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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父母与子女的相互作用方式

发布时间:2021-11-15 01:54:15

❶ 什么指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一种稳定关系能创造一种情感上的安全感。很多研究者正在研究这种关系对孩子学习所造成的影响。这些研究大多都基于英国儿童精神病专家约翰--波尔比的论断。他说,当人们至少拥有一个值得信赖的人“站在背后支持他们”时,他们干任何事情的效率都是最高的,有些心理学家称之为“能够获得安全感的依赖”。

父母亲的支持“带给了孩子内在的安全感,”理查德--莱恩和他的同事杰茜卡--索尔基解释道,“由此带来的结果便反映在孩子的能力以及他们更愿意探究周围的未知世界等很多方面。”

第二,你和孩子之间相互信任的关系当然能使你的孩子感受道你对她的信任。这就好比是你促使孩子主动的润滑油一样。当你告诉孩子她的能力很强,或者表示你对她很信任时,如对她说:“你当然可以做得很好!”这样的鼓励和信任自然也会使她更加相信你。同样的,当你的孩子相信,你给予他的关怀和帮助是发自内心的,他也会更愿意和你一起讨论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这种亲密的关系能使你真正的走进孩子的生活中。有了这种关系,她就会更开放、更诚实地告诉你:她正在做什么、想什么,并向你袒露她的情感世界。当她高兴或害怕、担忧或需要帮助的时候,她都会向你倾诉,这样,你们之间的交流也会更加畅通,你也能更好得关注孩子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告诉孩子如何不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当她需要帮助的时候能提供及时的帮助,以及合理地判断什么时候可以赋予孩子更多自主权。

最后一点,如果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多层次的,你的孩子将会受到或接受你的价值观的影响,包括你的一些观点。比如让她懂得努力工作和在学校努力学习都很重要。她很可能会仿效你对待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热情,同时她也希望能够实现你的期望-----并不是因为她害怕受到惩罚,而是因为她已经吧你所寄予的期望当成了自己的目标。

父母子女的正确相处方式是怎样的

有自己的想法,但要学会彼此的理解和包容,虽为父母但不能倚老卖老,用朋友的方式试着和孩子相处,虽为儿女,切记要多陪陪他们,有时他们会唠叨弹药静静的在哪听即使没有进耳朵,因为他们要的是有人听他们说说话。

❸ 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

1、不能一味地念叨

青春期的父母黄金准则就是不能唠叨,少说多做。因为他们经历了十几年的灌输式教育,会慢慢的产生疲劳感。在青春期是人生观和价值观完善的时候,他们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希望能迫切地表达出来,而且有独立的意识,非常反感家长的价值观植入。

2、要双向沟通

沟通属于双向性的,必须要让孩子有机会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在青春期孩子都会有自主权的需求,家长需要给孩子足够的面子,这样才能消除沟通障碍,让沟通变得更加顺利。在一些比较小的事情选择上应该给孩子充分的自主权,即使把事情做砸也是在接受的范围之内。虽然一些大的事情不能让孩子做主,但是也不能完全否决,应该先听一听孩子的真实想法和意见,不仅仅给予他们表达的机会,同时拉近亲子之间的关系,了解孩子的价值观。

3、要给孩子一定的肯定和鼓励

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肯定和赞美,孩子也是如此。每次给孩子沟通时,应该先肯定孩子的优点,再指出缺点。赞美是需要一定的技巧,在表达肯定的时候不能过于浮夸,以免让沟通变得愈加困难。

交流

4、做好引导工作

时代不同,父母的思想也要跟上孩子的步伐,不要拿出自己年轻时的经验来教育孩子,自己的经验只是参考价值,不能把自己的经验强行灌输给孩子,不仅会让他们反感,反而会带来不可收拾的后果。当孩子面临问题或者选择时,不要直接告诉他们该如何做,应该让他们自己选择。

❹ 什么是父母与子女的各自的义务

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主要有:(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3)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4)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5)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6)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3)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婚姻法》和《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有:(1)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婚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但对于养子女的姓氏,《收养法》规定可以随养父或养母的姓,经过协商同意可以保留原姓;(2)养子女和养父母的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子女和其他亲属之间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3)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暂停,在收养关系解除后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1)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2)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婚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
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祖孙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❺ 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什么

不知道上辈子有多大的缘分,这辈子才能够拥有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又正好是人一生中最宝贵的关系。因为人人都说,只有父母对子女才是一点也不自私的,对子女的好也是那种从来不求任何回报的。社会这么复杂,能遇到真正对你好又不求任何回报的人真的是太少了。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子女更加需要对自己的父母好,不会再有人比你的父母还爱你。也许有时候会觉得身边的人都可能会离开,但是父母绝对不会随便放弃你,这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从中国传承的孝文化来看,子女对于父母的意义就是「为父母服务」,很多父母对于生儿育女的安全感也是来源于「养儿防老」,这在某种程度上说的是同一个意义——子女是没有自我的,是围绕父母周转的一条生命体。
每对父母其实都是第一次做父母,跟刚毕业新上岗的员工状况差不多,然而心态却截然不同,新员工会觉得自己初来乍到,应该多多学习争取进步;然而新做父母却有一种天然的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觉得「反正这是我生的」,潜台词就是我想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我想怎么养就怎么养。
这样导致了一个最直接的后果,也是国内最常见的一种父母与子女的模式,就是一对男女一旦成为了父母,就会开始失去自我。
这种失去自我有几种表现,我们来列举一下。
首先,开始变得不懂得认错。
在长期教育孩子的途中,父母会不知不觉陷入一个不知名的误区—— 「想要带领孩子往正确的方向上走,我就必须得是正确的」。
这样误区的后果在孩子12岁之前表现并不算很明显,然而孩子一旦到了叛逆初期,就会成为争端的最锐处。
此时的孩子已经有了独立思考能力,不再觉得父母无所不能,如果父母还是强行想将自己所有的行为都说成是对的,孩子就算表面不说,内在也会开始抵触,无形中对父母形成「常有理」的新认知,孩子心底存在的那种对父母的天然认同感会发生动摇。
其次,将自己实现不了的期望付诸在孩子身上。
人的能动性是有限的,我们终其一生能够实现的愿望都是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东西,剩下那些实现不了的就叫做遗憾。
有人的人生没有遗憾,这个世界并不完美,在活着的时候,我们需要跟自己的遗憾和解,明白自己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却会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做到最好,这样反而能令我们心态健康,生活积极。
普通人一般都能做到去调整这样的心态,然而可怕的是,这些普通人一旦做了父母,原本好端端的男人和女人,就会开始将自己的梦想或信仰嫁接到孩子身上,也不管孩子愿意不愿意,都会以「为你好」之名来绑架要求。
再者,失去了营造快乐氛围的能力。
每对婚姻中的父母在成为父母之前都是男人和女人的关系,都会有自己性格的格调,有讨人喜欢的魅力,哪怕是相亲结婚的那种,在两个人决定和对方成为夫妻时,肯定也是因为喜欢对方身上的某一点,是奔着愉悦而去,没有人结婚是立志要给自己人生添堵的。
但是很多时候,一旦成为了父母之后,却很容易失去自己原本处理事情的方式,在沟通中会变成教导,变成命令,甚至变成无休止的指责。这样的状况对于子女来说,家庭失去了内心独有的那种归宿感和安全感。
每对做父母的都是第一次做父母,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都会不自觉的模仿祖辈,而我们祖辈总会将孩子当作「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全家的希望」。
这种思想无形中对孩子的一切抱有巨大的期待和掌控欲——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孩子就不是孩子,而是父母的一个外在器官,跟自己的胳膊腿儿一样,期望孩子指哪儿打哪儿。
他们并不能承认孩子是存在于世上的独立个体。从孩子一出生,就戴着定制的框架去认识孩子、去期待孩子、去想象孩子,这样潜意识推动下的父母会陷入一个迷局,而这个迷局最集中的表现就是试图控制孩子。
成为了父母,是人生多了一个新的角色,是责任重量的真正体现,但是并不意味着人生划上终点,所以父母与子女最好的关系是共同成长,从哺育和反哺之间来彼此支持实现自己人生所想。
而作为子女,爱父母最好的方法,我认为是有让自己有脱离他们之后也能在这个世界上过的很好的本领。爱护自己的身体,有事做,有人爱,养得活自己,对社会有用。这是他们最最想看到的吧,毕竟父母生养我们,极少少是纯属为了养老。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的人,一辈子爹娘都要担惊受怕。当然,关心自己爹娘,这是作为人最基本的良知。多多电话咯,耐心听他们唠叨,把工作中遇到的事分享给他们。过节日买买礼物。妈妈再老,女人就是女人,永远爱美的。给她买衣服化妆品带她去做头发什么的,开心的不得了。关心他们身体,逼他们去做身体检查。把出去玩的照片给他们看,(他们几乎会一天看一遍)。分享身边一个故事,我朋友每次出去玩就把照片批量上传空间,完全不论质量。。。后来问她为什么,她说这样爸妈就可以在家里有海量照片看了。爱自己,爱父母。差不多就这样了,如果是妻子或丈夫,爱自己父母,别忘了对方的父母。
共同成长吧!

❻ 父母和子女是怎样的关系

你好,楼主,对于拥有较为健康家庭关系的家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爱与责任兼而有之。其他就要视情况而定。
心理学有关婚姻与家庭治疗的观念认为,没有一个家庭不存在家庭问题,差别在于问题的大小和严重程度。即使是拥有较为健康家庭关系的家庭,也是像风靡一时的美剧《成长的烦恼》中演绎得那样,一家人在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中成长。部分让子女出现心理问题和患上精神疾病(包括心理疾病)的家庭关系是在可调节和改善的层面,处于这种情况的较为普遍,可以找心理咨询行业的专业人士帮忙,患病是需要心理治疗(临床心理咨询),婚姻与家庭治疗适用于家庭成员一起参加做出改善。改善成较为健康的家庭关系那最好不过,改善部分或无法改善的相处方式是尽赡养的义务,彼此保持距离的生活,少谈感情。

❼ 父母跟子女的本质关系是什么

父母与子女关系中的本质是什么?
亲子关系,首先是生物学意义上的。
只要生命形式存在,亲子关系就是物种内个体间最重要的关系。这种关系远比交配对象之间的关系更重要。亲代将自己中生命最重要的内容以基因方式传给子代,如此,亲代个体虽然一定会消灭于世间,但它生命的意义却完成了。
从前的说法是,亲子间传递遗传基因,以致物种得以保留甚至发展。如今,引领时尚的分子生物学家们认为,物种群体本身的利益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仅仅是基因本身,基因是自私的、贪婪的、甚至无耻的。亲子遗传关系体现的也许只是基因的意志。
基于人、人性的尊严,我最好还是马上跳出生物学意义这一层,进入人类学意义上来。但这样还不能摆脱基因的控制。甚嚣尘上的基因早就钻进了人类学的大本营。
亲子之间在人类中永远不是一对一的关系,最简单的形式是二对一:“只生一个好”。但这要看如果界定亲代与子代。如果放宽到三代,那么亲代就存在六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子代的数目就复杂了,存在许多或然性(儿孙的数目怎么能确定呢)。在三代亲子关系中,中间的那一代人,即可被划入亲代,也可被划入子代。而在生命的长链上,每一代人,都会成为这种“中间的一代”。
与父亲相比,母亲在亲子关系中更要一些。除了与父亲一样提供细胞核内的DNA以外,母亲还提供了细胞质中线粒体DNA(mtDNA)。另外,在自然状态下,母亲还提供子宫,为子代胚胎期的发育提供温床。
科学总是冷冰冰的,可以成为盛夏中的饮料,可以给人透心凉的感觉。
有一些科学家们热衷于用各种腺体的分泌来解释人类的感情,另一些残酷的科学家则将母爱的光环打得粉碎。即使科学家有良心,那么科学存在良心吗?
父母决定生下一个孩子,是基于他们对孩子的热爱吗(我首先假设这里不存在避孕失败的原因)?孩子们欢迎他(她)的父母再生一个弟弟妹妹吗?非常遗憾,科学告诉我们,这里不存在温情,几乎都是自私的选择:父母对自己孩子的爱,是文化加上来的,而更基本的动因则是为了延续生命,甚至是为了能让自己享受拥有后代的幸福。从动物本能来看,家中的孩子们之间也构成竞争关系,至少需要争夺有限的爱。
人类学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把人当成人。人,只有在社会学、文化学的意义上才成为“人”。
科学只是工具,从来不曾给过我们关怀,只有人类自己建立的文化本身才可能为我们提供关怀,这就是所谓人文关怀。温暖的关怀。人类之间的爱永远都像冬天的阳光,稀缺而又必要。
冷冰冰的科学,还可以解释人类为什么能够生活在如此复杂的社会中:正是人类自己创建的文明本身提供了对自己精神的安慰在支持着人类。
社会学首先对社会生活中的人们加上不同的“角色”,社会角色。父母、子女、老师、学生等等,都是社会学意义上的角色。每一种角色都有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按照各自角色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去生活。不同的角色之间互有交叉,一个人可以同时既是儿子又是父亲,既是老师又是学生。
不同的社会形态中,角色的意义也不尽相同。这种区别源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国人讲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到了另外的文化圈中,就成了异类,难于理解;而不讲礼义的番夷之邦,对中央帝国的人们而言就更是不耻。
因此亲子关系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分属不同的形态。但是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亲子关系总存在相同的“本质”。否则还谈什么“本质”呢?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天然的,因此亲子关系的本质首先反映为亲代对子代的抚育。失去这种抚育,婴儿绝无可能成活。但抚育者未必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但无论是什么人,只要他抚育了这个孩子,也不论他(她)是不是习惯意义上的“养父母”,他(她)与孩子之间都具备了一定程度的亲子关系。这正是社会学界定社会角色的功效所在。
这种亲子关系,未必建立在血缘基础上。质言之,“抚育”本身在社会学意义上超出了血缘对于亲子关系的重要性。
生我者,父母;养我者,也是父母。养育也许比生育更重要,至少在社会学意义上如此。
子女对父母的养育,理应回报。我的意思是说,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仅仅是养育,谈不到“血浓于水”时,也应该回报。这种回报不因种族、文化的不同而改变,这是人性。
这种人性往往体现在亲情上。亲子之情。
一旦这种亲情丧失了,会出现什么样可怕的情况呢?我可说,这时候真正的亲子关系已经不存在了——虽然他们还存在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我终于把这个问题谈到了让人感到温暖的“爱”这个亲切的字上了。我希望用这个字,来代替冰冷的科学、严肃的社会学,哪怕如此替代是以感性代替了理性,用局部代替了全体。

❽ 父母和子女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资料来自:学佛网 济群法师学佛问答】问: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父母和子女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答:从中国传统的伦理来看,父母对子女具有绝对权威。这种权威从哪里来?其实是建立在强烈的贪著和占有之上。换言之,很多父母是把子女纳入自我的一部分,而不是将之作为独立个体看待。从而造成一种扭曲、失衡的关系,痛苦也就在所难免。 而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父母和儿女只是因为缘分走到一起,并没有必然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力来主宰另一方。父母不能要求子女绝对服从,子女也不能要求父母满足自己的一切要求。双方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虽然有亲情,有血缘,但也应该彼此尊重,而不是以这种亲情和血缘作为占有对方的砝码。 在尊重的同时,佛教也提倡惜缘。佛教认为,在父母和儿女之间,必然有着特别深厚的缘分。有道是:“儿女是债,有讨债,有还债,无债不来。”不论来的是什么,终归是有它的缘由,有它千丝万缕的宿世纠葛,所以要安然接受。如果是顺缘,固然要心存感恩。如果是逆缘,同样要心存感恩,因为当下就是化解往昔恶业的机会。把握这个机会,才能转逆缘为顺缘,而不是让这种不良关系带入未来生命,生生世世地互相缠绕。 所以说,佛教在看待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时,是以彼此尊重为前提,以珍惜缘分为原则,以心存感恩为重点。

❾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作为一个中国学生,一个中国孩子,我们生长在中国这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我们对各种关系的处理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传统的影响,其中就有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处理。
先说中国的父母,中国的父母基本上全都是子女的“奴隶”。从生下小孩的那一天起,中国的父母就仿似将自己卖给了自己的孩子。记得我们小时候写作文时总是会将自己比作家中的小皇帝,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是在为我们服务的。你看,从小就有这种思想的我们是不是很容易忘记感恩父母,就算我们接受的学校教育总是在告诉我们:要孝顺父母,可是,社会上总有那么多不赡养老人的现象存在。现在想想,也许是中国父母那种“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什么都可以去做”的思想害的。当你的孩子将你对他的付出当做一种理所当然的时候,你偶尔的不付出就会成为你的“罪恶”,他记住的也许就是你那一点点的“罪恶”,这就是人的劣根性。
就我的父母而言,我的妈妈就属于那种传统的中国母亲,她可以为了我们付出她的一切。她心里想的全都是怎样让我们过的好,她做的永远是她认为对我们好的事,对她来说,子女就是她生活的全部,我妈常对我说,如果我们活的不好,她就连工作都没有动力。这些,对于作为子女的我来讲有时候是动力有时候又是压力,我总忍不住想,要是我将来过得不好怎么办,那时的我不会要一方面面对生活的压力一方面安慰母亲的忧虑吧?这样说来,我的爸爸就好多了。我老爸是个爱看书的人,因此,他的思想对比我妈来就开明多了,我很小的时候,我老爸就对我说,他的义务是将我养到十八岁,之后我的一切都与他无关。而现在的我二十岁了,依然花着他的钱。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的教育注定我爸做不到他说的不管我,可是,他从小就对我说的只养我到十八岁还是对我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至少,我不会认为他现在依然给我钱花、依然处理我的一切是理所当然的。我对我的父母保有一颗感恩的心。
中国的子女都是在父母的羽翼下安全成长的,也就是大家说的温室里的花朵,尤其是8090后的我们。一方面,我们从小在学校接受着要孝亲敬长的教育;一方面,我们又听着我们的父母说的只要我们自己过的好、他们什么都可以的话,不知不觉中,我们渐渐开始不知道怎样孝顺父母了。
这样说来,社会上那些不赡养老人的事似乎可以理解了。因为中国的大多数父母都在不知不觉的教育着自己的子女,告诉着自己的子女:自己是不需要被孝顺的。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夸夸我爸了,他总是对我说,他养我,是为了求回报的。虽然有时候他的语言让人有些无法接受,但是,不得不说的是,他这样让我时常记着要回报父母。
我常从身边各种各样的人中间看到的同样的父母:我的大姨可以因为她的儿子,我的表弟一次的成绩不好而急得流泪,饭都不想吃;我的小姨小姨父可以为了让她的儿子不要退学而不断的拜托别人,做到他们能做的一切。还有身边好多好多同学的父母,他们大多都是这样的形象。幸运的是,我的身边还不曾出现所谓的“不孝子”。
记得我昨天给我爸发了一个信息,我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我的弟弟节约她的一点点零花钱给他们买了什么礼物,请他们不要对她说他们不需要,而应该鼓励她、谢谢她,因为孝顺是需要从小培养的,这样,我的弟弟才会越来越孝顺。而对全中国所有的父母而言,感激子女的孝心、鼓励子女的孝心是对自己对子女最好的办法,这样,你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果你们总是对自己的子女说,你不需要,最后,他们会认为你真的不需要的,到时候,你们要到哪里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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