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淮安独生子女证补贴多少
楼主你好!(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贰』 江苏省独生子女补贴有哪些
江苏省独生子女的补贴有:
1、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第二十九条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中,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可参考政府文件《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等条例规定。
2、农村部分家庭领取补助金。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
一、奖励扶助对象
(一)年满60周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
1、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
2、未生育而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
3、符合我省生育政策规定、经批准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子女前死亡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夫妻。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和收养孩子、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
已超过上述规定年龄的,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计算。
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领取。
3、独生子女伤残补助金。
根据《江苏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
(一)扶助对象。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我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女方年满49周岁。已经超过49周岁的,从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计算;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领取。
此外,各区的奖励金、补助金等不大相同,可参考各区人民政府文件《XX市人口与计划生育XX》、《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XX》等相关条例。
『叁』 独生子女证如何补办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版身份证、权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肆』 独生子女证丢失能否补发
独生子来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源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伍』 淮安市独生子女光荣证父母什么年龄能拿到国家补贴
根据《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费由退休时所在的企业支付。如果企业不愿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市属企业倒闭或改制后职工再就业的,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市属企业倒闭或改制后职工个人缴纳养老金的,至市人社局人才中心登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自由职业者个人缴纳养老金的,年满60周岁时在所属街道、社区登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
『陆』 盱眙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1、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盱眙县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2、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3、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盱眙县,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盱眙县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盱眙县城镇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
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