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生子女伤残低保政策
好!前提是父母不再生育孩子。根据《中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补助新规》特别扶助制度规定,独生子女死亡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家庭,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政府分别给予夫妻双方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或者100元的扶助金,并还从生产、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帮扶。申请人本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申报表》。独生子女伤残的,须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独生子女死亡的,须提交子女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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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山东省独生子女伤残父母补贴
需要到户籍地的街道或者乡镇计生办去咨询,如果符合本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政策,可以申请办理补助
C. 武汉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财政补助每年多少什么时候发
武汉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每年元月申报符合条件者可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报名本报讯(通讯员 任艳军 记者 田巧萍)本报12月1日刊发《武汉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可获扶助 标准:夫妻每人每月80元、100元》一文后,一些失去独生子女又未收养孩子的市民打来电话询问这个扶助金怎样领?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市计生委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申请的市民在每年元月31日前由本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申报表》。独生子女伤残的,须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独生子女死亡的,须提交子女死亡证明。村(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初审,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并张榜公示10日。公示结束后,于每年3月1日前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上门入户进行核实,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区人口计生委于4月30日前将最终确认的扶助对象名册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和报同级财政部门,并办理《武汉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证》。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一年发放一次。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武汉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的5个条件(一)本人为武汉市户籍公民。(二)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女方年满49周岁。(四)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只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五)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伤残。
D.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是残疾,有补助吗
有的。独生子女有补助,然后父母办理还可以申请低保之类的。
E.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如何办理
常住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专夫妻。
女方年满49周岁
只生育一个属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未残疾(伤残疾达到三级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来计生办填写审批表,并进行公示。
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发出《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F. 国家最近出台的关于独生子女残疾对其满49周岁的父母给予补助的政策
各地政策不同,以湖北为例: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一、加大经济扶助力度
(一)统一城乡特别扶助金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提标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承担部分外,其余由省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
(二)实施一次性抚慰金制度。对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户发放1万元一次性抚慰金,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
(6)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补助扩展阅读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二、做好养老保障工作
(一)落实养老保险补贴。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二)实施养老特别扶助。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时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自愿集中供养的,应优先安排集中供养;
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能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经个人申请和审批,实行政府供养;
对其他年满60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个人申请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的,养老机构应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主要成员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G.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是残疾,有补助吗
这位知友,"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是残疾,有补助吗",这个问题要看家庭的实际专情况而定。属如果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可以申请和享受城市(农村)国家低保待遇。父母残疾程度也是决定有无生活补助的条件,只有三级(包括三级,二级和一级)以上的残疾人才能享受生活补贴。
H. 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有什么补贴
国家卫计委表示,2014年起独生子女的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
I. 独生子女父母伤残有没有补贴
父母伤残和是否独生子女家庭没有任何关系,不是独生子女家庭就可以有或没版有的。按规定权符合伤残条件规定的1一2级残疾可以申请办理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不符合的是独生子女家庭也没有,所以符合条件规定1一2级残疾的有否则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