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离世,房子一定就是独生子女的吗
首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回一种是遗嘱继承。有遗嘱当然按答照遗嘱执行。但关键在于父母去世时如果没有遗嘱怎么办?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就是说爷爷奶奶要和独生子女共同分享那个房产权的。更加复杂的是,如果奶奶爷爷相继去世,他们权益下的房产份额有可以被其他子女,也就是独生子女的伯伯、叔叔和姨娘等人来分割。
所以,聪明的人应该父母在世时把房产转移到孩子名下、或者是先立下遗嘱并公证给孩子、最差也得在父母去世后,有爷爷奶奶到公证处公证放弃点房产权利,让房产由孩子一人继承,这样就不会出现叔叔姑姑等来分房产的问题了。
2. 父母去世后房子肯定是独生子女的吗
父母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除非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内人的,房产才可以由容独生子女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 父母去世后,财产房子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
不一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确认:
首先,根据《继承法》的回规定,继承的方式主答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有遗嘱当然按照遗嘱执行。但关键在于父母去世时如果没有遗嘱怎么办?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就是说爷爷奶奶要和独生子女共同分享那个房产权的。更加复杂的是,如果奶奶爷爷相继去世,他们权益下的房产份额有可以被其他子女,也就是独生子女的伯伯、叔叔和姨娘等人来分割。
所以,聪明的人应该父母在世时把房产转移到孩子名下、或者是先立下遗嘱并公证给孩子、最差也得在父母去世后,有爷爷奶奶到公证处公证放弃点房产权利,让房产由孩子一人继承,这样就不会出现叔叔姑姑等来分房产的问题了
4. 知道吗 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单独继承父母房产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只有一个孩子的话,父母的财产,包括房子,都有这个独生子女继承。殊不知,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单独继承父母的房产,还需要满足相关规定。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郑女士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相继去世后,母亲留下遗嘱,把家里唯一的一套房产留给女儿。郑女士要求继承房产,但银行和房管部门无法确认郑女士的继承权,不予办理。
无奈之下,郑女士只好把自己老公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让其按遗嘱继承房产。法院立案部门审查后认为,郑女士的老公并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郑女士只好撤诉。
为什么相关机构不能配合独生子女继承房产?
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房管、银行、保险、工商等相关机构即无法判断 继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该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继承人,相关机构当然不能配合继承人查明遗产和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呢?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当然,在已经设立“遗嘱公证书”前提下,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应提供的材料和程序简便。
所以,建议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应当办理遗嘱公证,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又该怎么办?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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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父母去世后房屋属于独生子女吗 不是唯一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6. 不是独生子女买房子写父母名字有法律纠纷吗
绝对没有法律纠纷的。因为买房子是现金购买的,不是希购进行诈骗购买的,所以用自己积累购买房子写父母名字,绝对没有产生法律纠纷的。
7. 父母去世后,房屋一定属于独生子女吗
死者有遗嘱前提,就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去继承住房和其他遗产,。
没有遗嘱,由专死者双属方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8. 父母不在了,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
不一定!这个问题很复杂,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想了解的话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要不自己研究研究继承法也行。
9. 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
父母复去世后,房屋不一定属于独制生子女。如父母将房屋赠与他人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