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投靠父母 户口迁移具体流程
你说这种情况是绝对够条件办理户口迁移的,户籍管理规定因投靠本市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可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入户人提供本人及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农迁农”的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就行
⑵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并向分局呈报;
3、分局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注:办理地址: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监督电话:85399110
办理结果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whga.gov.cn
⑶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规定
根据户籍管来理规定源,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申请人持父母、子女的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办理迁户业务。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⑷ 子女投靠父母在本辖区内户口迁移需怎么办理
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口“一站式”迁移:
1、本辖区内户籍迁移的,在符合迁入地的落户政策的前提下,只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迁移户口申请书、房屋产权登记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不再开具户口迁移证,相关迁移审核手续,由工作人员通过公安内部系统完成(如山东省等);
3、家长可以事迁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咨询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⑸ 子女户口迁移投靠父母的户口需办理那些手续,原迁出档案存根证明在哪里办理啊在线等待!
子女投靠父母,属投靠直系亲属,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书面申请、本人及被投靠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簿上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做相应变更。
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全户迁出时,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⑹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
目前我国大学生的户口,毕业迁移只能选择迁往单位(各地人才市场有准入要求)或者家乡内,没有办法容直接“房迁”(迁到买的房子)或“婚迁”(迁到结婚大学生的爱人户口那里)。无法“直接”,要迁到别的地方必须多迁一次。
因为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时只能根据省教育厅给学生开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去向来开,而省教育厅给学生开报到证只能开往入学前的家乡或就业单位。
所以你的孩子好象只能先迁到单位或老家,然后以投靠父母的方式迁惠州。具体如何办投靠需要问问你们惠州那里的派出所户籍警。
⑺ 落户的看过来,子女投靠父母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1.以男满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⑻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如何迁移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专写《户口审批呈属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后交户政所长审批。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下发派出所后通知申请人。
⑼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申报材料;入户申请,子女户口证明,父、母亲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亲结婚证。派出所审核后加盖户口专用章。
二、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迁户规定的当场办理户口《准迁证》。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9)成都双流派出所子女投靠父母扩展阅读;
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