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亲欠债累累,成了黑名单.会影响子女前途吗
父亲欠债磊磊请拉黑名单并行上子女前程嘛,这肯定是会影响的啊,已经请到黑名单的话,如果你考事业单位的话,对你的子女肯定就是有妨害的。
⑵ 父母欠债无力尝还,对子女有影响吗
债法具有相对性,仅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父母欠债,子女不承担偿还责任。
除非根据继承法继承遗产的,以继承遗产为限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⑶ 父母欠债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父母欠债对子女的影响非常大如果不及时偿还,会影响父母的个人征信。
而且到时子女上学。或者买房都会受到父母的一些影响。
⑷ 父亲欠债,对子女是否有影响
1、对你们兄弟没有影响,但对你母亲有影响。
因为贷款的时候属于你父母的婚姻关系存续其间,你父亲的行为已经构成表见代理,银行有理由相信你父亲的行为是他们父亲共同的意思表示。
2、无权要求你们偿还。不要被自古的“父债子还”的思想所误导,当然,如果你继承你父亲的财产,你将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如果办贷款时你父亲用你与他的名义联名办理,这就要看你当时的具体年龄了。
如果你以满18,那你就需承担连带责任,原因同 1 的一样;如果你未满18岁,就无连带责任,因为不满18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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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关于免除的性质有不同的学说,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契约。理由是:
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
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一种恩惠,而恩惠不能滥施于人。
3、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免除权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
另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理由是:
1、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征得同意。
2、如果免除一定要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同意的,等于限制了债权对权利的处分。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⑸ 父亲欠债被起诉,对子女有影响吗
如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对子女是会有影响的,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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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⑹ 父亲欠债累累,成了黑名单.会影响子女前途吗
这是借贷纠纷,不是刑事犯罪,不会影响子女政治前途。
欠债累累成了黑名单之后的做法:
(1)既然木已成舟,那就调整好心态,这是关键,心态决定你的状态。
(2)分析你负债的原因,是主观因素,或者是客观原因。
(3)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凡事都有内因,必须要改变。
(4)翻身的资本在哪里,既然已黑名单,说明你是一个不想为难朋友的人,那么在危难的时候,有没有人愿意来拉你一把,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如果有,珍惜这样的资源,这是你翻身的资本,他们会为你提供翻身的资金。如果没有,那就踏踏实实,放空一切,心态归零,从头再来,只有有决心,一切都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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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黑名单的社会限制:
(1)失信者“黑名单”是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加码的重要一步。不难想见,如果执行到位,“老赖”们必然会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多方面受限,以及不良信息在舆论及媒体倒逼之下,主动到人民法院履行法律义务。
(2)从法律来说,《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守约践诺,法之底线。
(3)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少人因手段成功或“意志坚定”,成功扮演着“法律白条”的角色,债权人也只能愤而无方。虽说天有不测风云,不否认在交易过程当中有失去履行债务的能力,但这并不在此次失信被执行人的规定之列。
(4)从公布名单统计的分类来看,这些“老赖”大多在交易时主观意愿上就不想履行义务,因此,交易后不计后果耍赖毁约,才成为不当得利的招数。换言之,如果及早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把“老赖”拦在交易门槛之外,纠葛也许会少很多。
老赖黑名单-网络
⑺ 父亲欠债被起诉,对子女有影响吗
如果这个父亲被强制执行后,仍无法还款,列入被执行失信人名单,子女上学会受到影响,只能进入公立学校
⑻ 父母欠债对女儿的影响
这才是为人的品质。
⑼ 父亲欠债被起诉对子女的影响
您好。
1、父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因此,其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不牵连子女除非,父亲为丧事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子女作为其监护人,在其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时,子女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如果父亲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个人有财产的情形下,优先使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不足部分监护人予以适当补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2、子女虽然没有义务代替父亲偿还其债务,但是子女有责任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父亲包括母亲,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法定义务。这是子女作为赡养人的法定义务,任何情形下不能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以及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我国法律过去不会、现在不会、将来亦不会支持子女和父母之间断绝关系,这多么的幼稚?更何况如果有这种规定,传递的又是什么样的价值观念,难道任何不想履行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人,只要断绝关系了,就可以依法不履行相关的义务么?如果真有这样的规定,社会会乱套的,社会的稳定发展不但无从谈起还会被将来的子孙以及其它国家笑话!!
3、父亲是否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不是子女可以免除对父亲赡养义务的法定事由。更何况不可能子女说父亲没有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就真的没有积极履行抚养义务。一切的事实,都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调查。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1条、30条、36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4条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