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市购房入户,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母一同迁移吗
我在成都买了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到时候迁户时我孩子可以跟我同时迁过来嘛
2.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如何迁移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专写《户口审批呈属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后交户政所长审批。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下发派出所后通知申请人。
3. 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母一起迁移吗
可以呀,怎么不可以,这个不管成绩还是未成年都可以和父母的户口在一起。
4. 子女随父母迁户口手续怎么办理
子女随父母户口迁移,属于投靠亲属落户的情形。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户口薄、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出具未婚证明。直接去当地公安部门户籍科办理即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5. 户口在一起的成年子女可以随父母一同迁徙吗
可以。
如果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在一个户头上,可以做为整体迁移,原户口注销。
6. 子女结婚后父母户口迁移,子女可以跟随父母迁移吗
子女可以跟随父母迁移户口的,每个城市都有子女随迁父母随迁户口的政策的。
7. 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母一起迁移吗
你好。对成年子女是否可以采用投靠父母的方式随父母户口一起迁移,《贵阳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及登记工作规范》未作明确规定,建议你直接向公安局户籍科咨询。
8. 成都市内户口平迁当天,可以将省内孩子户口立马一起迁入落户吗
按规定必须符合条件规定子女才可以投靠父母迁移户口,因此父母迁入户口的当天子女是不可以立马一起迁入落户的,因为必须先向派出所申请办理等派出所调查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办理准迁证的,所以不可以。
9. 户口和父母在一起可以一起迁移吗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乌兰察布市户口迁入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当场给予办理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申请条件:
1、直系亲属投靠迁入登记;
2、考录、调动人员迁入登记;
3、复转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迁入登记;
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迁入登记;
5、获得荣誉称号及有突出贡献专家等人员迁入登记;
6、购房迁入登记。
办理材料:
1、迁入人员的户籍证明、户口簿;
2、投亲(指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投靠)迁入须出具结婚证、出生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身份证;购房迁入须出具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工作调动、招工、招聘迁入须出具本人工作调令或用工单位录用手续;引进的人才须出具毕业证书、劳动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入户介绍信、用人单位录用手续;复员、退伍军人入户须出具《退伍军人落户通知书》及原户口注销证明;
3、市外迁入的,须提交迁出地居民身份证。
第一条 直系亲属投靠迁入登记。
1、夫妻投靠迁入登记,不受婚龄、有无稳定职业和双方户口性质的限制。办理时,应提供申请人书面申请、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入登记,不受子女年龄和有无稳定职业的限制。办理时应提供申请人书面申请、父母和子女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派出所调查核实证明。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的子女投靠父母的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迁入登记,父亲年龄不得低于60周岁,母亲年龄不得低于55周岁,不受父母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办理时,提供申请人的书面申请、父母和子女户口簿、身份证、父母结婚证、派出所调查核实证明、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二条 考录、调动人员迁入登记。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由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考录)的工作人员,可在工作地申请迁入登记。申请人持批准调动(含录用、招聘)单位的人事调令(含录用、招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住房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也可临时迁入亲友户口上。
第三条 复转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迁入登记。
1、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在我市办理迁入登记,需提供《军队转业干部落户介绍信》或《军人离退休干部落户介绍信》、军人身份证、转业证或退休证、军官证、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办理迁户手续前,迁入地派出所应按照入伍地址上网查询原籍是否已注销户口,若原籍未注销户口,申请人回原籍注销户口后再办理落户手续。
2、退伍士兵迁入登记,提供《士兵证》和《退伍士兵落户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可落在原注销户口或直系亲属户口上,也可落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上。
第四条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迁入登记。
1、因升学迁出本市,毕业后返回本市落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迁出证明(注销户口本或迁出注销记录),在原户籍地办理迁入登记。
2、因升学迁出本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现转学、退学回本市落户的,凭转学、退学证明、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迁出证明(注销户口本或迁出注销记录),在原户籍地办理迁入登记。
3、原户籍地不是我市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市就业的,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人才服务中心证明,可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集体户办理迁入登记,单位无集体户的,也可挂靠亲友办理迁入登记。
第五条 获得荣誉称号及有突出贡献专家等人员迁入登记
1、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取得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持个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等材料在工作地派出所办理迁户登记。暂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的政府人才交流中心。有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随迁的,还应出具申请人结婚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若随迁人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
第六条 购房迁入
1、省内居民在我市城市(区、镇)购买规划区内商品住宅房、二手房、自建房,有合法稳定职业或收入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本市办理落户手续。
2、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发票(收据)和调档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迁入业务。
3、外省市居民购房迁入登记,以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收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按国家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的人员为迁入的基本原则。
参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http://www.nmg.gov.cn/banshi/msj/wlcbs_1858/201506/t20150623_465404.html
10. 子女随迁成都户口问题
未成年子女,按政策规定申请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