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补办独生子女证,以前没有领取过费用的,还能补领吗
不可以按规定独生子女费是申请办理一年发放一年过后不允许补办补领,所以不可以。
㈡ 独生子女费能补领吗
放开生二胎意味着生二胎不能罚款了,这是计生委及其既得利益者最不愿看到的。所以他们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阻碍放开二始政策的推进,他们为了一己私利置民族兴衰于不顾。
㈢ 北京市独生子女费到底从哪里领是不是国家给的补助
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领,去财务处问问。一般就是在领工资的地方,拿着独生子女证去领。没工作单位的,在街道办事处领。至于钱嘛好像没有涨吧,现在还没听说。
㈣ 北京市独生子女费每月标准是多少
一、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独生子版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权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㈤ 北京地区关于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费用
没单位的
到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
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的通知
朝计生发〔2004〕1号
各街乡(地区办事处)计生办: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京计生委字〔2003〕112号《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范围及材料:
1、 领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为: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前,女满55周年、男满60周岁,户口在本街乡(地区办事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1979年11月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以来,孩子在1965年11月以后出生)的无业及个人档案存放在街乡社保所(劳动科)、职介、人才的独生子女父母。
2、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
(1)个人档案存放在街乡(地区办事处)社保所(劳动科)职介、人才的,由街乡(地区办事处)社保所(劳动科)、职介、人才出具当年的无业或个人存档证明。
(2)对领取人因变换多家工作单位后,现工作单位又破产倒闭将档案存放在街乡(地区办事处)劳动科,不能提供婚姻生育证明材料的,可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其现居住地和户籍地核实后,有户籍地出具独生子女家庭证明并加盖街乡(地区办事处)计生办章。
(3)《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的,可用申请表领取,申请表丢失的,由原单位出具曾经发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证明,比加盖人事(劳资)公章(视同有光荣证)。
(4)无业人员,由夫妻双方社区、村(居)委会开具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5)《结婚证》或《离婚证》和户口簿。
二、领取程序:
1 、当事人到社区、村(居)委会申请,由社区、村(居)委会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并上报到街乡(地区办事处)计生办。
2 、街乡(地区办事处)计生办核实后,填写“朝阳区无业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明细表”一式三份,盖章后上交区计生委财务和法规科各一份,经核实后下拨款。
3 、街乡(地区办事处)将一次性奖励发给当事人,须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证明”经当事人签字后,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存档以备检查(长期保存)。
4 、区计生委已抽查的形式,对领取一次性奖励费的当事人进行电话随访。
三、注意事项
1 、《光荣证》丢失的,如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的,按照《光荣证》办理程序可重新申请办理,但应在所有材料上注明原件丢失重新办理字样。
2 、未办理过《光荣证》,子女超过18周岁的人员,不享受奖励。
3 、凡户口在于2003年9月1日后从外区迁入本辖区,要求领取一次性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应持原户籍地街乡计生办出示的未领取过一次性奖励费的证明。
4 、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发放。
5 、农村居民,由乡(地区办事处)政府发放。
6 、有工作人员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㈥ 北京有工作单位独生子女费在那儿领
只有正经的大单位才有,一般的私企之类的没有,要看你的档案在哪,一般随着专档案走,失业人属员和档案在职介的才到街道去领,这是国家给的钱,你只要是独生子女就有,每月5元,夫妻各领5元,共10元。到退休时还有一笔一次性的奖励。
㈦ 北京女性年满五十五可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费,可独生子女证丢了怎么办
北京市女性年满55周岁就可以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费。如果有人把独生子女证丢失了,可以到当地政府机关补办一个。
㈧ 哪里能补领独生子女补贴费
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去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