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本人56岁己退休是独生子女家庭(北京户口)能享受什么
你还不到六十岁,如果到了六十岁时才能领取独生子女补贴一千元,北京市是这样规定的,等四年吧。
Ⅱ 调查: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谁更独立
日前,美泰儿童基金会联合北京儿童医院宣布三项与当前0-5岁中国儿童发展内相关的调查报告容,报告深入解读了当前中国家庭的儿童养育特点、家长和儿童的互动关系。
北京儿童医院儿童保健中心主任医师刘春阳表示,独生子女因其独生可能缺乏与兄弟姐妹之间的沟通与谦让,以及互相学习,难以建立孩子之间的良好交往模式。如果父母不适时创造孩子与其他小朋友交流的机会,或者“包办”太多,可能会造成孩子不会有效沟通、不合群,甚至个性娇弱、依赖性强及任性等个性特点。
刘春阳表示,过多“代办”会阻碍儿童的发展。刘春阳说,不要把孩子看成是父母附属的一部分,孩子不仅是一个“小孩”,父母更应把孩子看成一个独立的“人”。和孩子谈心事、平等有效的沟通是了解孩子最好的途径,在和孩子谈心的过程中要因势利导,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行为习惯,长期会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Ⅲ 怎样判断独生子女的界定
普通家庭的独生子女父母认定
独生子女父母是指《湖北省推行计划生育的试行规定》实施之日(1979 年9月20日)起,只生育一个子女(实施之日子女年龄未超过14周岁),尚有生育能力(女方在49周岁以内)而不再生育,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界定独生子女标准
具体包括: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双方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因子女夭折只剩一个子女,尚有生育能力而不再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因丧偶、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在丧偶、离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后不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
再婚家庭的独生子女父母认定
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后(或丧偶时)依法由其抚养,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或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由对方抚养,双方再婚后不再生育并原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再婚前双方或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未由其抚养,现家庭无子女,不再生育并原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
双方离婚(丧偶)重组家庭,各带有一个孩子,先退休后重组家庭的,可享受计生奖励政策;先重组家庭后退休的,不享受此政策。
如何补办《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遗失的,可凭以前办该证的审批手续或在双方单位享受独生子女及其家庭待遇的相关记录到计生部门补办。还可申请所在企业(已破产、改制清算完毕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取证,主管部门确认后到计生部门办理。以前未办过《独生子女证》,女方年龄已超过49岁的不得补办。
Ⅳ 北京市独生子女家庭和空巢老人家庭的户数
这个问题,到北京市妇联、统计局都可以查清。
打电话,先得问清楚具体是那个科室分管的。
问清地址,约好时间登门。
如果他们故意拒绝的话,就到市政府信访办投诉他们。
Ⅳ 北京市独生子女和其家庭享受什么待遇
你的问题很好回答呀!!!给你复制《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有什么优惠政策就一目了然了!!!!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三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Ⅵ 北京一年有多少户投靠独生子女进京户
这个只能去户籍处去调查,一般人是不会知道这个数字的。
Ⅶ 独生子女的父母户口可以随子女迁进北京吗
独生子女的父母户口可以随子女迁进北京,分为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和无业老人投靠子女两种形式。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规定:
第二章第一小条 离休、退休老人投靠子女
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
男满 60 周岁,女满 55 周岁;工人男满 55 周岁,女满 50 周
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
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4)夫妻二人均系北京调往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
西藏自治区)工作,现一方因病提前退休的;
(5)申请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家庭常住户口,因工作
调动或毕业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已办理离、退休手续,
且一名子女户口在京;
(6)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后子女接班顶替,户口由京
迁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由京迁出一方年龄须超过 70
周岁。
第二章第二小条 无业老人投靠子女
1.受理条件:
(1)申请人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年满 55 周岁(夫
妻双方同时申请);
(2)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3)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7)北京家庭独生子女调查扩展阅读:
一、离休、退休老人投靠子女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
8
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
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
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6)符合受理条件第五条:“申请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
家庭常住户口,因工作调动或毕业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
的………;第六条: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后子女接班顶替,户口
由京迁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申请人原本市户口所
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出证明;
(7)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
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8)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二、无业老人投靠子女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外省市子女死亡的,须出具死亡证明书及
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4)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5)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
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6)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查阅
档案证明或街道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7)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
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进京批件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8)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Ⅷ 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一次性补贴是根据哪个文件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Ⅸ 独生子女家庭情况摸底调查什么事
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在我国当代的家庭教育工作中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总体来看,我国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的基本状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一是期望值偏高;二是教育方法不当;三是相当一部分独生子女家庭陷入溺爱与过分管理相交织的误区。造成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一、不能正确对待独生而导致过分溺爱
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较低,社会养老问题还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以及受多子多福等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人的生育愿望仍是强烈的。因此,不论生男生女,只生育一胎,对多数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并非出于自愿。这是我国在人口生育问题上绝大多数家庭的心理状况和社会现实。但由于我国的国情,若不控制人口数量的大幅度增长,就会造成更严重的人口等社会问题,因此提倡一胎化,是我国不得不实行的国策。一胎化政策的执行遇到了多种阻力,特别是在生产力水平低及文化水平低的农村遇到的阻力更大。十多年来,这一政策虽然在我国城市中特别是在干部、职工队伍中得到了较认真的执行,但是,由于多数独生子女家庭中人们的心理状态不平衡及我国传统文化的作用,这些独生子女家庭便把对众多孩子的爱和希望都集中在独生子女这株独苗上。这便是多数独生子女家庭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溺爱中的社会原因和家庭原因。 由于多数独生子女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了两代六位长辈的溺爱之中,自幼娇生惯养,孩子知道自己在家庭中的中心地位,在抗拒家庭教育方面也就往往有恃无恐。因此一些家庭对其也就任其所为,使其为所欲为。再加之对其期望值普遍较高,也就导致了不少独生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失常,形成对孩子的过度保护。比如,不让孩子离开自己,或者由于怕不卫生,或者怕孩子学坏,或者怕孩子受欺侮,不让孩子独立活动而包办一切。结果就出现了《中国的“小皇帝”》里所描绘的,儿子在夏令营时住在学校里,父亲半夜爬到儿子床底下守着,怕儿子掉下床来。这种过度保护极不利于孩子的正常发展。
一些独生子女的家长对独生和独生政策的心理反差,往往导致情感的扭曲,使对孩子的爱缺少理智过度偏爱,致使不少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低收入高消费现象,把大部分钱花在孩子身上,尽力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许多是不合理的要求。
明明家境并不富裕,却对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明明孩子艺术能力一般,缺乏“音乐细胞”,却买了电子琴,甚至钢琴,还花高价请家庭教师辅导孩子;明明是孩子的错误,却百般庇护,百般说好;明明孩子智商一般,却当成神童来要求等等。这种情感上的扭曲,使孩子在一种扭曲的氛围中成长,无疑也会扭曲孩子的心理,出现心理障碍。
二、因是独生,家庭环境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其幼年期的心理发育,需要一定的条件。失去了一定的客观环境条件,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幼年期的心理发育便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孩子在其幼年期的心理正常发育,需要有与其年龄相仿的孩子一起生活、玩耍的生活体验和情感交流,这样才有利于孩子产生童心的共鸣,相互促进,保证身心的健全、健康发育。对此,国内外儿童心理学家都是共同肯定和强调的。而独生子女由于无兄弟姐妹,在家庭中就缺少小伙伴,整天与成年人特别是年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城市里,邻里关系一般又不亲密,来往较少或很少,特别是在高层楼房中生活的孩子更是如此,各家自立门户,基本上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因此,就使得相当数量的城市独生子女自幼缺少小伙伴,而整天被成年人包围和保护着,这样的生活环境是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的.再则,儿童的独立性和独立生活能力等需要在平常的生活中得到训练和养成。而独生子女由于自幼就被陷入在多位老人的过度保护之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衣择其佳、饭择其精的生活,样样都能顺利的得到满足,整日与各种高档玩具相伴,因而容易养成独立性差、倚赖性强、自幼好逸恶劳、追求享受、不识五谷春秋等弱点和缺陷。
三、家庭教育水平普遍不高
从总的情况看,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已着手对家庭教育问题的科学研究和指导,已有不少部门和教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在越来越关心这一问题。但是,有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有限,普及的力度和广度还不能适应我国这个多人口、多独生子女国家的需要,这种状况,从总体上决定着我国的家庭教育水平还不高。再则,不少家长不爱学习或不善于学习,更是缺乏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不愿在子女教育方面动脑筋、下功夫。
因此,要提高我国独生子女综合素质,最根本的在于提高独生子女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一是要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主要包括:家长要掌握必备的文化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并能根据独生子女的特点进行合理的教育;独生子女的家长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成为孩子的楷模;要形成民主和睦的家庭气氛,使孩子从小就学会尊重、关心、团结、体谅他人;尽力促使其多方面良好个性的形成,为成人、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遵循家庭教育原则
根据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在施教过程中应遵循适度原则、全面原则、一致原则、民主原则和严格原则。所谓适度原则,是指独生子女的教育必须依据其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要因为是独生子女而寄予过高的期望,提出过高的要求,给予过分的爱和照顾。在智力开发上不搞过度教育;在生活中,要使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事事都由家长代劳;在物质供应上,不给过度满足等。全面原则,是指要注意德、智、体、劳、美的全面发展,尤其要处理好智力教育和非智力教育的关系。一致原则,是父母对子女教育的态度,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其的教育态度要取得一致,要注意教育的整体效应,要配合默契,协调行动,在孩子面前不出现意见分歧和冲突。民主原则,是指在家庭中要形成民主气氛,不搞“家长制",家长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不搞一言堂,逐步培养孩子的独立人格。严格原则,是指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不能放纵,要使孩子逐步树立起是非观念,养成知错必改的好的道德品质,只要不断克服自身弱点,才能健康成长,才能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三是要加强对独生子女社会化教育
由于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自幼缺少小伙伴,多数时间生活在成人之间,所以,多数独生子女在许多方面的性格都不能很好地融合于社会之中。因此几乎所有的有关研究和专家都认为独生子女最明显的缺点就是缺乏社会性。主要表现就是缺乏与周围人交往的能力;缺乏参与社会的能力;缺乏在社会环境中应变的能力。因此强化独生子女的社会化教育,是改善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方法之一,也是克服其在独生的环境中容易形成的弱点的重要途径和根本措施。要多给独生子女提供社会生活,孩子到二、三岁时就希望有儿童伙伴,独生子女这方面的要求就更强烈,希望进入他(她)们的“儿童社会”、“儿童世界”。如果得不到满足,孩子的性格就会变得孤僻、不合群。因此当孩子长到一定年龄的时候,就必须向孩子提供年龄接近的小朋友,给孩子提供他(她)们的社会生活。为此,可带孩子去串门,找其他小朋友玩耍;可带孩子到儿童乐园去游戏:也可尽早将孩子送进托儿所、幼儿园,让孩子去广交小朋友,扩大其社会交往。切不可把孩子一直关在家中,使其离群索居。
四是要培养独生子女的独立能力
家长应有意识地克服过度照顾和过度保护,凡是其能自己独立或在指导下完成的事,让孩子自己来干,不要包办代替。独立自主能力是在实践中锻炼出来的。应给独生子女多创造锻炼其独立能力的机会,应尽早鼓励其自我照顾,稍大一些,可交给孩子一些能独立完成的任务,完成得好,要鼓励、表扬,促使其增强自立、独立的积极性。从小注重培养独生子女的自主活动能力。所谓自主活动,就是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去活动。这种活动有利于培养独生子女的勇敢精神和创造性。凡是不违背社会规范的孩子们的自主活动,家长们都应该尽力给以鼓励、支持。即使失败了,也不一定是坏事,仍可磨练孩子们的意志力,培养克服困难的精神,并且还会促使孩子多动脑筋,知道在世界上办成一件事并不是容易的事,激发其刻苦学习和勇于探索的精神。
五是要进行适度逆境教育
为了克服独生子女的弱点,应对独生子女进行适度的逆境教育,进行居安思危、忧患意识、勇于实践、经受挫折、克服困难、摆脱依赖和培养自主自立精神的教育和锻炼,使孩子逐步形成对困难的承受能力和对复杂环境的适应能力,培养孩子不畏困难的坚强意志和毅力。
独生子女对于千千万万个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只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对国家和民族来说,却意味着整个未来,因此谁懂得怎样更好的教育独生子女,谁就赢得了未来,谁就能拥有美好的明天。
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在我国当代的家庭教育工作中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总体来看,我国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的基本状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一是期望值偏高;二是教育方法不当;三是相当一部分独生子女家庭陷入溺爱与过分管理相交织的误区。造成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一、不能正确对待独生而导致过分溺爱
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较低,社会养老问题还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以及受多子多福等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人的生育愿望仍是强烈的。因此,不论生男生女,只生育一胎,对多数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并非出于自愿。这是我国在人口生育问题上绝大多数家庭的心理状况和社会现实。但由于我国的国情,若不控制人口数量的大幅度增长,就会造成更严重的人口等社会问题,因此提倡一胎化,是我国不得不实行的国策。一胎化政策的执行遇到了多种阻力,特别是在生产力水平低及文化水平低的农村遇到的阻力更大。十多年来,这一政策虽然在我国城市中特别是在干部、职工队伍中得到了较认真的执行,但是,由于多数独生子女家庭中人们的心理状态不平衡及我国传统文化的作用,这些独生子女家庭便把对众多孩子的爱和希望都集中在独生子女这株独苗上。这便是多数独生子女家庭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溺爱中的社会原因和家庭原因。 由于多数独生子女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了两代六位长辈的溺爱之中,自幼娇生惯养,孩子知道自己在家庭中的中心地位,在抗拒家庭教育方面也就往往有恃无恐。因此一些家庭对其也就任其所为,使其为所欲为。再加之对其期望值普遍较高,也就导致了不少独生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失常,形成对孩子的过度保护。比如,不让孩子离开自己,或者由于怕不卫生,或者怕孩子学坏,或者怕孩子受欺侮,不让孩子独立活动而包办一切。结果就出现了《中国的“小皇帝”》里所描绘的,儿子在夏令营时住在学校里,父亲半夜爬到儿子床底下守着,怕儿子掉下床来。这种过度保护极不利于孩子的正常发展。
一些独生子女的家长对独生和独生政策的心理反差,往往导致情感的扭曲,使对孩子的爱缺少理智过度偏爱,致使不少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低收入高消费现象,把大部分钱花在孩子身上,尽力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许多是不合理的要求。
明明家境并不富裕,却对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明明孩子艺术能力一般,缺乏“音乐细胞”,却买了电子琴,甚至钢琴,还花高价请家庭教师辅导孩子;明明是孩子的错误,却百般庇护,百般说好;明明孩子智商一般,却当成神童来要求等等。这种情感上的扭曲,使孩子在一种扭曲的氛围中成长,无疑也会扭曲孩子的心理,出现心理障碍。
二、因是独生,家庭环境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其幼年期的心理发育,需要一定的条件。失去了一定的客观环境条件,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幼年期的心理发育便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孩子在其幼年期的心理正常发育,需要有与其年龄相仿的孩子一起生活、玩耍的生活体验和情感交流,这样才有利于孩子产生童心的共鸣,相互促进,保证身心的健全、健康发育。对此,国内外儿童心理学家都是共同肯定和强调的。而独生子女由于无兄弟姐妹,在家庭中就缺少小伙伴,整天与成年人特别是年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城市里,邻里关系一般又不亲密,来往较少或很少,特别是在高层楼房中生活的孩子更是如此,各家自立门户,基本上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因此,就使得相当数量的城市独生子女自幼缺少小伙伴,而整天被成年人包围和保护着,这样的生活环境是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的.再则,儿童的独立性和独立生活能力等需要在平常的生活中得到训练和养成。而独生子女由于自幼就被陷入在多位老人的过度保护之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衣择其佳、饭择其精的生活,样样都能顺利的得到满足,整日与各种高档玩具相伴,因而容易养成独立性差、倚赖性强、自幼好逸恶劳、追求享受、不识五谷春秋等弱点和缺陷。
三、家庭教育水平普遍不高
从总的情况看,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已着手对家庭教育问题的科学研究和指导,已有不少部门和教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在越来越关心这一问题。但是,有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有限,普及的力度和广度还不能适应我国这个多人口、多独生子女国家的需要,这种状况,从总体上决定着我国的家庭教育水平还不高。再则,不少家长不爱学习或不善于学习,更是缺乏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不愿在子女教育方面动脑筋、下功夫。
因此,要提高我国独生子女综合素质,最根本的在于提高独生子女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一是要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主要包括:家长要掌握必备的文化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并能根据独生子女的特点进行合理的教育;独生子女的家长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成为孩子的楷模;要形成民主和睦的家庭气氛,使孩子从小就学会尊重、关心、团结、体谅他人;尽力促使其多方面良好个性的形成,为成人、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遵循家庭教育原则
根据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在施教过程中应遵循适度原则、全面原则、一致原则、民主原则和严格原则。所谓适度原则,是指独生子女的教育必须依据其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要因为是独生子女而寄予过高的期望,提出过高的要求,给予过分的爱和照顾。在智力开发上不搞过度教育;在生活中,要使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事事都由家长代劳;在物质供应上,不给过度满足等。全面原则,是指要注意德、智、体、劳、美的全面发展,尤其要处理好智力教育和非智力教育的关系。一致原则,是父母对子女教育的态度,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其的教育态度要取得一致,要注意教育的整体效应,要配合默契,协调行动,在孩子面前不出现意见分歧和冲突。民主原则,是指在家庭中要形成民主气氛,不搞“家长制",家长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不搞一言堂,逐步培养孩子的独立人格。严格原则,是指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不能放纵,要使孩子逐步树立起是非观念,养成知错必改的好的道德品质,只要不断克服自身弱点,才能健康成长,才能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三是要加强对独生子女社会化教育
由于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自幼缺少小伙伴,多数时间生活在成人之间,所以,多数独生子女在许多方面的性格都不能很好地融合于社会之中。因此几乎所有的有关研究和专家都认为独生子女最明显的缺点就是缺乏社会性。主要表现就是缺乏与周围人交往的能力;缺乏参与社会的能力;缺乏在社会环境中应变的能力。因此强化独生子女的社会化教育,是改善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方法之一,也是克服其在独生的环境中容易形成的弱点的重要途径和根本措施。要多给独生子女提供社会生活,孩子到二、三岁时就希望有儿童伙伴,独生子女这方面的要求就更强烈,希望进入他(她)们的“儿童社会”、“儿童世界”。如果得不到满足,孩子的性格就会变得孤僻、不合群。因此当孩子长到一定年龄的时候,就必须向孩子提供年龄接近的小朋友,给孩子提供他(她)们的社会生活。为此,可带孩子去串门,找其他小朋友玩耍;可带孩子到儿童乐园去游戏:也可尽早将孩子送进托儿所、幼儿园,让孩子去广交小朋友,扩大其社会交往。切不可把孩子一直关在家中,使其离群索居。
四是要培养独生子女的独立能力
家长应有意识地克服过度照顾和过度保护,凡是其能自己独立或在指导下完成的事,让孩子自己来干,不要包办代替。独立自主能力是在实践中锻炼出来的。应给独生子女多创造锻炼其独立能力的机会,应尽早鼓励其自我照顾,稍大一些,可交给孩子一些能独立完成的任务,完成得好,要鼓励、表扬,促使其增强自立、独立的积极性。从小注重培养独生子女的自主活动能力。所谓自主活动,就是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去活动。这种活动有利于培养独生子女的勇敢精神和创造性。凡是不违背社会规范的孩子们的自主活动,家长们都应该尽力给以鼓励、支持。即使失败了,也不一定是坏事,仍可磨练孩子们的意志力,培养克服困难的精神,并且还会促使孩子多动脑筋,知道在世界上办成一件事并不是容易的事,激发其刻苦学习和勇于探索的精神。
五是要进行适度逆境教育
为了克服独生子女的弱点,应对独生子女进行适度的逆境教育,进行居安思危、忧患意识、勇于实践、经受挫折、克服困难、摆脱依赖和培养自主自立精神的教育和锻炼,使孩子逐步形成对困难的承受能力和对复杂环境的适应能力,培养孩子不畏困难的坚强意志和毅力。
独生子女对于千千万万个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只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对国家和民族来说,却意味着整个未来,因此谁懂得怎样更好的教育独生子女,谁就赢得了未来,谁就能拥有美好的明天。
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在我国当代的家庭教育工作中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总体来看,我国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的基本状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一是期望值偏高;二是教育方法不当;三是相当一部分独生子女家庭陷入溺爱与过分管理相交织的误区。造成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一、不能正确对待独生而导致过分溺爱
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较低,社会养老问题还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以及受多子多福等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人的生育愿望仍是强烈的。因此,不论生男生女,只生育一胎,对多数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并非出于自愿。这是我国在人口生育问题上绝大多数家庭的心理状况和社会现实。但由于我国的国情,若不控制人口数量的大幅度增长,就会造成更严重的人口等社会问题,因此提倡一胎化,是我国不得不实行的国策。一胎化政策的执行遇到了多种阻力,特别是在生产力水平低及文化水平低的农村遇到的阻力更大。十多年来,这一政策虽然在我国城市中特别是在干部、职工队伍中得到了较认真的执行,但是,由于多数独生子女家庭中人们的心理状态不平衡及我国传统文化的作用,这些独生子女家庭便把对众多孩子的爱和希望都集中在独生子女这株独苗上。这便是多数独生子女家庭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溺爱中的社会原因和家庭原因。 由于多数独生子女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了两代六位长辈的溺爱之中,自幼娇生惯养,孩子知道自己在家庭中的中心地位,在抗拒家庭教育方面也就往往有恃无恐。因此一些家庭对其也就任其所为,使其为所欲为。再加之对其期望值普遍较高,也就导致了不少独生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失常,形成对孩子的过度保护。比如,不让孩子离开自己,或者由于怕不卫生,或者怕孩子学坏,或者怕孩子受欺侮,不让孩子独立活动而包办一切。结果就出现了《中国的“小皇帝”》里所描绘的,儿子在夏令营时住在学校里,父亲半夜爬到儿子床底下守着,怕儿子掉下床来。这种过度保护极不利于孩子的正常发展。
一些独生子女的家长对独生和独生政策的心理反差,往往导致情感的扭曲,使对孩子的爱缺少理智过度偏爱,致使不少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低收入高消费现象,把大部分钱花在孩子身上,尽力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许多是不合理的要求。
明明家境并不富裕,却对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明明孩子艺术能力一般,缺乏“音乐细胞”,却买了电子琴,甚至钢琴,还花高价请家庭教师辅导孩子;明明是孩子的错误,却百般庇护,百般说好;明明孩子智商一般,却当成神童来要求等等。这种情感上的扭曲,使孩子在一种扭曲的氛围中成长,无疑也会扭曲孩子的心理,出现心理障碍。
二、因是独生,家庭环境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其幼年期的心理发育,需要一定的条件。失去了一定的客观环境条件,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幼年期的心理发育便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孩子在其幼年期的心理正常发育,需要有与其年龄相仿的孩子一起生活、玩耍的生活体验和情感交流,这样才有利于孩子产生童心的共鸣,相互促进,保证身心的健全、健康发育。对此,国内外儿童心理学家都是共同肯定和强调的。而独生子女由于无兄弟姐妹,在家庭中就缺少小伙伴,整天与成年人特别是年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城市里,邻里关系一般又不亲密,来往较少或很少,特别是在高层楼房中生活的孩子更是如此,各家自立门户,基本上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因此,就使得相当数量的城市独生子女自幼缺少小伙伴,而整天被成年人包围和保护着,这样的生活环境是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的.再则,儿童的独立性和独立生活能力等需要在平常的生活中得到训练和养成。而独生子女由于自幼就被陷入在多位老人的过度保护之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衣择其佳、饭择其精的生活,样样都能顺利的得到满足,整日与各种高档玩具相伴,因而容易养成独立性差、倚赖性强、自幼好逸恶劳、追求享受、不识五谷春秋等弱点和缺陷。
三、家庭教育水平普遍不高
从总的情况看,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已着手对家庭教育问题的科学研究和指导,已有不少部门和教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在越来越关心这一问题。但是,有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有限,普及的力度和广度还不能适应我国这个多人口、多独生子女国家的需要,这种状况,从总体上决定着我国的家庭教育水平还不高。再则,不少家长不爱学习或不善于学习,更是缺乏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不愿在子女教育方面动脑筋、下功夫。
因此,要提高我国独生子女综合素质,最根本的在于提高独生子女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一是要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主要包括:家长要掌握必备的文化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并能根据独生子女的特点进行合理的教育;独生子女的家长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成为孩子的楷模;要形成民主和睦的家庭气氛,使孩子从小就学会尊重、关心、团结、体谅他人;尽力促使其多方面良好个性的形成,为成人、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遵循家庭教育原则
根据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在施教过程中应遵循适度原则、全面原则、一致原则、民主原则和严格原则。所谓适度原则,是指独生子女的教育必须依据其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要因为是独生子女而寄予过高的期望,提出过高的要求,给予过分的爱和照顾。在智力开发上不搞过度教育;在生活中,要使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事事都由家长代劳;在物质供应上,不给过度满足等。全面原则,是指要注意德、智、体、劳、美的全面发展,尤其要处理好智力教育和非智力教育的关系。一致原则,是父母对子女教育的态度,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其的教育态度要取得一致,要注意教育的整体效应,要配合默契,协调行动,在孩子面前不出现意见分歧和冲突。民主原则,是指在家庭中要形成民主气氛,不搞“家长制",家长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不搞一言堂,逐步培养孩子的独立人格。严格原则,是指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不能放纵,要使孩子逐步树立起是非观念,养成知错必改的好的道德品质,只要不断克服自身弱点,才能健康成长,才能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