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爸懒在女儿家好吃好喝,从法律上讲可以把他赶走吗
不可以。《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4、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5、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6、如何追究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Ⅱ 如果父母还有劳动能力就赖在儿女家要求赡养该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义务,和父母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无关。
子女赡养父母既是道德伦理要求也是法定义务。
Ⅲ 父母赖在子女的房子不走,能否向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要求搬走
法律上任何人包括父母都不能侵占子女的房屋等合法财产,子女有权向司法机关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返还财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Ⅳ 父母轮流在子女家养老,这是公平的养老方式吗
轮流养老到底公不公平?不可否认现在仍然有这种现象,有的人家甚至将老人视为累赘,谁都不愿意养老人,表面上看人轮流养老公平合理,实际上对老人真的不公平,不免让人想起了有人说的一句话,一对父母可以养活10个孩子,10个孩子却养活不了老人。
如果我是老人,我不愿意与任何一个子女待在一起,人在屋檐下,怎能不底头,虽然说都是自己的儿女,但肯定没有单独过起来自在。
轮流养老还不如把父母送进养老院,最起码父母不会夹在这些子女之间受气,也希望这些年轻人,或者说这些为人儿女的人,能好好的孝敬父母,孝敬老人,父母养儿女不易,应该也让老人享受一下晚年的幸福生活,而不是将老人看成他们的累赘,轮流养老我坚决反对
Ⅳ 父母年迈,四子女中三人轮流照顾,一子闹家庭矛盾赖在父母家不走给家人添堵,如何处理求解。
俗话说:百行孝为先,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在当下,这种美德竟然有被遗忘的趋势。我们且不说制度的改变与社会的参与,如果每个子女都不能尽到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那又如何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呢?
某些子女,就是看看准大家“家丑不外扬”的软肋,不尽责任,不尽教道。我觉得这种情况下,光靠自家人已经难以解决。
建议:1、找外人居中调停,签合同文本,责任明确。2、实在不行,建议走法律途径,恶人就得恶办法,靠法律的手段争取公平的处理。3、把这种恶人的不光彩行径曝光在光天化日之下,受到大家的谴责,让他背受道义的惩罚。
在此,呼吁每位子女都能对父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用心孝顺自己的父母,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使他们能在劳作了大半生之后安享一份清福。
Ⅵ 父母赖在儿子的房子不走,还把家里闹的鸡犬不宁,吓坏了三岁的小宝宝,严重影响了儿子一家的生活怎么办
不可思议,没见过老人如此拔户的。
Ⅶ 父母可以到法院起诉子女赖在家里不走吗
可以的,前提是子女已经成年。法律上任何人包括子女都不能侵占父母的房屋等合法财产,父母有权向司法机关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返还财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Ⅷ 父母轮流在子女家养老这种养老方式,你认同吗
作为儿女,每个人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子女多,老人轮流在子女家养老,这种方法应该是公平的。
父母犹如一件沉重的家庭包袱,被子女们接照时间段,轮流移动并甩进不同状况,不同心态的每个家庭。
老人是有饭吃了,但老人的身体承受能力,生活习惯,以及和各个子女家庭不同融合度等,都会给老人增加的麻烦。
所以,有很多老人都宁愿守着自己破旧的老窝。
但无论如何,能够轮流养老的父母,要比子女谁都不管的父母要强很多。
Ⅸ 媳妇儿子赖在父母家不走,常常与父母斗气
如果父母确实不想让媳妇儿子呆在父母家,可以把他们赶出去,毕竟他们都成年了
Ⅹ 父母对赖在家里一年多的成年子女该怎么办
看看家庭能帮她什么,也许是性格问题,融入一个圈子毕竟不是那么简单的,给她鼓励给她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