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没有后代的老人去世后,房屋和财产归谁啊
没有后代的老人去世后,房屋和财产归谁啊?
老人去世,没有人给照顾身后事情,也是很凄惨的,这样的事情在普通人看来,真的是很难过的,毕竟,一个老人走了,没有人理会,在一些农村人看来,这就是一件很不好听的事情。
老人过世后的财产处置,也是一个学问,很多兄弟姊妹因为房产而闹得不可开交,这样的结果是,亲情没有了。不知道当时的他们会不会想到亲情。希望我们每一个家庭都能够和和睦睦,都能够亲如一家。这样,才能万事兴旺。大家觉得没有后代的老人去世后,房屋和财产应该归谁?
❷ 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
需要看父母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需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你爹妈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只要有遗嘱指定这个孩子单独继承,就可以。
无遗嘱,这个孩子需要和自己祖父母,外祖父母,三方平分继承这房子。
❸ 无子女老人先后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无父母无子女,一方先去世,由另一方继承,另一方去世由他或她的父母继承,没有父母的由其兄弟姐妹继承。
❹ 独生子女房产继承新政策
2020年并未出台新的独生子女房产继承政策,事实上,在父母未订立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本就不是房产的唯一继承人。
2020年6月网上流传的一条不实消息称“2020年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尽管已经辟谣,但人们对于独生子女继承问题的关注热度却仍旧未减。
而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如果父母没有遗嘱,独生子女很难百分之百继承遗产,与独生子女同为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还包括逝者的配偶和父母,他们都有继承权。若父母希望确保独生子女完全继承遗产,立遗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4)独生子女无子女去世后房产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不等于唯一法定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和《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以房产继承为例:若房产是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假如父亲去世后,该房产父母各拥有50%,属于父亲的那一半房产作为遗产,有四个继承人:母亲、儿子小王和爷爷、奶奶,四人分别继承父亲房产的25%;
若此后爷爷、奶奶去世,他们继承的那部分房产则会由小王父亲的兄弟姐妹(姑、伯、叔)继承。若母亲过世亦同理。此外,如果小王的母亲在其父亲死后改嫁,则小王的继父作为其母亲的配偶,也可以继承其母亲的遗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有继承权的家人过世时间顺序、家庭成员的构成和家庭是否重组过等具体因素都影响着独生子女能否完全继承父母遗产。
❺ 没有遗嘱该怎么办父母过世后,独生子女能继承全部房产吗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自动继承父母遗产,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作用就是为了确定财产关系,就是父母的这个财产,除非是出现了争端的情况才需要遗嘱,如果父母就这一个孩子,只有这一个亲生孩子也没有立过遗嘱,那这个孩子就是第一继承人,没有任何争议。
遗嘱这个东西也不是璃月就有效,他要经过法律公正才会被法律承认所保护,就是单纯拿个笔写了我的钱要给谁其实是没有用的,如果最后去较真的话,最终结果可能还是所有的财产根据继承的比例来重新分配,必须要经过公证的遗嘱才会有足够高的法律效力。
❻ 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不能继承房产是真的吗
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可以继承房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人开始,依次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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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案例
最近一条房产继承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由于小丽的父母在去世前没有对房产进行处理,当小丽去过户时才发现房产不全属于她一个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产。
辛苦打拼一辈子,就是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把财富顺利地留给后代。“富不过三代”一直是让中国人头痛的事情。因此,如何通过合理的安排,使家人可以有效继承财富,一直是大家关心的话题。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但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很多读者看完这篇文后,纷纷惊呼:“这是真的吗?真的吗?”
据了解,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此之前,大部分中国的家庭都是子女成群。如今,生于四五十年代者已逐步进入老年。而他们的子女,普遍都是70、80后,其中不少都是独生子女。
同时,我国在1998年才取消福利分房,商品房是从1998年以后才比较普遍。到现在,一个家庭拥有多套房并不少见。
“以前的年代根本没有什么私产可继承,现在人们生活富裕,除了钱财,还有房产可被子女继承,类似继承的纠纷问题今后将会出现越来越多”。一位知情律师表示。
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只有保险,才是真正保全财产,传富给子孙后代!
❼ 如果父母将遗产给独生子女继承,但独生子女不幸意外身亡,无后代及伴侣情况下,房产财产怎么处置
来《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自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房产归国家所有。
❽ 父母离世独生子女无法继承房产
现在大部分的80、90后青年都是独生子女,那么如果有一天他们的父母离世,需要进行房产继承,独生子女进行房产继承那么是否会很困难?下面将会有专业的律师支招!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不难办
在我国进行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
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
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据介绍,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即使有公证过的遗嘱,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遗嘱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公证的流程为,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然后提交材料。
提醒:父母应公证遗嘱维护独生子女利益
律师提醒,如果为了独生子女的利益,父母应该办理遗嘱公证,而不是继承公证。遗嘱中还可以把遗嘱执行人选、遗产是否归子女个人所有预先做个安排,以解后顾之忧。
例如,按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某一方所有。假如,父母生前未办理遗嘱公证,那么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归儿子儿媳共同所有。倘若二人感情不和,这笔遗产离婚后也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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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分割那些事
苏女士问:我跟前夫离婚七年了,我们结婚的时候,他父母就先后去世了,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离婚的时候女儿归我,我给女儿改成跟我姓,现在前夫去世了,请问我女儿能继承前夫的遗产吗?前夫的弟弟妹妹说女儿改姓了,不是他们家人,遗产跟女儿没关系,应该由他们俩继承,请问对吗?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你前夫没有留下遗嘱,他的遗产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你前夫没有再婚,没有小孩,那你女儿就是唯一的继承人,所有遗产都由其继承。你前夫弟妹说的改姓问题不是法定丧失继承权的理由,遗产应该由他们继承的说法是不对的。
裴女士问:我外公外婆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子,我母亲继承了,现在我母亲想将这套房子卖掉(我父亲名下有套房子,我母亲名下就这一套房子),听说要交20%的继承税,是否有这回事?
答:按规定个人原房产如果是通过赠与、继承取得,再次过户要交纳成交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继续继承或赠与(夫妻名下无房,产权满5年)则不用交。
盛先生问:2005年买了套房子写了夫妻俩的名字,但岳父母一直和我们住,买房钱他们出了一部分,现在爱人要求房产证上加她父母名字,可以吗?因为我们现在感情不好,要闹离婚。如果房产证有她父母名字离婚时我们怎么分配房产?
答: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房产四个人都有份,按份额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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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继承遗产受阻,却将妻子告上法庭
刘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万余股银行股票归老伴,也就是刘先生的母亲全权处理。去年6月,刘先生的母亲也病故了,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留给儿子刘先生继承。不过,在继承遗产时,刘先生却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刘先生要求继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确认刘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万般无奈之下,刘先生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让其按遗嘱继承股票和房产。法院立案部门审查后认为,刘先生的妻子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刘先生只能撤诉。
法院认为,因刘先生要求继承的遗产绝大多数是父母生前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户的存款,父母去世前又没有就财产进行说明的,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信用卡的密码;而遗产在继承开始后实际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状态,银行因无法确定继承人是否为唯一权利人而不愿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另外,即便有证据证明独生子女为唯一合法继承人,银行鉴于自身规章的原因,经常存在不积极配合权利人行使继承权的情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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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没子女,几十年后去世后房子就空置永久可以不呢!没人有权住!
不好意思,既然是原权利人放弃所有权,没有人继承,就收归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