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办独生子女证产假就可以顺延3个月
介个要跟单位协商同意的,不是强制性的,生育津贴只支付正常产假的,延长的是不会支付的,单位更不会出这部门钱,这期间如何发工资或津贴也没有规定,而且休了延长的三个月要减掉一定时间的独子费
㈡ 广东男方休陪产假一定要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没有你所说的这种规定,而且也无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原国家卫计委早就明确回表示:实施全答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㈢ 广东省产假怎么算包括破腹产,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等。请帮忙计算。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剖腹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㈣ 劳动法关于产休工资发放,要独生子女证吗
能不能休产假主要是看是不是生了孩子,因此,生孩子的时间关键,专生孩子前的是产前属假或保胎假,生孩子当天开始才算产假,所以要休产假就要提出生孩子的时间证明,一般是以出生证为准的,因为出生证是医院开的,出院时就能办好拿到,而独生子女证要到户籍地办理,很多打工一族是没办法马上办到的。而且只要生孩子就应该有产假,这与是否第一胎无关。
㈤ 现在广州有规定说生了男孩一定要办独生子女证才可以休有薪产假吗
不是啊!现在已经规定农村跟城镇一样的,都不能生第二胎,而且你第一个是生男的,是要办独生子女证的!除非她跟她老公都是独生的,那样才能选择不办!
㈥ 广东省第一批独生子女优待证是哪一年发放的
独生子女的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㈦ 女职工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相关规定的意义
获得《独来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闹碰纯独液咐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吵基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㈧ 广州现在休陪产假还需要出独生子女证吗
广州市从2016年开始起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丈夫休陪产假,不需要生的孩子一定是独生子女,更不需要独生子女证。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㈨ 广东省产假有几天
女员工怀孕享受婚假产假,不受入职时间的限制,只要在职期间,结婚或专生产就可以享属受。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晚婚假或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也应包括这些天数的,不能将这此天数排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