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让父母住危房属于违法行为吗
近日,岳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引热议。在当地,如果子女住新房,而让父母住危房,那么子女很可能已违法了。
此外,皖南地区即将迎来主汛期。在汛期,危旧房屋容易倒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所以结合汛期到来,以及政府部门尤为重视的扶贫攻坚工作的推动”,相关部门希望当地老人住房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这份通知发出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一旦遇到让老人住危房的情况,相关部门做得更多的工作还是协调,“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还没有过追究赡养义务人法律责任的案例。”
2. 子女让父母住危房事情的真相是什么
对于子女不尽孝道、触犯法律的劣行,固然应当依法处罚,但如何改善老人居住条件、提供社会保障救助,有关部门同样责无旁贷。
近日,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指出主汛期即将到来,如果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赡养义务人须在5月31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并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确因老人穷家难舍,故土难离,子女务必保证其在原居住地有安全住房、衣食无忧。否则,政法机关将自6月1日起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
其实,解决“子女让父母住危房”问题,光是发个通知、开张罚单还不够。说到底,老年人的权益保障不仅是家庭成员,还是全社会,特别是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等等。
对于子女不尽孝道、触犯法律的劣行,固然应当依法处罚,但如何改善老人居住条件、提供社会保障救助,有关部门同样责无旁贷。事实上,当地之所以发出这样一份通知,除了提醒子女应承担法律义务外,还有“结合汛期到来,以及政府部门尤为重视的扶贫攻坚工作的推动”“希望当地老人住房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的“意图”。既然如此,有关部门恐怕还得在发通知之外,把防汛扶贫、危房改造、爱老敬老等实际工作真正做到位。
3. 安徽多县怎样严惩“自己住新房爹妈住危房”行为
子女住新房,父母却住在危房,要依法严惩!继安徽岳西县之后,近日,阜阳市颍上县、颍东区、阜南县也相继发布了《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
《通告》要求赡养人必须在6月30日之前,主动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生活,还要尊重被赡养人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关系,做到物质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关心、医疗上保障。同时,确因老人“穷家难舍、故土难离”不愿搬离的,子女务必作出承诺改善其原居住条件、保证居住安全、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将依法对赡养人进行处罚,责令其履行赡养义务。
除了老人住房问题外,三县(区)发布的《通告》中,还对违反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拆违拆旧)规定的,特别是批准新建房屋入住后不拆除老旧房,以恶意串通,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旧房为手段,侵吞国家扶贫资金、物资等行为,将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百善孝为先,为这样的通告点赞。
来源:网易
4. 有安全住房不让父母住,仍然让父母住危房的,犯那条法律
他们不赡养老人。他们也触犯了道德的底线。他们把老人从小辛辛苦苦把他们领大的往事都忘得一干二净。这种没良心的人跟他们说道理是没用的,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5. 让父母住危房究竟违不违法
近日,岳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引热议。在当地,如果子女住新房,而让父母住危房,那么子女很可能已违法了。
相关部门日常走访中,发现在岳西县农村地区仍存在为数不少的不孝敬老人的情况,子女居住在宽敞明亮的新房内,而让自己的父母长期居住在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
此外,皖南地区即将迎来主汛期。在汛期,危旧房屋容易倒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所以结合汛期到来,以及政府部门尤为重视的扶贫攻坚工作的推动”,相关部门希望当地老人住房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这份通知发出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一旦遇到让老人住危房的情况,相关部门做得更多的工作还是协调,“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还没有过追究赡养义务人法律责任的案例。”
专家意见
具体执行效果让人担忧
安大社会与政治学院副教授王云飞表示,通知表明岳西县相关部门确实是想改善当地老人的住房问题,出发点是好的。
“让父母住新房不住危房,这涉及的是尽孝,属于道德问题,政府部门发出这则通知,则是将道德上位于法律,让本是道德的东西变成法律,在逻辑上难以执行。 ”王云飞说,可以预见的是,这则通知执行下去时,将会遇到许多问题,比如老人的年龄大小怎么界定,危房怎么界定,子女是否外出打工无人赡养等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很多无法厘清,因而通知到底怎么执行下去,让人感到怀疑。 ”
其实,这则通知的本质是想改善当地老人的居住条件,而如何对困难老人进行救助,归根到底还在于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的建设。主管部门不能本末倒置,只有政府部门大力建设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对困难老人进行救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6. 子女让父母住危房孝道在哪里
对于子女不尽孝道、触犯法律的劣行,固然应当依法处罚,但如何改善老人居住条件、提供社会保障救助,有关部门同样责无旁贷。
近日,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指出主汛期即将到来,如果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赡养义务人须在5月31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并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确因老人穷家难舍,故土难离,子女务必保证其在原居住地有安全住房、衣食无忧。否则,政法机关将自6月1日起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
新闻配图
如果子女“能为而不为”,拒不履行法律赋予的赡养扶助义务,到了“遗弃家庭成员”的程度,就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倘若“情节恶劣”,出现老人住危房伤亡等严重后果,子女的这种不孝顺行为,还可能构成遗弃罪,面对的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这个角度看,当地联合通知所强调的“处罚”,并非是危言耸听。
问题是,这些看似很“硬”的处罚,在现实中还很难落地。姑且不论政策适用老人的年龄大小怎么划分,危房怎么评定,纵然是子女住了安全房屋,父母还住在危房,在“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心理下,又如何判别属于“老人穷家难舍,故土难离”?如果是老人不愿搬离危房,要求子女保证其在原居住地有“安全住房、衣食无忧”,子女又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又是否外出打工未归?而且,翻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没有关于老人住房保障不力的对应处罚条款,单是有轻微违法之处,也不一定够得上行政处罚、刑罚的门槛。当地至今尚未开出一张罚单,恐怕与上述缘由也不可割裂。
其实,解决“子女让父母住危房”问题,光是发个通知、开张罚单还不够。说到底,老年人的权益保障不仅是家庭成员,还是全社会,特别是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等等。
对于子女不尽孝道、触犯法律的劣行,固然应当依法处罚,但如何改善老人居住条件、提供社会保障救助,有关部门同样责无旁贷。事实上,当地之所以发出这样一份通知,除了提醒子女应承担法律义务外,还有“结合汛期到来,以及政府部门尤为重视的扶贫攻坚工作的推动”“希望当地老人住房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的“意图”。既然如此,有关部门恐怕还得在发通知之外,把防汛扶贫、危房改造、爱老敬老等实际工作真正做到位。
来源:中国青年报
7. 怎么看待子女住洋房,父母住危房得事情
做好自己是前提,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大了什么人都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只要没涉及到人命关天的事,掀不起风浪,看得到管不到你能耐他何?
8. 父母投靠子女由于子女居住房屋倒塌成了危房这个能不能办理
父母投靠子女是一种扶助老人的行为,子女居住房屋成为危房是一种房屋状态,专这是两个不同的属问题。
有住址是可以落户的,房子能不能住,与落户管理没有关系的。所以说,老人投靠子女的,只要子女有固定的住址就可以向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提出迁移老人户口的申请,办理投靠手续。
9. 父母是否享有儿女所有房屋的居住权
物权法没有规定“居住权”这种权利,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父母没有房屋可以居住的话,子女有义务提供房屋给父母居住。
10. 怎样看待子女,住洋房,父母住危房的现象
现在有的孩子,没有吃过苦,一切向前看,讲现实,道德缺失,沦丧,只顾自己,无有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