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市户口子女继承农村父母房子拆迁时怎样赔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内超过省、自治区、直容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如果是宅基地房子,与继承无关,这可以通过弟兄们分家分或者直接分,当然只是取得了一次政府审批机会,不要认为把房子、宅基地都得到了,批准不了宅基地,房子也得放弃
❷ 农村父母去世后,城市户口的子女能继承农村的土地吗
农村父母去世后,城市户口的子女是可以继承农村的土地的,只要土地还在承包期限内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三十三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2)城市户籍的子女继承农村父母房产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❸ 城市户口儿子可不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
不可以。
根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财产。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3)城市户籍的子女继承农村父母房产扩展阅读:
农村宅基地政策新规:
2020年8月,为进一步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明确,2020年底前完成全国农村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达到80%以上。
2021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登记资料清理整合,数据逐级汇交至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推进,将为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保护耕地提供产权保障。
❹ 城市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求解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存在继承一说。不过,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城镇子女也可以继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城镇子女对继承的农村房屋的权益是有限制的。
4、城镇子女继承农村房屋,继承的农村房屋不能重建
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享有使用权。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也就是说,城市居民对农村宅基地是没有使用权的。
根据“房地一致”原则,城镇子女继承了房屋后,也只是暂时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能一直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当继承的房屋坍塌之后,城镇子女对宅基地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下的农村宅基地也将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❺ 父母农村的老宅,城市户口的儿女有继承权吗
《继承法抄》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城市户口的儿女也有权利继承父母农村父母的房产。
❻ 城镇户口的子女能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
一、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
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早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
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二、步骤如下:
(一)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按照指定程序办理继承手续并不困难。但是由于时代问题,导致50、60一代人口众多,大多数家庭都有两个以上的子女。当几个人同时享有继承权,且长辈没有遗嘱时,经常会出现兄弟姐妹因为继承财产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有的甚至大打出手,老死不相往来。
❼ 城市户口的子女能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内治区、容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忘了保证宅基地处于依法使用状态,政府随时可以对宅基地进行重新审批,附带调查处理处罚违规违法行为,符合收回规定的依法收回。不存在继承。孩子们可以通过家庭延续取得一次宅基地审批机会,不过弟兄们是分家内部分配宅基地获得审批机会,女儿自己商量其中一个参与审批,有儿子的就没有女儿的事了
❽ 父母城市户口,孩子农村户口,能继承父母买的房子吗
如果你父母的房子在农村的话,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所以你父母也只是有使用的权利,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城市户口也是没有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权利的。所以,我觉得,盖房的可以,宅基证改名的不行。如果需要进行审批的话还是用你父母的名字。
❾ 城市户口的儿子怎样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