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父母向养子讨要十八年抚养费,有法律依据吗该付多少养父母现在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年龄八十多
因何解除收养关系?如因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则有权要求补偿抚养专费!
收养法
第三十条属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Ⅱ 结婚去外地父母是不是有权利要求子女返还十八年的赡养费
法律规定:婚姻是每个人的都有自由。法律还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一直到子女满18周岁。至于去外地结婚那当然也属于婚姻自由的一部分,是子女的权利。所以也不存在要求返还18年抚养费用。
Ⅲ 子女以满18周岁但继续学习的父母还有义务出抚养费吗
一般情况下子女满18岁后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孩子尚未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3)法律有子女付父母18年的抚养费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Ⅳ 18年的抚养费是多少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如果你现在跟随你父亲生活,那么你父亲可以于你母亲协商怎样支付抚养费以及支付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Ⅳ 18岁以上的子女能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内,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容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继续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为保护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中又作出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对拒不履行抚育责任的父母,应加强教育,屡教不改构成遗弃罪,《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父母不履行抚育责任的民事责任,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的判决。
Ⅵ 成年后的子女因给父母吵架,父母有权要回对他十八年的抚养费吗怎么算
18年的经济账好算,付出的爱心怎么算?等他们年纪大的时候你尽到赡养义务就可以了,经济上现在不需要算。就是现在算了,以后你不赡养,他们也可以法院起诉你赡养!
Ⅶ 成年人如何向自个的亲生父亲讨回18年未付的子女抚养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 子女有没有义务抚养老人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1、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受限制,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时效中止,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时效中断,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