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人已去世,户口还没有注销,女儿户口还能迁回来投靠老人吗
按照规定,老人去世,户口已经注销了,现在你这个情况如果要另外一个户口迁到老人户口里应该也是不行的
㈡ 如果父母户口注销 还可以迁回原籍吗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㈢ 未婚子女从父母户口簿迁出还能迁回来吗
可以的,可申请办理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㈣ 父亲死了,消户了,他的儿子户口还能迁回原址吗
只要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原则上立谁为户主都可以,立谁为户主并不影响原有的家庭秩序和财产分配关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习惯于将家庭中先存在的或长者为户主,后入户的、后迁入的、后出生的为非户主的家庭成员,这样方便管理。只要众人协商一致,原则上立谁为户主都可以,立谁为户主并不影响原有的家庭秩序和财产分配关系。 户籍登记采用先入为主方式,最先建立该户的即为户主,这与家族观念中的家长不是同一个概念,因此,不必作茧自缚,在谁是户主的问题上动脑筋,谁是户主并不重要。作为户主,在法律上并没有比其他家庭成员额外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到本例,媳妇的公公去世后,既可以立婆婆为户主,当然也可以媳妇的立老公或媳妇本人为户主。只要大家协商一致,立谁为户主都可以。病危的家庭成员,准备迁出的家庭成员,尚未出生的婴儿不宜作为户主。
㈤ 户口迁移后父母现年老需要儿女照顾可以迁回来吗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山西省为例,离婚后才可申请办理离异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㈥ 大女儿迁出去了父母又去世户口本上还有二女和三女儿不注消父母户口本的情况下大女儿可以迁回来吗
如果大女儿是嫁人而迁出去了,基本没有迁过来的可能了。有些事没必要纠结的原地踏步。
㈦ 父母双亡后,家里有儿子,女儿户口还能迁回吗
你这问题描述得不详细,大体上只要征得现户主(假如是儿子)同意,且符合当地入户条件,即可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