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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济南

发布时间:2021-11-14 03:15:49

Ⅰ 在济南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内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容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

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

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于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⑤《独生子女证》(仅限于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办理流程

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Ⅱ 外地父母投靠在济南子女后,工资和医疗保险能迁到济南

户口过来的话没问题,户口没过来恐怕会有点儿麻烦,但不是完全办不成,具体还要去所在去的劳动保障局询问

Ⅲ 关于老人投靠子女在济南落户能否享受城镇医保的问题

按照公安部有相关文件,父母投靠子女的条件必须是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才可以办理投靠,当然你若符合条件迁入济南当然是可以享受的。

Ⅳ 想将老人的户口迁入济南投靠子女,如何办理,需要什麽手续2个老人办一个可以吗

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规定及条件: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其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申办材料:(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
(4)投靠人(仅限原非农业户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辞退、开除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或退休证(正式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应符合调动、安置类落户条件,由组织、人事、民政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安置手续);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程序: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户籍证明材料:5元/张
2、户口准迁证:5元/张

Ⅳ 怎么样才能把户口落在济南

有规定,只有证件齐全是可以再济南落户的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 凡经有关部门批准调动工作、录用安置、毕业生就业以及投靠亲属等迁入本市市区办理常住户口的所有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市区是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长清区。
第四条 市公安部门是本市户籍管理的主管机关,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规定全面负责户口迁移、管理等工作。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为公民落户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协调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落实本办法,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户籍政策,以合理调控迁入总量、优化迁入结构和促进人口合理分布为指导方针,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创造良好环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户籍登记管理问题。

第二章 准入条件
第七条 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实行条件准入制。基本条件为具有固定住所、合法职业和收入,同时,结合年龄、婚龄、文化程度(学位、学历)、职业能力(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纳税、投资、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条件,综合作为准予迁入本市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依据。市外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迁入本市落户,实行相同的准入条件。
第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一)干部、工人调动
经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选调、聘用)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学历、职称条件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因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人员及未成年子女。
(二)毕业生就业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及随迁或投靠的配偶和子女(不受婚龄、在济居住时间限制);
2.在本市已落实接收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人事部门“先落户、后就业”规定范围的普通高校重点专业本科毕业生(有学士学位);
3.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3年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三)引进人才
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及配偶、未婚子女;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及配偶、未婚子女;
2.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的,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的,或者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及其配偶、未婚子女;
3.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5.驻济单位调入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工人技师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6.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以及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住房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人员,允许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7.符合省政府文件规定条件,持《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四)投靠亲属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以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的限制。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符合随迁准入条件但未同期办理迁入的除外);
2.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允许其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3.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弃儿和孤儿。
(五)购房人员
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纳税人员
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七)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
1.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
2.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
3.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本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5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他情况异地安置退役士官。
(八)离退休安置
1.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在本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2.原籍本市需要回济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和退休职工;
3.需要投靠子女来济安置的离退休人员
(九)成建制单位人员迁入
在本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成建制迁入的人员。
(十)本市人员恢复户口
国家、省政策规定应当予以恢复户口的落实政策人员。
(十一)其他情况
1.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
2.获得本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员。
第九条 市区非建成区人员要求迁入建成区的,投靠直系亲属或拥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人员不受条件限制,其余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三章 办事程序

第十条 各有关部门依据市政府确定的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准入条件,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要求迁入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凡符合准入条件规定并提出申请迁入要求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持准入管理部门出具的调动登记表、派遣证、安置信和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准迁入户手续。
第十二条 为便于及时掌握本市人口迁入动态、迁入结构和分布,市公安部门应每季度将人口迁入基本情况向市发展和改革部门通报一次。
对经查实使用假证件、假材料办理了落户手续的人员,市公安部门将采取清退措施,相关部门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人口迁移的户籍管理,不包括原为本市户籍因复员、毕业、退学、休学、回国等回家庭所在地正常办理登记的人员。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固定住所除自有产权住宅外,还包括租赁公房、具备落集体户口条件的公寓和单位集体宿舍,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
第十五条 所有要求迁入的从业人员都应当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非个人原因在落户前确实不能办理社保转移或参保的,应当在条件具备时尽快参保。
第十六条 凡本办法涉及的服务范围和单位,除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各县(市)小城镇人口迁移全面放开,外地人员迁入办法由各县(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八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规范管理行为,凡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要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拖延。凡不符合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迁入。
第十九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严格要求本部门工作人员秉公办事,廉洁勤政,并接受本级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当事人认为部门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权向监察部门投诉、检举。经查实在工作中确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且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本市人口迁移户籍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Ⅵ 外地人怎么在济南落户

第一类:济南人才落户
1、符合《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中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及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2、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位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3、受到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近3年荣获本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本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4、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工人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5、4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且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6、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7、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学历(含职业院校及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分别满1年、2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第二类:济南亲属投靠落户
1、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其中,已办理过在济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1年。
2、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随父随母自愿,可申请子女投靠父母。
3、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允许来济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来济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三类:济南干部(工人)调动落户
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本人、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Ⅶ 济南落户方式有哪些具体流程是什么

济南最新落户政策
1、济南此前执行的限购政策在2011年3月份正式出台,到如今执行已经三年多。按照济南的限购政策,对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进行限定。
2、对在济南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放心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其适用范围是指按购房落户政策迁入市内六区的人员,自2008年11月7日起购房落户的,本套商品房五年内不再享受上述购房落户政策。居民申报购房落户迁入时,该商品住宅房内应无其他人员的常住户口。
4、在济南购房,如果夫妻双方都缴纳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高额度是60万元,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那么公积金高可以贷款30万元。
2019年济南落户具体条件及相关资料
一、济南人才落户
(一)人才落户条件
1、符合《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中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及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2、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位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3、受到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近3年荣获本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本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4、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工人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5、4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且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6、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7、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学历(含职业院校及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分别满1年、2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人才落户办理材料
符合上述人才落户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1.申请人申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交以上材料,其中符合条件随迁未婚子女且其达到法定婚龄的还应提交子女未婚声明,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应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3.申请人居住证(限符合第七条第五、七款),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限符合第六条第四、五、六、七款);
4.申请人学历、学位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荣誉证、获奖证、高层次人才认定凭证等证件;
5.申请人录用(聘用)证明,或任命文件,或聘用、招收劳动合同;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集体户接收证明(需写明单位意见和落户详细地址)。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工作单位为外地企业驻济办事机构的,除提交上述手续外,还应同时出具在济注册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营业执照及依法纳税证明的创业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可凭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办理。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可依次在本人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处、单位集体户、按规定在就业地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随迁配偶、子女的,应在济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济南居住就业落户
(一)居住就业落户条件
1、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公寓)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人员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区域落户。
2、每套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质公寓),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居住就业落户政策。
3、夫妻一方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另一方拥有房产,申请迁入本区域,应当办理整户迁移。房屋产权属共同所有,所有人均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的,允许其中1人按相关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办理在济落户,其他共有人需出具同意其落户证明;所有人中有济南市区常住户口居民的,其他所有人不得通过本套房屋办理居住就业落户。
(二)居住就业落户资料
1.申请人申请表(可微信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租房的可以用承租合同)
5.济南各区人社部门开具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可凭身份证到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6.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未婚声明;
8.配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限配偶、子女随迁的);
9.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限子女随迁的,户口簿已记载的不再提供)。
三、济南军队转业干部落户
(一)落户条件
经市军转办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落户资料
1.《军队转业干部入户证明信》;
2.《军官转业证书》;
3.居民身份证;
4.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证明信(落户地受理公安分局核实);
5.居民户口簿、结婚证(限夫妻一方已在济落户,或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其中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在办理上述人员落户时,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对入伍前户口注销情况进行核查,并附核查情况记录。
四、济南部队军官家属随军落户
(一)落户条件
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
(二)落户资料
1.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批准的《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审批表》;
2.任职命令、军官证或士官证;
3.随军家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4.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户籍证明信》。
五、济南亲属投靠落户
(一)落户条件
1、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其中,已办理过在济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1年。
2、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随父随母自愿,可申请子女投靠父母。
3、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允许来济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来济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落户资料
1.被投靠人申请(经被投靠人、投靠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1、包括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安置协议、或判决书或公证书等合法有效产权证明,公有住房产权单位、房屋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分配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合法有效使用权证明,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等。)
4.亲属关系证明。
六、济南干部(工人)调动落户
(一)落户条件
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本人、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落户资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迁配偶、子女的需同时提交以上材料,其中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2.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调动函或通知书或行政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集体户接收证明(需写明单位意见和落户详细地址)。
七、济南回国定居落户
(一)落户条件
(1)原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获准的。
(2)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
(3)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
(二)落户资料
1.符合申报条件(1)的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需提交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2.符合申报条件(2)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需提交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
3.符合申报条件(3)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需提交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华侨回国定居证和回国使用的中国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济南具体落户办理流程
(一)现场申请
申请人带齐选择落户方案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分局审批。
(二)微信申请
第一步:微信申请
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登记录入,微信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济南阳光户政,点击右下角菜单栏目“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办理-居住就业落户”,即可微信在线申报!
第二步:审核审批
1、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进入审核阶段。
2、如果条件不符合,微信会通知不予办理的原因,业务终止。
3、如果材料缺失或拍摄不规范,微信会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完善材料。
4、审核、审批通过,微信会通知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5、审批不通过,微信会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原因。
第三步:业务办理
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济南落户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济南各区派出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落户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居民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每本10元。

Ⅷ 父母户口现在在老家,如果投靠子女落户济南,对应农村新农保,每月领取55元新农保的养老保险是怎么办啊

您的意思是父母户口迁移到济南,能不能继续领取新农保养老金是吗,如果迁入地开展了新农保,照样在当地可以领取的,不过要去原籍地农保局办理一些手续而已,不用担心

Ⅸ 退休父母投靠独生子女落户济南医保也可以转济南吗

退休父母投靠独生子女
落户济南,医保也可以
随户口转到济南。

Ⅹ 想将老人的户口迁入济南投靠子女,如何办理,需要

按照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投亲靠友户籍迁移,首先由老人以及子女向济南警方户籍管理处书面申请,获准迁入以后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了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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