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独生子女证能享受国家那些优惠政策
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各地的情况而论,以下提供浙江瑞安的例子: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结合浙江实际情况,主要享受以下的优惠政策:
1、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2、农村居民、失业人员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此外,为奖励独生子女家庭,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双农独女户家庭社会养老保障政策、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及中考加分制度、计划生育奖学金制度等。
3、瑞安有个塘下镇,该镇又有自己的特殊政策:
对于本镇人口,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女儿户,具有本镇户籍的,在就医、就学、就业、救济等方面分别享受以下优惠优先政策:
(一)凡父母双方均系农村居民,且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在本市中心卫生院以上的医疗单位就诊时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免费挂号(专家门诊除外)。
(二)独生子女和女儿户女孩参加中考,在普高(不含省一级重点中学)和职高录取分数线以下5分内(含5分)和2分内(含2分)予以照顾录取。
(三)独生子女参加高考,成绩分别列全市文、理科类前三名,并被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颁发“计划生育奖学金”5000元。
(四)凡在大中专院校毕业或从部队退伍后参加本市权限内的各种就业考试时,独生子女享受加总分百分之五,女儿户女孩享受加总分百分之二的待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提高百分之十五。
(六)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享受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土地补偿费等利益分配时,按人口基数分配的部分,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
(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领取每年不低于2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14周岁止。
(八)对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中的困难户,镇筹集资金开展扶贫结对送温暖活动。
(九)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的育龄妇女优先参加镇村组织的生殖健康体检。另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村规民约、利益导向制度。
要知道你们当地的政策,最好是电话咨询或直接网上查询当地的计生办,他们会给你详细的答复。具体的政策,一定是跟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紧密联系的。
⑵ 独生子女证需要每年一审吗
没有的事。属于卫健委主管发证。
⑶ 以前独生子女享有的优待政策,现在还有吗比如一年一度的免费体检。
1、地方政策。
2、我们这里没有的。
3、是否有,可直接咨询当地的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
⑷ 请问办理独生子女户有什么条件和优惠政策
那些人可以领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奖励标准是怎样的?
答:奖励条件是:
1.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 }" j2 ; O( E" G" V" m7 D
2.持有有效《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
3.办理了国家正式退休手续;或纯居民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
具体包括:
1.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
2.具有本省城镇居民户口的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
3.具有本省城镇居民户口的无工作单位的居民
4.在本省办理退休手续后,将户口迁出本省的职工
5.户口一直在外省,但在本省办理退休手续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破产、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的职工
6.2014年1月1日以后,外省居民户口迁入我省的,须在距离奖励年龄5年以上,且在本省缴纳养老保险费5年以上并已开始领取养老金。
奖励标准:
2014年1月1日后符合奖励条件的,按每月80元发放奖励。
2013年12月31日前符合奖励条件的,可以选择一次性奖励5000元也可以选择从2014年起每月奖励。
原来在工资中发放了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从2014年1月起停止发放。
五、如何申报领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本人申请
2单位审批
3县级计生部门备案
4.财政或参保地人社部门随工资发放奖励金!
(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 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
1.本人申请/
2单位审批.
3县级计生部门备案
4.参保地人社部门随工资发放奖励金
(三)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无单位人员
1.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或单位、街道开具的独生子女证遗失证明)、退休证、一寸免冠照2张等,在资格确认地的居委会(一般为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
2.居委会评议公示、上报
3县级计生部门备案
4.参保地人社部门随工资发放奖励金
(四)无保险的纯居民
1 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或单位、街道开具的独生子女证遗失证明)、一寸免冠照2张等,在资格确认地的居委会(一般为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
2.居委会评议公示、上报
3.县级计生部门审批确认
4.计生部门指定金融机构开专户发放到人
具体填表时间听取通知
发表于 2015-1-5 10:30|
⑸ 办理独生子女证,父母还需要体检有办过的吗
不需要,也不需要结扎
⑹ 为什么家里有独生子女要组织安排去体检我们可以拒绝吗
家里有独生子女,要组织安排去体检,你就不要拒绝吧,安排你去体检,是为了你好,而且不用花钱,多么好的事情,人家想都想不到,你不应该拒绝,应该去好好检查检查,才知道你的身体好不好呀。
⑺ 洛阳办独生子女证需要去体检哪些项
你确定还能办?2016年起,全面二孩,不再办独生子女证了,以前办好的,可以继续享受优待,后面的就不办了。你洛阳那边还能办?我这边都停止了。
⑻ 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可以做孕前检查吗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生育政策的,可以依法享受包括产前检查之类的合法权益。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四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
⑼ 独生子女户怎样界定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四、对特殊情况的规定
4、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办理《光荣证》,但在其填写《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安徽:《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http://www.ahpfpc.gov.cn/page.php?fp=newsdetail&id=784
三、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二十一、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二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