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了子女,原先房屋登记台账会注销掉吗
㈡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怎么办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应当签订买卖、赠与或继承合同,父母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㈢ 子女和父母共同劳动共同出资的房产被登记在父母名下,如何讼诉维权
首先那是共同出资的房产,被登记在父母名下,而生父去世后,母精神房产这种你需要跟当事人进行沟通,或者说私下维权,如果说没有作用的话,那么就可以在法律上申请维权。
㈣ 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有什么风险
一、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也不能选择商贷,只能选择全款。因为贷款只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条件。
二、财产分割麻烦 夫妻双方如果婚姻破裂,就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该房产属于孩子,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三、父母不能随便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不能随便卖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经其同意才能被出售。 如果必须要出售,则首先取得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出售孩子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父母如果想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
四、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虽然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赡养纠纷欲收回房屋,表示,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权有着明确的规定。
㈤ 父母把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有什么影响
父母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缺点有:子女未经过父母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父母无法要求取消交易;子女因法律问题被法院查封房产;子女将房产设置抵押权;子女离婚,房产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子女死亡,房产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㈥ 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有什么风险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一笔重要财富,而有的父母在生前就对房产进行处置,将之登记于子女名下。从法律上来说,这样的做法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1.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无法主张收回。
2.子女成年前,父母不得自由处分该房产。
3.子女无法再行购房。以杭州为例,子女名下有房后,很可能受到限购政策影响,无法另行购房。
4.子女婚后可自主加名,离婚时遭到分割。
5.如有夫妻共同债务,子女婚前个人财产将被执行。
6.子女身故,其配偶可继承房产。
要应对以上风险,有几个措施可以参考:签订赠与抚养协议;父母一方保留一定的份额;指定赠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利用其他财富工具提前规划。
继承有哪几种形式?要注意什么?
1.法定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还有两种特殊的继承——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尚未实际接受遗产之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份额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行为。
法定继承可能遇到的难题一般有三个,即身份证明难、找被告难、财产证明难。
要避免以上问题,建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提前详细列明各项财产清单,妥善保管财产权属证明,提前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或订立遗嘱,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2.遗嘱继承。
当然,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万无一失了,一份遗嘱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才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设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不同形式的遗嘱,要求也不一样: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须经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注明年、月、日,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采用录音形式,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口头遗嘱只适用于危急情况,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要注意的是,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否定公证遗嘱,而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自动失效。
3.遗赠。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
另外,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6-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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