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已故)
税务部门是有明确答复的: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回女赡答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意思是在2019年为止兄弟姐妹都已故的话,2020年可以按独生子女来享受2000每月的
❷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个税师(1+x个税计
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的其他兄弟姐妹都已经去世,父母身边现在就剩下一个子女了。那扣个税时就可以按独生子女扣除2000/月。
❸ 个税抵扣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但另一个已方死亡,怎么分摊
以18岁为界限,18岁以前去世的,可以不列入共同赡养人分摊;如是18岁或以18岁以上去世的,应列入共同赡养人分摊。该情形在当前没有明确的解读,但税务内部暂以此作为执行标准,期待以后有更详细的解读。
❹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个税师(1+x个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了,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每月两千元钱 我觉得这个根据每个地方的情况和自己个人经济情况而定吧,如果经济允许,其实多给一些父母也是挺好的选择
❺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学习个税师(1+X个税计算)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通过个税师中级证书的考试学习,可以提高以下六个方面业务能力。1.境外所得业务分析实务处理;2.居民所得特殊业务实务处理;3.非居民所得特殊业务实务处理;4.生产经营所得实务处理;5.其他特殊业务分析实务处理;6.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与集中申报。
❻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支出全部由一个人来扣除,可以吗
不可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第二十二条(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非独生子女儿子死亡赡养老人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❼ 不是独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去世,赡养老人的附加税,如何填写扣除
根据官方反馈,这种情况目前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的标准扣除,即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
❽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个税师(1+x个税计算
当然可以,兄弟姐妹都不在了,他们怎么来抚养老人,那抚养老人的任务只有在你的身上了。
❾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根据官方反馈,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的标准扣除,即扣除1000元/月。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