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亲欠债,对子女是否有影响
1、对你们兄弟没有影响,但对你母亲有影响。
因为贷款的时候属于你父母的婚姻关系存续其间,你父亲的行为已经构成表见代理,银行有理由相信你父亲的行为是他们父亲共同的意思表示。
2、无权要求你们偿还。不要被自古的“父债子还”的思想所误导,当然,如果你继承你父亲的财产,你将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如果办贷款时你父亲用你与他的名义联名办理,这就要看你当时的具体年龄了。
如果你以满18,那你就需承担连带责任,原因同 1 的一样;如果你未满18岁,就无连带责任,因为不满18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1)父母债务和已婚子女有关系吗扩展阅读:
免除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关于免除的性质有不同的学说,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契约。理由是:
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
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一种恩惠,而恩惠不能滥施于人。
3、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免除权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
另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理由是:
1、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征得同意。
2、如果免除一定要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同意的,等于限制了债权对权利的处分。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② 父母欠债和子女有关系吗
首先,父亲的债务,儿子是没要义务要偿还的。
其次,若父亲在欠债期间,为儿子购买房子,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用房子偿还债务。
还有,撤销权应该在债权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条:《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③ 父母欠债和子女有关系吗
一般来说,年满18岁的子女就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债务应由其向版债权人归还。所权以,父母还债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但是,如果子女有遗产,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这就涉及到继承人代清偿债务的问题了。《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如果父母有继承子女的遗产,就应当以这些遗产按比例清偿给债权人,并以此为限。不足部分,不存在清偿的责任。当然,父母自愿的除外。
④ 父母的债务和子女有关系吗
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我国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作为债务人根据约定内,应当容履行归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为了实现债务,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包括由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强制力, 裁判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归还债务,直至强制执行。既然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所以,作为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只对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 ,不会超越特定关系之外的其他人的。但是,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这就涉及到继承人代父母清偿债务的问题了。《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应当认真清理父母的遗产,以这些遗产按比例清偿给债权人,并以此为限。
⑤ 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
您好,我国法律并没有 “父债子还”的规定,即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并没有清偿的义务,但也有例外情形,下面分情况分析:
(一)子女并不负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
父母在世,子女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子女无需负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合同的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只对借款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在债权债务双方变更了协议或者是他们之间的债务与子女有关系,否则父母债务只属于个人债务,子女并没有偿还的义务。
(二)子女可能承担父母的债务
在父母死亡发生遗产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子女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与缴纳税款,超过的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限。如果子女放弃继承,则无需对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法定偿还责任。
子女接受了父母的馈赠导致父母无法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母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⑥ 父母债务与子女的关系
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我国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作为债务人根据约定,应当履行归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为了实现债务,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包括由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强制力, 裁判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归还债务,直至强制执行。既然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所以,作为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只对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 ,不会超越特定关系之外的其他人的。但是,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这就涉及到继承人代父母清偿债务的问题了。《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应当认真清理父母的遗产,以这些遗产按比例清偿给债权人,并以此为限。
⑦ 父母债务,子女是否受牵连
一般来说,年满抄18岁的子女就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债务应由其向债权人归还。所以,父母还债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但是,如果子女有遗产,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这就涉及到继承人代清偿债务的问题了。《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如果父母有继承子女的遗产,就应当以这些遗产按比例清偿给债权人,并以此为限。不足部分,不存在清偿的责任。当然,父母自愿的除外。
⑧ 父母借钱给已婚子女是债权债务关系吗
如果双方写有借条
比较容易认定
⑨ 父母欠债与子女今后的关系
你的情况和我的差不多,我和他是已经结婚了,而且还有了宝宝,他父母回以前也是做生意答,都是借钱的,还喜欢赌,特别是他父亲家里什么事都不操心,只会花钱,他母亲呢家里的事都是她在操心,但是也是喜欢赌,以前做生意还是赚了点钱了,但他们不会攒钱,有多少花多少,就没为自己儿子以后的生活考虑过 ,现在生意失败了,也欠了100多万的债务,大部分都是她母亲借的,还有一部分是用房子抵押向银行贷款的,而且每个月都要还好多利息,现在是越积累越多。但是我老公孝顺,他说他要帮他父母还债,但是我们还有未出世的宝宝,以后该怎么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