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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1-11-06 17:36:00

❶ 请问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❷ 合肥市职工退休后一次性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一般企业是每年发放,到孩子14周岁为止。通常在退休之前就发放完了。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和发放对象。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责任单位。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❸ 合肥市政府有关失独家庭优惠补助政策出台。

昨天,合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原则通过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怀扶助工作的意见》,从经济、再生育、养老、医疗、安居、社会扶助等方面,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长效机制。
保障 每人每月补助300多元

据介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从2014年起,合肥市实行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05 元、375元。“每年给每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发放480元的抚慰金。”相关负责人解释,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由省 人口基金一次性发放不少于3000元的紧急抚慰金,市里再给予一次性发放3000元的紧急抚慰金。
此外,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合肥市将优先予以安排。
医疗 开医疗服务“绿色通道”
记者获悉,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由县市区、开发区代缴全部个人承担的参保资金,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 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人员,将 其计生手术及再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农村居民计生手术服务实行免费,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
“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合肥市将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养老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
根据合肥市的规定,对60周岁(含)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对象,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依据其失能程度,分别对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轻度失能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 500元、4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相关负责人介绍,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将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如果选择居家养老,能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帮扶 就业、创业方面可优先
除了资金帮扶外,合肥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将能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享受到优先对待。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独生子女,在公办幼儿园或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实施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 助;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可享受学校帮扶政策和申请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或学校帮扶政策,一、二年级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另外,在收养子女、帮扶其就业创业、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都将优先安排。

❹ 2014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城区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而是他们在同伴们都睡着的时候,一步步艰辛地向上攀爬的。

❺ 合肥市独生子女费领取,独生子女证丢失

去你们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委)咨询一下吧!他那边留得应该有档案。

❻ 合肥市新站区有独生子女证的每年可以领多少钱

按规定必须在子女18周岁前和父母60周岁才可以申请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不是持有独生子女证的每年都可以领多少钱的所以无法回答你。

❼ 合肥市拿个独生子女补助,需要盖几个章

是你补助一般是由社区颁发的,有独生子女证说带着单位,比如说是子女证在哪领,独生子女证费用就在哪里

❽ 合肥市独生子女费只能在开户行取吗

独生子女费是由当地卫生建康与计划生育员会(简称卫建委)统一确定的开户行领取的。你有疑问时可向当地卫建委咨询

❾ 合肥生育补贴及各项报销费用

已办理生育备案的参保职工在本地生育的,可在生育后的次月,到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按月领取生育津贴。在本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和符合享受生育护理假补贴的男职工,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产假后1个月内,到经办机构办理津贴、补贴审核手续
合肥市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http://www.ahhfld.gov.cn/n1105/n32819/n169066/n169927/n170144/5423515.html
具体的办事机构在:在政务区那边,你可以乘坐129、166到那里(站牌名政务办公区),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区环路88号三楼,大楼好象靠西北边,名称是合肥市社会保障中心
需要带文件有:《孕产妇保健手册》(保健站发的红本子)、生殖保健服务证(准生证)、结婚证、社保卡。 办理补贴的程序是要再孩子出生前备案
合肥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

根据《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合肥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规定,我市参加生育保险职工自2008年3月1日起,确诊怀孕到我中心备案后,可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具体费用标准如下表:

分类
项 目
结算标准(单位:元)
备 注

门诊
产前检查
500
包括:测血压、体重,尿常规,血常规,生化全套、免疫三项,B超等,须根据参保职工具体情况减少过度检查项目

3个月以下
门诊流产
120

药流
300

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
80
宫内节育器取出伴有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期1年以上者住院费用按项目据实结算

住院
3个月以下住院流产
400

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
住院流产
1000

药流
800

顺产
2000
多胎妊娠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其基本费用的10%。

助娩产
2500

剖宫产
4000

输卵管绝育术
1200

输精管绝育术
1000

输卵管复通术
3500

输精管结扎术
3000

生育并发症
三个目录内根据项目据实结算
产假期间并发症

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

生育当期合并症

❿ 合肥地区独生子女考上大学有补助金吗

应该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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