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房子女儿有居住权吗
父母的房经父母同意女婿有居住权。女婿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还可以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❷ 在法律上,父母名下的房子已婚女儿有居住权
只要是父母同意女儿居住,在法律上就是允许的,如果父母不同意居住,那就是触犯了法律行为。
❸ 子女成年后对父母的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和使用权
你好,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子女成年后,那么父专母对子女就没有了法律属上规定的强制性抚养义务。当然不能因此认定,成年子女还住父母的房子就是非法的,如果子女不孝顺,可以要求其搬出。
❹ 父母是否享有儿女所有房屋的居住权
物权法没有规定“居住权”这种权利,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父母没有房屋可以居住的话,子女有义务提供房屋给父母居住。
❺ 女儿有居住权吗 房产问题
房子是你爸爸妈妈的共同财产,夫妻的婚内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你妈妈去世后,没有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房子的一半由你爸爸所有,剩下的一半你和你爸爸平分(如果你没有兄弟姐妹),所以房子你是有居住权的。
你这里都没有说清楚房子到底是你爸妈的还是你爷爷奶奶的。你爸爸如果捐的话只能捐自己的那份,奶奶爷爷的字据有效,把那部分给孙女有效,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前提是你爷爷奶奶有这房子的一部分的权利。
❻ 父母还有居住权吗
你父母对该房屋享有永久居住权是肯定的,只要他们愿意一直居住在该房屋,那么谁也别想赶他们走。
居住权这种东西是可以这么用的吗?
现在你父母如果对该房子有所有权,就可以居住,没有,就无权居住。除非该房子最后归你弟弟了,你弟弟基于赡养义务。
房子买卖转了好几转,已经很难确权了,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❼ 房子父母有居住权吗
子女的房子父母可以设有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❽ 成年子女对父母所有房屋,享有居住权吗
你好,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子女成年后,那么父内母对子女就没容有了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抚养义务。当然不能因此认定,成年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物权法上的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❾ 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否有居住权
是否有居住权要看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同此人通过合同或者遗嘱设立。根据尚未生效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_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于2021.1.1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