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已故)
税务部门是有明确答复的: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回女赡答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意思是在2019年为止兄弟姐妹都已故的话,2020年可以按独生子女来享受2000每月的
B. 个税专项扣除 子女教育 已去世的兄弟子女算吗
不一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回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答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受扣除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C.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个税师证书含金量高吗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D. 对有兄弟姐妹、但已经过世目前仅剩纳税人一人的,能否按照独生子女标准扣除
按现行政策规定,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因兄弟姐妹去世只余一人的,不属于独生子女。
E.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根据官方反馈,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的标准扣除,即扣除1000元/月。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F. 条件为非独生子女两人(俩人),但其中一人死亡怎么填写个税专项扣除信息
按独生子女
定额扣除2000
G. 双生子女,一方死亡个税专项扣除如何申报
子女抄教育
扣除范围:
全日制教育: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学前教育:3岁以后到小学入学前的教育支出。
扣除标准:
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按照以上标准来说两个孩子一个月可以扣除2000。
望题主采纳,谢谢!
H.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个税师(1+x个税计算
当然可以,兄弟姐妹都不在了,他们怎么来抚养老人,那抚养老人的任务只有在你的身上了。
I.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个税师(1+x个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了,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每月两千元钱 我觉得这个根据每个地方的情况和自己个人经济情况而定吧,如果经济允许,其实多给一些父母也是挺好的选择
J. 其他兄弟姐妹已死是否按独生子女扣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版、薪金所得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