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是非农业户口,能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吗
宅基地实行审批制度而且以后可以随时重新审批,不能继承
㈡ 非农村户口子女对农村的房屋和享有林权的的土地有继承权吗
那不是继承的事,弟兄们之间是分家,女儿不过是适当给一块农田。现在买卖土地还是违法行为,至少会因为买卖行为导致卖方丧失使用权,买方可以依法重新获得使用权
㈢ 非农业户口在农村建房子女可以继承吗
在农村建房,非农业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吗?
现在不少农村的年轻人,由于各种原因而把户口迁到了城市当中,成为了非农村户口,那么这样的话,非农村户口的子女能不能继承父辈的宅基地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第二点提到,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说明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能由本村村民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说明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所以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非农村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
对于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㈣ 祖辈留下的农村房产非农户口子女是否能继承
祖辈留下的农村房产,非农户口子女,能继承。儿女都有继承专父母财产的权利。属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㈤ 非农业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农村房产吗
按规定是可以继续父母的宅基地,但是不可以继承山,田,地的使用权。
而实际情况很多回农村有许多出去的人答都因各种原因转成了非农户口,父母去世后,村委一般不会收回这部分人子女的田,地,山的使用权,因为这部分人口数量庞大,关系根植入农村,谁愿意去得罪人,做这种吃里不讨好的事。国家文件也没有强性规定,这部分弹性很大,以目前情况来看,你是可以继承的。
㈥ 我是非农村户口,并且在城市有房子,是否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现实生活中,随着升学、就业、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户口迁出的情况非常普遍,相应的,其宅基地使用权资格就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丧失而丧失。再加上今后其父母的土地使用权也因他们的相继去世而丧失。因此,无论是户口迁出者本人还是其父母,都不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最终应当将宅基地使用权返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
㈦ 非农村户口的子女是否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与承包地的
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房子,其他不能继承
㈧ 非农业户口能不能继承父母房屋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你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