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父母没有履行过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可以不赡养父母吗
不可以。
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1)父母不抚养子女子女成年后不赡养扩展阅读
子女的义务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⑵ 父母没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那么成年后是否需要赡养父母
有两种情况:1、在那男子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时,而儿子又有能力解决的话,那我认为这应该帮下;2、两方家庭都有自行生存的能力,那就凭自己的想法做咯。
⑶ 父亲不抚养,子女成年后要求赡养,如果利用法律为自己争取权益
那是不可能的。别说你们是亲父子,他还给你钱了(不管你意愿如何,爱花不花,给了就是给了)。你可以自己查,杀了孩子们的亲妈自己的老婆蹲了大牢的出来还要求当时三个都未成年的孩子一起赡养他,还要分老婆的遗产,而且法律判他赢了!赢了!!
你就忍气吞声赡养他吧。强硬一点就让他去告,判多少给多少。他闹的厉害你就报警。有本事你就全家搬走逃远点。
法律是不管你们感情上受了多少痛苦的。
再说透一点,法律不是为了保护特定个体的。因为法律一旦支持了你,他这个huohai就成了社会的负担,明白了吗。
⑷ 父母不抚养子女的子女可不可以不赡养父母
首先应由负责调解的部门教育离婚的当事人,离婚并不消除父母子女专关系,婚姻法等法律中关属于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和第12条第1款分别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末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⑸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成年后能否不尽赡养义务
你好,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
⑹ 父亲在子女未成年时,未尽抚养义务的,子女在成年后,不予父亲尽赡养义务。
在此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以此为由拒绝赡养。虽然我国法律界学者多数支持此法,也是真正合乎情理和法理(法律原则、法律精神)的,但由于无明确法律依据,因此不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得看法官素养和自由裁量。
本人在网络回答网友提出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已多次遇到有网友问过这种问题。可见,现今社会子女被父母虐待、遗弃绝非没有。对此问题,绝大多数回答的网友坚持子女对父母有无条件的赡养义务。本人对此十分不赞同。
法律讲究的是权利与义务对等,若父母遗弃、严重虐待子女,甚至对子女做出犯罪行为,如极少数兽父强奸侮辱亲生女儿,这种情况下还一味强调子女必须赡养父母,无疑是极大的不公正和不合理。同样是法律义务,为何父母可以不抚养子女,而子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赡养父母?这根本不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也不符合正义。若要求子女任何情况下都要赡养父母,那完全就是在宣扬和认同封建社会的愚孝,就是等同于要在新社会也要“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就是等同于在延续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
(在中国封建社会,晚辈对长辈犯罪与长辈对晚辈犯罪处罚的轻重是完全不一样的。子杀父无论何种情况都是死,父杀子则只要有期徒刑!)这根本就是极其愚蠢和错误的。
很遗憾,尽管现实生活中确实有极少数父母在子女幼小时未尽抚养义务,子女成大后以此为由要求不赡养父母的事实存在,但对此问题,法律却没有做出任何规定。而法学学者也有争议。大多数学者认为,父母故意虐待或者遗弃未成年子女,原则上丧失了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除非得到子女的宽恕或已经对子女采取了重大的补救措施。但是如果是父母因为生活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则子女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本人认为这种看法是比较合理的,希望以后能以法律能明确规定:“父母故意虐待或者遗弃未成年子女,以及对子女实施强奸等严重犯罪的,无权要求子女赡养,除非得到子女的宽恕或已经对子女采取了重大的补救措施。但是如果是父母因为生活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子女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每次见到这个问题,本人既愤慨,又无奈,又痛心。愤慨于少数无良父母,无奈于法律空白,痛心于法律滞后!希望这种令人愤慨、无奈、痛心之事会日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