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年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因意外人身损害,父母是否为其承担责任
1、“年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因意外人身损害,父母是否为其承担责任?”:(1)“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对此问题没有明确规定。
(2)父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应根据《民法通则》、《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4)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到子女18周岁,也就是说:子女年满18周岁后,父母将从法律上不再有监护、抚养义务,除非:年满18周岁的子女仍然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是无民事行能能力人的,父母仍然应对成年子女承担监护责任。
综上: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伤害他人,应由其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父母不再负有为子女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除非父母自愿为子女偿还。
2、“父母是否为其承担(经济)责任? 还是只有其自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父母无法律上的义务为他偿还,但如果是自愿为子女偿还,法律不禁止。
(2)一般情况下只能是自己承担,除非父母自愿为他承担。
3、 “如果学生不依靠家长靠勤工俭学上学,交学费,生活等,这样的话法律上是否要求其父母承担经济责任?”:不管学生是否还靠父母提供学费,都不能要求父母为他偿还此项债务,除非父母为减轻或免除学生的责任而自愿偿还。
『贰』 如果未成年子女对他人造成伤害,父母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民法上的未成年与刑法上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有区别的.
民法上18周岁一般认为为完全民版事责任能力人.刑法上权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满14不满16周岁的对几种重大暴力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刑事责任上,未成年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年龄和行为是否构成刑法规定的故意或者过失伤害或其他罪名.
在民事责任上,未成年不论是否能承担刑事责任,其父母作为监护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叁』 未成年侵权父母赔偿 是共责任 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家中老人因犯法无力赔偿的,子女在法律上无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家中的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独立地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因其违法而给对方造成损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应该由其自行负责赔偿,子女没有赔偿的法律义务,也没有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该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则应由其监护人(一般为子女)来承担赔偿责任。
『肆』 父母造谣言对子女造成伤害可以起诉吗
造谣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受害人也可以提起诉讼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伍』 父亲被法院判赔偿款项,子女需承担吗
来1、父亲的赔偿责任源由父亲自己承担,不会涉及子女。但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父母双方都具有赔偿的责任。
2、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子女没有代其赔偿的法律义务,但子女自愿代为赔偿的,法律也会予以准许。
『陆』 父母对子女的心灵造成的伤害是否应承受法律责任
1、刑法层面
精神损害有时有明显的表现,如在受到诽谤、侮辱后受害人因受刺激当场晕厥、旧病复发等。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的外在反应并不明显,而内心痛苦并不一定轻微。由于受害人情况不同,承受精神损害的能力不同,在同样条件下,不同的人实际精神损害程度也不一定相同。因此,衡量精神损害程度,既要观察受害人的具体反应,又要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状况。精神损害的结果是造成受害人的精神痛苦,不一定达到精神障碍。而精神伤害的结果是造成受害人精神障碍,影响社会功能,具有明显的外在表现,其精神症状表现符合精神医学有关精神疾病的分类诊断规律和标准。对精神伤害行为结果的定性和定量,应由司法精神病学专家对受害人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精神伤害在大陆法国家的刑法中一般都有规定,被认为是“重伤害”。由于我国法制建设起步较晚,刑法虽【没有】明确规定精神伤害是否存在,但在理论上是持肯定态度的。有关精神伤害的理论研究与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目前尚属空白。
2、但在民法上,可能会有赔偿责任,但要求严重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权益是指人格权和身份权。分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人格权具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等。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柒』 父母对子女造成损失应该依法赔偿吗
可以。未成制年人损坏他人财产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原则上应该由未成年人进行赔偿。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比如别人赠送的钱,那么父母就可以用未成年人的钱来支付赔偿的费用;如果未成年人没有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不够进行赔偿的,那么父母就应当用自己的钱来赔偿。但如果是单位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以及民政部门,那么即使未成年人闯祸给他人造成了损害,他人也不能要求这些单位进行赔偿,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捌』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时,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我国《婚姻法》第23条明确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同时,《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如果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先从其财产中扣除。
『玖』 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着哪些义务和权利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的权利义务有: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理;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子女的权利义务有: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案例】【案情介绍】小方5岁时,父母就离婚了,小方被判给了爸爸。可是不负责任的爸爸将她推给了年老的奶奶,对她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妈妈开始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两年后,妈妈下岗了,没有了生活来源。小方只好和奶奶相依为命。小方初中毕业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当地的师范学校,但无法筹到学费,无奈之下,小方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迫索抚养费和教育费。【审判结果】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基于此,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小方的父亲承担抚养费和教育费。【案件评析】《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拾』 父母已离婚的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应当由谁赔偿
王国群在父母亲离婚后,随母亲张雅芳生活,其父每月给付抚养费100元。1996年8月26日,王国群在邻居郑行力家玩耍时,将郑家的电视机撞坏,修理费用250元,郑家要求王国群的母亲赔偿。此时王国群的母亲张雅芳因病在家休养,生活很困难,无力偿还。郑家要求王国群的父亲偿还,王父以“离婚后,管小孩不关我的事”为由,不予偿还,无奈之下郑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查明事实后,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由王国群的母亲张雅芳承担100元,王父承担150元。
问题:法院的判决对吗?
答: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我国1980年《婚姻法》规定:“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新修订的《婚姻法》也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自己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有其父母带其承担民事责任。夫妻离婚后,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已成年但未独立生活的子女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损害时,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年满18周岁的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可由抚养人垫付,抚养人不予垫付的,应判决或者调解由行为人延期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