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事业单位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一、一次性奖励对象。
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持证退休人员。
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予以补发。
2008年1月1日后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待省政府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后执行。2016事业单位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
二、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人民币3600元。
三、资金来源2016事业单位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
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澄部省属企业以及税收级次属中央和省的企业(以下简称部省属企业),由其自行解决;其他对象的奖励金先由市财政统一支付,以后根据企业人员具体情况由市财政、有关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分别承担。
『贰』 事业单位人员是否有独生子女费
在今年放开二来孩前,国自 家还执行计划生育的时候,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若只有一个孩子,工资中有独生子女相关的津贴,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发到18岁;奶费2元,好像是发到2岁吧;托幼费40,发到上学。另外职工退休时若还是只有一个孩子,可以领300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放开二孩后,我们单位计生委的消息是,今年起出生的孩子,即便是独生子女,家长也不能再享受上述补贴,但还没正式下文件
『叁』 江苏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发按多少月份计算机
南京市,淮安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徐州市,江苏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发按很少月份计算机。
『肆』 江苏省独生子女有什么优待政策
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且落实有效节育措施的,可领取《独生子女证》,凭证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年可领取不低于四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二)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优惠和照顾。
第二十六条 独生子女父母是双职工的,奖励金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属职工,一方属纯农业人口或城镇待业人员的,则全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前款奖励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工福利费项目中列支;农业人口在乡(镇)统筹费中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是个体工商户的,奖励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个体工商户中统筹解决。统筹标准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定。
第二十七条 凡领取《独生子女证》,按规定年龄退休的职工,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4)江苏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费扩展阅读:
奖励内容
一.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伍』 事业单位如何发放独生子女费
每个地区的发放标准不同,如在湖南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凭证享受以下优待: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5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陆』 江苏省多大年龄可以领独生子女费
应该超过了领取年龄
第三十二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领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其他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支付。
第三十三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柒』 国家(江苏)关于独生子女学费报销的标准是多少
淮安市贯彻《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中第二十六条规定“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安排宅基地等方面享受优惠和照顾。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其入托入园的管理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药费由其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各报销50%(择校费不予报销)。独生子女的儿童统筹医疗费由单位解决。”淮安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第十九条规定“统一独生子女入园费报销标准。职工子女入园,系独生子女并有居住地常驻户籍的,可凭有关证明和保育教育费票据向家长所在单位按学期报销300元(由父母双方单位负担各半)。”与国家《计划生育法》精神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