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1年独生子女护理假
㈡ 独生子女陪护假是年休假以外的带薪假吗
是的。
在众多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议案、提案中,设立“内独生子女照料陪护容假”成为关注点之一。此前,全国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取得成功经验后,有必要在全国范围推广,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这一制度红利。
据新华社报道,到2017年底,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包括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等。其中广西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黑龙江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㈢ 哪些省份明确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据报道,日前黑龙江明确了本省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天数,至此,全国至少已经有回6省份正式出台答了此类政策,多数省份规定,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的“护理假”天数在10到20天不等。
相关人士表示,“独生子女护理假”有法律依据,符合规定的人群有权依法申请,在制定该政策时,民政部门也征求了人社部门的意见,一旦独生子女在父母因病住院申请该假遭到用人单位拒绝时,可以依法申请人社及劳动部门介入协调。
希望独生子女假可以得到贯彻落实!
㈣ 现在父母亲生病,独生子女陪护有假期吗
现在父母亲生病,独生子女陪护有假期吗?关于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困难的问题已经得了国家的高度重视 ,而在目前也已经有8个省份都已经出了新政策,分别是河南、重庆、湖北、黑龙江、广东、福建、海南、广西都已经增加了独生子女的护理假。
㈤ 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海南省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
产假国家规定98天,难产增加15天。海南省产假规定属于籍贯、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工作人员的女职工产假为98天加三个月为产假,二胎产假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其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
(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5)海南独生子女假扩展阅读:
产假待遇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
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㈥ 海南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由于各地政策不同,能否继续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为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㈦ 独生子女护理假 多少岁才算老年人
随着我国人来口老龄化的加快,自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约占总人口的17.8%。而另一方面,70后、80后这批“独生子女”已经成为了家庭的顶梁柱,企业的骨干力量。面对着每天繁忙的工作压力,如何在赡养老人和职业发展中做好平衡,往往是一种艰难的抉择。
多地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
好消息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可见,独生子女如何照顾父母已成为社会性难题,已引起国家与地方层面的重视。
在此背景下,独生子女护理假也被提上议事日程。简而言之,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的假期。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河南、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广东、重庆等8个省市已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
㈧ 独生子女护理假亟待统一立法有什么意义
近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在总结地方经验后在全国范围推广,上升至国家层面统一立法。
不过,实行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省份依然偏少,且护理假长短不一,享受的福利不尽相同,在全国层面出现不公平和不均衡的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和委员建议国家立法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呼吁以独生子女护理假为代表的养老普惠政策应当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权益保障法规,而不仅仅是各个地方出台时间不一、力度大小不一的实践探索。
从政策层面,建议国务院出台专门文件,明确在全国范围实行统一的独生子女护理假。从立法层面,建议将独生子女护理假列入劳动法并出台配套举措推动落实。诸如,对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到位的企业,在财税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对违规企业施加惩戒。
期待有关立法部门抓紧总结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的地方立法经验,尽快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立法从地方版升级为国家版,实现国家层面统一立法,让所有的独生子女家庭都能享受这一制度红利。
㈨ 独生子女护理假是多久
中国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2018年7月25日,《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草案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10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二十日的陪护假。
㈩ 海南省男职工在妻子产假期间的陪护假是几天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10天。
《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三条领取《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答,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其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