民族。
⑺ 父母不同民族,其子女属哪个民族
如果父母属于不同民族,那么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任一一个民族,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不可自行属于第三个民族。
此外,不同民族公民的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机关公证确认收养关系),其民族成份在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年满18周岁的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的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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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更换民族成份:
1、本市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须经本人提出要求,经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后,方可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2、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
3、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份的,不得随意变更为其他民族成份。
凡采取搞假报告、假证明和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准许更改民族成份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纠正。因骗改民族成份而享受招干、招工、升学以及其他优惠待遇的,应予取消。
⑻ 父母不是同一个民族,那孩子应该属哪个民族的
父母之间自己协商让孩子跟谁的民族。
通常情况下随父亲,但也可以随母亲。
少数民族在特定情况下可享有或被特殊照顾,选择民族时可以作为参考。
⑼ 子女的民族和父母的民族不相同,但都是少数民族,高考得民族分吗
只要考生本人是少数民族就可以,但是各省情况不完全一样!地 区 加分政策 安 徽 从今年起,安徽省省级优秀学生将不再享有高考加分投档政策,并且不再享有免试保送高校资格贵 州 2010年高考贵州省考生加分照顾政策已出台,九类考生可获高考政策照顾辽 宁 高考录取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退出现役的义务兵;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3.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4.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5.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6.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河 南 按照河南省2010年普通高招报名政策规定,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者,可享受高考20分的加分政策优惠北 京 四类考生可以加分录取,同时符合多项照顾因素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西 藏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多的一项河 北 河北2010年高考18种情况可加分,符合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交验相关证明或证书。同时具备上述几项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允许增加的分值不能累加,考生只能选择其一黑龙江 黑龙江省2010年高考19类考生可照顾,在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中,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的,由本人选择一项申报河 南 今年全省有17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或优先录取的“照顾”,其中,5种加分照顾只对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生无法分享山 东 8类考生在2010年的高考录取中,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或享受降低投档分数线的照顾福 建 2010年福建省高招录取拟大幅度调整加分照顾政策,取消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优先录取等政策,省级优秀学生等加分照顾政策由20分调整为10分或5分海 南 海南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办法中规定,今年共有四大类考生可获得高考加分,如同一考生如符合享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下考生可增加20分投档广 东 下列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上 海 高考加分政策分为政策性加分和特长性加分两类。政策性加分包括对烈士子女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考生等的加分;特长性加分包括对三好学生、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竞赛优胜者、体育和文艺特长生等的加分重 庆 下列两类考生,录取时可降低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降低5分)投档,一是少数民族聚居地(自治县区、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二是烈士子女甘 肃 五类考生可获加分:(一)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湖 南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者可以加15分;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者可以加20分 宁 夏 “山区”的回族考生,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30分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教师子女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区内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山 西 5月12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包括高考加分等详细规定。其中2类考生可加5分,8类考生可加10分,3类考生可加20分 四 川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加25 分,其他院校加50 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 分 陕 西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
⑽ 子女的民族是跟爸爸呢还是妈妈为什么
可以跟爸爸的民族,也可以跟妈妈的民族。法律规定:民族成份在满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5月20日国家民委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如下:
1、第五条
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本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
2、第六条
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应当根据新增人口父母的民族成份,确认其民族成份。新增人口的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并登记。
3、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1、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2、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3、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4、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4、第八条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10)子女和父母民族不一扩展阅读:
1990年的《规定》与现在发布的《办法》,在公民民族成份管理的核心原则、基本精神是一贯、一致的。公民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亲或母亲确定,这是我国公民民族成份管理的核心原则;公民不能随意变更公民民族成份,这是我国公民民族成份管理的基本精神,新发布的《办法》一以贯之。此外,《办法》中的很多内容,实际上是各地多年来贯彻实施《规定》过程中的经验总结。
《办法》强调,违规确认或者更改的公民民族成份,由公安部门按照市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出具的调查处理意见书予以更正。《办法》还要求,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生育或者依法收养的子女取得中国国籍的,其民族成份应当依据中国公民的民族成份确定。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其民族成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